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肌膚的悲劇(第3/3頁)

這時候,早苗心中對姊姊既無憎、也無恨,雖然肌膚上的瘢痕是被姊姊留下的,但,姊姊已經背負著無法抹滅的悔恨烙印,亦即,肌膚的悲劇成為兩人應背負的十字架,其痛苦應由兩人分擔,因此,在死亡之前,她要讓姊姊明白自己這種心情!

湯川香代看過了遺書。從字裏行間,她聽到妹妹的慟哭。導致妹妹死亡的男人——真木英介決不能原諒!於是,報復的感情轉為殺機。就在這一刹那,湯川香代決定成為自己所導演的殺人劇之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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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不定……”千草檢察官劃亮打火機。“小諸市的高中生所見到的紙片,就是遺書的一部份。”

“這樣一來就符合了。”野本刑事用力點頭。“當然,遺書是誰撕破?為何只有一小片掉落在上衣旁?在目前尚未明白……”

“那就要問兇手了。”

刑事看看表。“下午有調查會議,到那時以前,逮捕令能來得及嗎?”

“逮捕令?”

“是啊!專案小組的刑事們大多傾向於兇手是湯川香代的論點。如果再加上剛剛的說明,意見就可一致了,那不就要進行逮捕行動了?”

“不行,那不可能。”

“為什麽?”

“我們只是推定香代的行兇可能,卻非確定。”

“我認為一樣……”

“錯了,到目前為止,一切皆是由情況推定,並無證明其兇行的直接證據。”

“但是,情況證據也是證據。”

“就法律上而言,是否采用之為證據,全依法官的判斷,亦即所謂的自由心證。但,只有情況證據絕對不行,最重要的,真木英介的屍體也未找到。”

“有他的西裝上衣,以及被切斷的小指,而且是死後才切斷的。即使沒有屍檢,也能證明他遇害的事實。”

“不錯。但是,如何具體地證明切斷小指的人物就是湯川香代?”

“……”

“譬如,她使用何種器物切斷小指?”

“反正是銳利的刃物。”

“小刀?剪刀?抑或菜刀?”

“……”

“為何要切斷小指?”

“……”

“將小指丟棄的理由是什麽?”

“……”

“真木英介九月十五日傍晚在小諸車站前遇見水戶大助,之後,無人目擊到他。那麽,他是何時遇害?”

“大概是當天吧!”

“時刻呢?”

“……”

“遇害現場在哪?”

“……”

“使用何種方法?毒殺?刺殺?絞殺?扼殺?”

“……”

“回答呀,野本。”

“你這人真無聊。”刑事恨恨地提高聲調。“千草先生,什麽時候開始,你和兇手站在同一線上了?”

“我只是在說明:沒有屍體的命案是何等麻煩。同時,對於此案,我們的資料是何等的匱乏!”

“就是為此才必須逮捕兇手。只要走進偵訊室,一定能令她自白。這方面,我是一流的!”

“這是有計劃的犯罪,必定也想過周全的預防方法。不像那種流氓混混那麽簡單。”

“放心,這一行幹了二十年,我有自信應付任何一種可怕的對手!”

“野本,我很了解你的心情。但是,逮捕一個人並非單純容易之事,有時候,不僅是其本人,甚至會使其所有家人的生活或人生陷入混亂。所以,被法律允許行使權力的我們,對此必須充分考慮才行。”

“……”

“和你交往這麽久了,我的做法,你應該能了解。除非獲得足以推翻嫌犯一切否認的絕對證據,我是不會同意逮捕行動。”

“……”

“在目前,不能給湯川香代戴上手銬。不過,可以對她說話了。”

“說話?什麽意思?”

“剛剛,我已告訴大川了,今夜,請湯川香代應訊。大概,由你負責進行。”

“原來是這樣。”一瞬間,刑事唇際浮現微笑。“你也真不是好人,好消息總喜歡留待最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