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格街兇殺案(第6/11頁)

“亞歷山大·艾蒂安,外科醫生,和迪馬先生一道被請去驗屍。與迪馬先生陳述相同,見解一樣。

“盡管還傳訊了其他幾名證人,但沒有任何進一步的重要發現。一樁案情如此神秘莫測、撲朔迷離的謀殺案,在巴黎可謂史無前例,如果這真是一樁謀殺的話。面對這一異乎尋常的奇案,巴黎警方正不知所措,處境尷尬。然而,此案目前尚無任何明顯的線索。”

該報晚間版又發消息,說聖羅克區依然人心惶惶。那幢房子再次被仔細搜查,有關證人再次被警方傳訊,結果仍屬徒勞。然而消息後附加的短訊提到,阿道夫·勒邦已被逮捕入獄,不過除了報上已詳載過的事實之外,並未有任何證據說明他有罪。

迪潘似乎對這一事件的進展特別感興趣,至少我從他的神態中這麽判斷,因為他對此事一直未加評論。直到勒邦被捕的消息公布之後,他才問我對這樁兇殺的看法。

我只能附和整個巴黎的見解,認為這是一個不解之謎。我看不出有任何可能找到兇手的辦法。

“我們絕不能憑調查的表象來判定方法。”迪潘說,“素來因聰明幹練而被交口稱譽的巴黎警察確是幹練,但也僅僅是幹練而已。除了目前所用的方法,他們在破案中毫無絕招。他們大肆炫耀有許多錦囊妙計,但並非不是常常用得驢唇不對馬嘴,結果總使人想到儒爾丹先生要睡衣,以便更清楚地聽音樂[2]。他們破案的成績也並非不是常常令公眾驚訝,但那多半都是單憑不辭勞瘁的苦幹。而當單憑克盡厥職不奏效時,他們的方略也就宣告失敗。譬如,維多克[3]是個推測的能手,也是個百折不撓的男人,但由於缺乏受過教育的頭腦,所以不斷地因過分的調查而一錯再錯。他看事物靠得太近,反而有損於他的想象力。他也許能把一兩個方面看得特別清楚,但與此同時卻必然會忽略事物的全面。這樣,事情在他看來就顯得太深邃。真相並非總是在井裏。其實對於越是重要的真知,我倒越認為它一定淺顯易得。其深邃在於我們去尋它的那些幽谷,而不在它被找到的那些山頂。這種錯誤的模式和原因在對天體的注視中顯得最為典型。側目看星星,就是斜著眼看,即朝向星星的是視網膜的外側(因為外側對弱光比內側更敏感),這時候最能夠欣賞到星星的璀璨,一種我們正眼看它時會相應變暗的璀璨。正眼看星星時,大部分星光實際上僅僅是落在了眼睛上,可側目看星星,則會有一種更精確的領略。過分的深究會攪亂並削弱我們的思想;一種過於持久、過於專注、過於直接的凝視,甚至有可能使金星也從夜空黯然消失。

“至於那樁兇殺案,在我們形成看法之前先讓我們自己來進行一番調查,一種能為我們提供消遣的調查,”(我認為消遣這個詞用得很怪,但沒吱聲)“再說,勒邦曾經幫過我一個忙,對此我不能忘恩負義。我們應該去親眼看看那幢房子。我認識警察局長G,得到必要的允許不成問題。”

得到允許之後,我倆立即前往莫格街。那是裏舍利厄街和聖羅克街之間的一條糟糕的街道。我們到達那裏已是下午較晚的時候,因為那個區離我們住的區相隔很遠。那幢房子很容易就被找到;因為在它的街對面還有許多人毫無目的但卻滿心好奇地在凝望它那些緊閉的窗戶。那是一幢普通的巴黎式樓房,有一個門道,門道一側是一間裝有玻璃的小屋,小屋窗上的一個滑動窗格說明那是間門房。進樓之前我們沿街而行,拐進一條小巷,然後再轉彎經過房子的後面,在這期間,迪潘十分仔細地把那房子和四鄰周圍都查看了一遍,我看不出這番細查有什麽目的。

我們原路折回,再次來到樓前,撳響了門鈴,出示了證件,警方的守衛人員讓我們進了房子。我們徑直上樓,來到發現萊斯巴拉葉小姐屍體的那個套間,兩名死者的屍體還仍然放在那裏。按常規做法,屋裏仍保持著那副亂七八糟的模樣。我看到的和《法庭公報》上所描述的沒什麽出入。迪潘仔細檢查了每一樣東西,連受害人的屍體也沒漏掉。然後我們查看了其他房間,最後來到屋後那個小院,整個過程一直有一名警察陪著我們。我們查完現場離開時已經天黑。回家途中,我那位朋友進一家報館耽誤了片刻。

我已經說過我那位朋友突發的奇思異想真是層出不窮,對他那些怪念頭 Je les ménageais[4](我在英文中找不到合適的說法)。他回家後閉口不談那樁兇殺案,這就是他的脾性。直到第二天中午他才突然問我,在兇殺現場是否觀察到什麽特別情況。

他對“特別”二字的強調中有某種意味,竟使我莫名其妙地猛然一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