第12章 腐爛的屍體(第2/4頁)

“不會的。肯定是自己嚇破了膽,為了尋找逃走的借口,淘氣的鼻子故意作崇,才聞出了怪味!”

敏也狠狠訓斥著自己,繼續揮動鐵鍬。他認為每掘一鍬都是檢驗自己勇氣的尺度。一鍬,再一鍬地挖下去,突然,鐵揪傳到手上的感覺大變,鍬尖兒鏟在軟乎乎的東西上。

“哎,這是什麽呀?”

敏也把鐵鍬一插,手電筒對準了墓坑。透過微弱的光環,他看到了不該出現的景象。異臭一陣陣撲來,但他的嗅覺已被熏得失靈了。

刹那間,敏也的心眼看就要爆炸了。與其說是害怕,不如說是吃驚。當被嚇傻的神經剛一恢復,敏也啊的一聲悲鳴,抱頭逃出樹林。

橡子林起風了。樹梢在黑暗中沙沙地搖曳著。

三月十五日深夜,在東京都東大和市轄區多摩湖畔的丘陵地帶,從樹林中發現一具男屍。發現者是居住在東村山市的初中生,因掩埋心愛的動物偶然掘到屍體。

初中生跑回家,倒在床上不停地顫抖,父母十分疑惑,經再三追問,才說出看到了腐爛的屍體。父母急忙報告了警察署。

由110號台接到報案的警視廳通訊指令室立川分室當即向所轄署和在轄區內擔任巡邏的幹警發出指令,讓大家火速趕赴現場。

由於發現者年幼,再加上意外的驚嚇,對現場狀況解釋不清楚,但是從掩埋屍體的地點推測,他殺的可能性極大。

大批警察接到命令,以最快的速度先後趕到白天都很少有人進去的叢林之中。在寂靜的深夜,最先到達現場的是由發現者擔任向導的巡邏車,附近派出所的外勤人員也隨後趕到。

現場處在濃密的橡子林裏,車燈的光束照不到,只能利用手電筒從事保護現場的簡單作業。不一會兒,總署的法醫和技術員也急如星火地來到現場。

由於周圍地形復雜,又是在深夜,所以幾路警察聯合作出決定:暫時保護現場,等天亮後再進行正式調查和搜索,並派人把發現者送回家中,改時間再詳細了解發現屍體的經過。

翌日上午八時半,開始全面勘察現場。

屍體蜷縮在中學生為埋葬愛犬而掘開的坑底。技術員舉起照相機拍下現場,待仔細搜索過周圍之後,才動手挖掘屍體。

死者是三十多歲的男性。為掩蓋受害者的身份,衣服全被剝光。因天氣寒冷,且埋在土中,屍體變化不大。隨著現場勘察的進展,眾人繃緊了每一根神經。

從裸屍掩埋判斷,多半屬於犯罪所致,而且屍體有明顯的他殺痕跡——頸部出現繩子的勒痕。同時發現腦後部左側的顱骨塌陷,似為鈍器敲擊所傷。最後結果要等法醫鑒定後才能確定,不過據估計,犯人有可能沒把受害者勒死,隨即施以鈍器,然後埋在遠離人家的樹林中。

死者生前的營養狀況良好,稍胖,四肢肌肉不發達,基本上不從事體力勞動。

法醫從死者右手食指和中指指甲中發現微量的人體組織殘片。這是重大線索,大概是受害者反抗時從犯人身上抓撓下來的皮膚。

由於被埋在陰冷的土中,殘片沒有發生太大的變化——埋在土中的屍體變化僅相當於空氣中的八分之一——完全能夠鑒定出血型。同時,只要測出殘片附著在被害者指甲中的時間,即可推算出犯罪的時間。從而大大縮小辦案的調查範圍。

警察對現場及其周圍也進行了細致縝密的搜索,但是除了少年丟下的動物的“靈柩”和一只小鐵鍬外,沒有發現其他有助於破案的東西。

屍體當天作了解剖。綜合各方面的情況,確定為兇殺案。立川署立即成立了專案總部,負責偵破此案。

死者身份很快被查出。

警方與報案的離家出走或失蹤者的名單逐一對照,結果發現與一月上旬和妻子同時失蹤的國本開發公司的經理國本多計彥的特征相一致。總部立刻讓報案人國本數久前來辨認屍體,證明死者確是國本多計彥。

不久,法醫解剖的結果全部出來了,據鑒定,死因為鈍器打擊下的頭蓋骨破裂,脖子上的勒痕是死者活著的時候在外力的作用下留下的。考慮到埋在土中的因素,死亡時間大約在六十到九十天之間。

總部認為,最初犯人企圖用繩子勒死受害者,但未果,繼而用鈍器打擊腦後致死,然後又把屍體埋在了狹山。

但是,目前尚不清楚是在現場殺害後直接掩埋的,還是另有第一現場。同時,無論在狹山還是在被害者家中,都沒有發現任何犯罪痕跡。實際上,行兇後已經過去兩三個月,不管在哪兒作案,犯人都有足夠的時間抹掉一切罪證。

最令人擔心的是與被害者一起失蹤的經理夫人國本詩子的安全。由於至今沒有消息,估計丈夫的厄運也會同樣降臨到她頭上,所以警察重新搜索了發現多計彥屍體的現場周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