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腐爛的屍體(第3/4頁)

由警視廳、機動刑警隊、轄區警察署和地方消防署等部門組成的混編搜索隊以現場為中心進行了拉網似的大規模搜尋,但是沒有發現詩子的屍體。

專案總部首先把懷疑的目標指向報告多計彥失蹤的國本數久,但不久了解到,該公司的規劃部成員胡桃澤英介在經理夫婦失蹤的同時,即一月上旬去向不明。警方轉而把他視為重要嫌疑犯。

通過調查胡桃澤英介的經歷,發現國本詩子在該公司秘書科工作時,與其有不尋常關系。而且,胡桃澤的兒子被多計彥的轎車軋死,妻子自殺。也就是說,胡桃澤英介具有報復經理夫婦的“雙重動機”。

更具有決定性證據的是,從被害者指甲中采到的人體組織殘片,經化驗證明是人體皮膚的一部分,血型為AB型。對照國本公司醫療所的職工血型記錄,數久為O型,胡桃澤是AB型。據此,胡桃澤成為不容置疑的嫌疑犯。

同時,此案與稍前在新宿公寓遇害的丹澤克己事件關系甚大。丹澤是軋死胡桃澤之子的司機,是破壞胡桃澤幸福家庭的直接責任者。

專案總部的絕大多數人認為,胡桃澤為了報仇,是連殺兩人的罪大惡極的兇手。

當日,警方以殺人嫌疑罪簽發逮捕令,作為第一類通緝要犯通告全國各地,緝拿胡桃澤英介。

“不是我,不是我殺的!”

胡桃澤看到報紙上有關案情的報導,猶如晴天霹靂,被徹底擊垮了。

他看的報紙不是買來的。昨天晚上,胡桃澤寄宿的簡易旅館附近有座公園。遊客把看過的報紙塞進公園連椅旁的垃圾筒裏,胡桃澤把它抽出來,發現上面醒目地刊登著有關兩起殺人事件的調查情況和對案情的分析。

多計彥的屍體終於被發現了。這是意料之中的事。可是,當初胡桃澤勒死多計彥後,屍體為什麽不見了呢?顯然有人在他作案後趕到現場,運出屍體埋在了狹山。

不知道是誰,為什麽這麽做?不過,藏起來的東西隨時都會冒出來。屍體果然被發現了。但是,現實給人們開了個小小的玩笑,如今發現的屍體根本不是胡桃澤勒死的。

“當時,我勒住了多計彥的脖子,直到現在手上還留著勒緊繩子的感覺,可是報紙上卻說什麽‘腦後部為鈍器所傷,死於頭蓋骨破裂’。這怎麽可能?我沒有用鈍器擊打多計彥,是用繩子勒的,我這雙手‘記’得清清楚楚。報紙上說,脖子上的勒痕是活著的時候留下的。而且,我把屍體丟在了多計彥臥室,現在卻被埋在狹山丘陵的樹林裏。多計彥不是我勒死的!”

上午,胡桃澤躲在絕無人影的公園,不住地沖著報紙抗議,可是抗議有什麽用?通緝令已發往全國,胡桃澤是殺人犯!況且,在看到報紙之前,連胡桃澤本人也認為多計彥是自己殺死的。

死因與胡桃澤施加的外力不同,證明另有其他人作案。可是,即使胡桃澤出面承認脖子上的勒痕是自己幹的,警察也是不會相信的。不,不僅警察,恐怕世界上誰也不會相信!

而且,胡桃澤留下了不容置辯的證據。絞殺多計彥時,臨終的痛苦使他抓破了胡桃澤的手背,皮膚殘片至今仍然留在多計彥的指甲裏!驀地,胡桃澤想起當時的情景:

——詩子吃驚地說:“哎呀,你受傷了。”並用嘴無限深情地吮吸著受傷的手背。

“對,還有詩子呢!”

胡桃澤醒悟到,唯有一人能夠證明自己不是殺人犯,那就是“勒死多計彥”的同案犯——詩子,是她唆使自己幹的,並且一直呆在殺人現場。

因此,她能夠證明多計彥確實死於他人之手!

——可是,詩子在哪兒呢?

詩子自從在國東半島被人掠走,至今杳無音信。警察好像認為胡桃澤在除掉多計彥的同時一起殺害了她!

——假如詩子平安地出現在面前,只要我不供出她是企圖殺死多計彥的同案犯,她能為我提供有利的證詞嗎?

“大概不會吧?”胡桃澤陷入困惑之中。

據砂木分析,詩子與數久勾結在一起,妄圖把殺人的罪名強加在胡桃澤頭上。現在,盡管砂木其人不可相信了,但是他的分析是有根據的。

詩子和數久結合能夠獲得巨大利益。與此相反,袒護胡桃澤不僅沒有好處,從某種意義上說,反而給她帶來不必要的危險。萬一與胡桃澤合謀殺死丈夫的真相敗露,就會失去莫大家產的繼承權,並且作為同案犯,被關進監獄。

總之,對詩子來說,只要除掉多計彥即達到了目的。至於誰去充當殺人犯,與她毫不相幹!

顯然,詩子為救胡桃澤冒險提供有利證詞的可能性不到萬分之一。毋寧說,作為埋葬同夥兒的絕好機會,她會一口咬定胡桃澤就是十惡不赦的殺人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