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有錢人 02(第2/2頁)

“詭計?”大河原警部瞪大了眼睛,“你為什麽要使用電影裏的用語?”

“我沒有使用電影用語。”

“還說沒有,剛才還說詭計之類的。”

“我是說殺人詭計。”

“殺人詭計……那是什麽啊。”

“這個……”

我看著周圍的目光,一時不知該如何說。大家都擺出不可思議的神情。

“我真不明白,大家為什麽會這麽輕易地接受自殺的說法。的確,乍一看,現場是無法出入的。但是,不是有在這種情況下發生殺人事件的案例嗎?所謂密室殺人事件……”

我不由得加重了語氣。周圍的人卻十分淡定,讓人驚訝。他們像是完全沒有聽到我在據理力爭。

“MiShi?”春樹皺著眉頭,“那是什麽……怎麽寫?”

“你們不知道密室?”我看著大家,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密閉的密,室內的室。一個不可能進出的房間,被稱為密室。在這種房間裏發生的殺人事件,叫做密室殺人事件。”

“密室……殺人事件?”春樹重復了一遍,又看看弟弟妹妹,像是在征詢他們的意見。

“有點矛盾。”冬彥說道,“既然不可能進出,那麽兇手也同樣如此啊。就是說,兇手不可能在那種地方犯罪。這樣,也就不可能發生殺人事件。密室殺人這個詞本身就存在矛盾。”

“不……”我有些頭疼了,趕忙調整了一下呼吸,“是在乍一看像是密室的地方發生殺人事件,實際上不是完全的密室。”

“那個房間完全不可能進出,絕對!”春樹斷言道。

“我覺得有必要再調查一下,兇手說不定使用了什麽詭計。”

“你說的話有些本末倒置。”秋雄嘰嘰咕咕地說道,“一般情況下,先確認有兇手進出的痕跡,然後才能確認他殺的可能性。你卻先確定他殺,為了印證這一推測,而懷疑房間是否真的無法進出。這不是顛倒嗎?”

“但是,按照常情,在密室當中發現屍體,不是首先應該想到他殺而不是自殺嗎?我剛才也說了,古今東西,這樣的密室詭計不勝枚舉,誰又能說這次沒有類似的詭計呢?”

“這一點是關鍵。”大河原警部用手指揉著太陽穴,似乎在盡量忍受頭痛,“兇手如何進入不可能進出的房間呢?難道使用了魔法?”

“不是魔法,是詭計,利用人們的錯覺或調查上的盲點。”

“哦。”大河原警部似乎依然一頭霧水。

我再次環視周圍,大家好像也都不明白。

“使用這種詭計的案件,古今東西一共有幾件呢?”警部稍稍歪了歪腦袋,問道。

“有啊,《莫格街兇殺案》、《黃色房間之謎》、《猶大之窗》等都是。日本也有很多,比如《本陣殺人事件》之類的。你沒有聽說過嗎?”

“完全沒有。”

“我也沒有。”春樹說道。其他人也都紛紛點頭。

我看了一眼在場的所有人,說道:

“你們讀過本格推理小說嗎?”

所有人都面無表情。過了好一會兒,像是發言代表的春樹說道:“本格推理……是什麽東西啊?”


  1. 此段所述作品作者依次為愛倫·坡、卡斯頓·勒胡、約翰·狄克森·卡爾和橫溝正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