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協助調查 第二章(第3/4頁)

達格利什說:“也許他知道重返現場只會增加自己被別人看到的可能性,或者是在小禮拜堂留下自己痕跡的可能性。但是讓我們假設兇手是故意把自己的那盒火柴拿走的。這說明了什麽?”

“通過調查他用過的這盒火柴可能就會查到他身上。但是這顯然不太可能。他肯定會用最普通的牌子,世界上會有上百萬盒一模一樣的火柴。他也不可能預料到我們會找到那根燒掉一半的火柴。他把火柴帶走,也許是因為有人會發現丟了這盒火柴。也許他一直都計劃著要還回去。這就意味著他不是從自己家出發去教堂的。邏輯上講,他應該是從坎普頓小丘廣場來的,因為他在那裏拿到了日記本,也許同時拿了火柴。但假設事實如此,假設火柴來自博洛尼本人的家裏,那為什麽不把火柴留在現場呢?就算能查到這盒火柴的來源,也只會讓我們發現主人就是博洛尼本人。所以我們還是要回到先前的結論,認為這是一個簡單的錯誤,由於習慣造成的。他順手把火柴放回了自己的口袋裏。”

達格利什說:“如果他是這麽做的,在發現那一瞬間的驚訝之後,他也沒有特別擔心這一點。他會告訴自己,警方會假設博洛尼使用了被鎖住的盒子裏面的火柴,或者認為剩下的火柴連同日記本一起被燒掉了。我們也的確可以認為他用的是酒店和餐館裏常見的那種小盒火柴,燒完了也不會留下任何痕跡。無可否認的是,博洛尼不太像是那種會從餐廳拿走火柴的人,但是辯護律師可以宣稱就是這麽一回事。現在可不是僅憑法醫證據就要求被告認罪的最佳時機,更不可能僅憑燒剩半根的火柴就讓他伏法。”

凱特問:“那您覺得這一切是怎麽發生的呢,總警司?”

“很可能大部分都和你說的一樣。如果保羅男爵曾面對一個赤身裸體、攜有武器的襲擊者,我懷疑我們是否還能發現同樣的現場情況。沒有任何打鬥過的痕跡,這就意味著他肯定是先被打暈了過去。完成這一步之後,兇手必須非常快速、專業地動手,非常清楚他自己在做什麽。而且他也不需要花太長時間,只需要花幾分鐘脫掉衣服,拿起剃刀就行。殺人只需要不到10秒鐘。這樣的話,把人打暈的那一擊不能太狠。事實上,要想不留下讓人起疑的大塊瘀青,力度必須經過巧妙計算,確保恰到好處。但是還有另外一種可能。他有可能是把什麽東西繞在博洛尼頭上,然後把他拉倒在地。一種材質柔軟的東西,比如圍巾、毛巾、他自己的襯衫,或者是用套索、繩子、手絹。”

凱特說:“但是他還得非常小心,保證不能拉得太緊,不能讓他的受害者窒息。死因無疑是喉嚨被割斷。而且,圍巾或者手絹不會留下痕跡嗎?”

達格利什說:“那倒未必。他在脖子上劃了一刀後就不會有痕跡了,但現在我們可以看看今天下午的屍檢報告會有什麽新信息。”

突然,她仿佛又回到了小禮拜堂,低下頭,又一次看到了快要被割下來的腦袋,看到了整個畫面,鮮明,輪廓清晰,像彩色印刷一樣光亮。然而這一次,沒有給她冷靜的準備時間,沒有機會去為她明知要面對的場面調整心情和肌肉狀態。她的雙手骨節發白,緊緊握住方向盤。有一瞬間,她以為她踩了刹車,車已經停了下來。然而他們依然在飛速地沿著芬奇利路前行。她想,這是多麽奇怪啊,那種突然回憶起的恐懼,居然比在現實中親眼目睹的還要可怕。但是她的同伴又在說話了,她肯定錯過了他最開始說的那些內容。她聽他說起屍檢,猜想她可能想要在一旁觀看。通常情況下,這種她解讀為一種指令的建議可能會讓她暗喜,她會認為這是對自己是這個團隊真正一員的又一次確認。這次她卻頭一回感到了一陣厭惡,幾乎是強烈的反感。當然,她到時候會到場。這又不是她第一次親臨屍檢現場,她並不擔心自己會蒙羞,她可以目不轉睛地注視屍檢而不會嘔吐。在警校的時候,她曾眼看著自己的男性同事們在驗屍房搖搖晃晃快暈過去,自己卻站得筆直。如果法醫允許的話,屍檢的時候能在場是很重要的一件事,你能學到很多,她也非常好學。她的外祖母和社工會等著她15點的時候過去,但是她們只能多等一會兒了。她試著——但並沒有很用心——找到一個得空的機會給她們打電話說自己去不了了。但是她又告訴自己這完全沒有必要,她外祖母已經知道這一點了。如果今天收工不太晚的話她可能會下班之後過去一趟,但是對於現在的她而言,死者優先於活著的人。可是自她加入警察隊伍以來,第一次有一個危險的聲音在她耳邊低語,充滿了對自我的不信任,質問她這份工作究竟給她帶來了什麽樣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