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爆炸預告事件(第3/6頁)

若基於此種觀點,那麽,前述的預告具有何種意義呢?是政小僧也許只是期待借此預告,讓各傳播媒體競相報導!

13日上午10時開始的4個小時之間,若東京都內某處的電車、巴士、計程車發生爆炸,對都民而言皆是重大事件,將因此惶恐不安。而,傳播媒體也會大幅報導這一切,電視台更會制作特別節目,說不定現場轉播車還會實況轉播街頭的騷亂景象;至於報社,搞不好還出動直升機……在大街小巷展開一場如選舉開票日般的報導爭奪戰……對此,是政小僧獨自微笑觀望,為自己造成社會如此激蕩的動亂而心滿意足。或許這才是其真正目的吧?

因此,雖然出現預告,但視之為不會再發生爆炸事件,應該最為妥當。

不過,又另有一種相反的論調出現。

——確實不錯,上述的意見有很多值得采納之點,甚至可說這樣的分析非常正確。但是,既有預告,卻斷定不會發生爆炸之事件,豈非過於危險?畢竟這是攸關都民的生命安全,就算只存有百分之一實際發生爆炸的可能性,也不該毫無警戒的拱手旁觀。

經過一番激辯之後,結果獲得一致的意見,亦即,就算是政小僧真的安置了炸藥,也必須充分警戒,以期能在未爆炸之前發現。

於是,和交通有關的代表接獲邀請開會。席上,也同樣議論紛紛,不過,卻不似廣播新聞所報導的那樣、傾向於在該時間內停止營運。事實上,這麽做並不可能,若真付諸實行,將是日本交通界之恥……各交通有關人士強烈要求的只是:希望能盡快讓所有都民們知道是政小僧的預告。

他們認為,如果都民們知道此事,那麽,除有緊急要事之人,其他人則盡量不要在預告時間內外出,萬一真的發生爆炸,也可將損傷控制於最小範圍。

但,警視廳負責調查事件之人卻反對將消息泄露給有關者以外人士知悉。(或許,和美國的警察相比,日本的警察較傾向於秘密主義吧!他們一向認為若泄露消息給傳播媒體知道,將會增加調查上的困難,假定這話屬實,那麽,日本的傳播媒體也許太猖狂了?)專案小組總部方面不希望發布是政小僧的預告,主要基於維持治安的顧慮。如果公布上午10時至下午2時的4小時之間會有交通工具發生爆炸,情況將變成如何呢?沒錯,無緊急事情者不會出門,或許在發生爆炸時可減輕傷亡程度,但,仍有必須出門,而且不得不利用交通工具者,這些人的不安要如何應付?

即使只是都電輕微的震動聲,車上乘客極可能會以為發生爆炸吧!而若是聽到輪胎的爆胎聲,難保不會有女性因為暈厥。

另外,這種社會不安總是伴隨著犯罪事件發生,這點絕對無法漠視。以具體的預測而言,就可能有:騙徒打電話至上班的職員家,告訴其妻“你丈夫在爆炸中受傷”,騙出家庭主婦後,再遂行闖空門;還有更惡劣的是,拉動行進中國電之緊急刹車控制器,讓電車停住,再假裝發生爆炸狀,趁乘客們爭先恐後跳下鐵軌逃命時,偷走車廂內的皮包、手提包等值錢物品。

不,更可怕的是出現借機殺人者。或許有人認為若在這段時間內發生爆炸事件,就能嫁罪於是政小僧,而擬定利用爆炸殺害某特定人物的計劃。

其他導致混亂的可能性更不勝枚舉!

專案小組總部方面希望參與會議人士能了解這些潛在問題,協助防患爆炸於未然,當然,有關人士同意了,而各傳播媒體負責人也表示接受。

3

這天,所有晚報皆攻訐警察當局的無能。感覺上像是接受專案小組總部要求、未報導預告爆炸事件的各傳播媒體,都將被抑制報導本能的恨意一舉傾瀉出來,把箭頭指向警方。

而更可憐的是,警視廳一方面要受輿論譴責,另一方面又要挨政府及公共安全委員會、都議會等的炮轟。

依晚報內容,這天的內閣會議席上,由國家公共安全委員長提出是政小僧事件的報告後,首相、法務部長等更提出種種具體關切,某部長更表示“並非不了解調查的困難,但,警察對事件的嚴重性到底有何種程度的認識?難道認為4月份一連串的事件後,是政小僧暫時休息,就以為能夠安心”的指責。

此時正好是都議會會期。總務委員會要求警視警監和刑事部長列席,各委員針對此一問題,進行超黨派的一致圍攻。其中,更有委員激動的發言,表示調查之所以陷入膠著完全由於高級幹部的不負責任,事件一旦擱淺,這些高級幹部打算如何負責?

或許是忍無可忍吧!刑事部長開口了:“調查拖延至今,警方深感愧疚,但是,警察也並非遊手好閑、無事可做,眼前就已持續畫出歹徒的輪廓照片,相信能借此更加縮小歹徒的範圍,在不久的將來,有自信偵破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