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群中的人(第2/4頁)

降到我們稱之為上等人的尺度之下,我發現了一些值得我思索的更陰暗更深刻的主題。我看見閃著敏銳目光的猶太商販,他們的每一個面部特征都只呈現出一副奴才相;我看見身強力壯的職業乞丐瞪眼怒視比他們更名副其實的同類,而那些同類僅僅是被絕望驅趕到街頭來獲取博愛。我看見一些身體虛弱、面容蒼白的病者,死神離他們已只有咫尺之遙,他們側著身子蹣跚在人群之中,可憐巴巴地望著每一張臉龐,似乎在尋求一種偶然的慰藉,尋求一種失落的希望。我看見一些質樸的年輕姑娘,幹完長長的一天活後正回她們沒有歡樂的家,她們悲憤地躲避歹徒惡棍的盯視,而實際上她們甚至連更直接的傷害也沒法避免。我看見各種類型各種年齡的街頭妓女,她們那種袒胸露臂的女性成熟之美使人想到盧奇安筆下的那尊雕像,表面是帕羅斯島的白色大理石,裏邊卻塞滿了汙泥爛淖,一群華麗衣裙包裹的令人作嘔而無可救藥的麻風病患者,一群用珠寶首飾和白粉紅脂掩蓋皺紋、做最後一番努力要留住青春的老太婆;另外還有一些體形尚未發育成熟的女孩,但她們已在長期的賣俏生涯中成為搔首弄姿、賣弄風情的老手,正雄心勃勃地要在這傷風敗俗的行當中與她們的老大姐們並駕齊驅。我還看見許多難以形容的酒鬼,其中有些人衣衫襤褸,偏偏倒倒,口齒不清,他們往往滿臉青腫,兩眼無光;有些人身著肮臟但還成套的衣服,步履踉蹌卻依然昂首闊步,他們通常有色迷迷的厚厚嘴唇,有容光煥發的紅潤臉龐;另一些人穿著曾一度非常體面、現在也用心刷過的衣服,他們走起路來有一種穩實輕快卻不甚自然的步態,但他們的臉白得令人心驚,眼睛紅得令人膽戰,而當他們穿過人群之時,他們發抖的手指會抓住每一樣他們能夠抓住的東西。除了上述幾類人,我還看見賣餡餅的、搬行李的、運煤炭的、掃煙囪的、拉風琴的、耍猴戲的、賣藝的和賣唱的,以及各類蓬頭垢面的工匠和精疲力竭的苦力,這所有的人匯成一股沸沸揚揚鬧鬧哄哄的巨流,使人覺得聒噪刺耳,目不暇接。隨著夜色的加深,我對窗外景象的興趣也越發濃厚;這不僅因為人群的屬性起了實質性的變化(由於循規蹈矩的那部分人紛紛回家,街頭優雅的身影漸漸稀少,而粗魯的身影更加突出,黑夜從陰暗處帶來各種醜惡),而且還因為剛才還在與殘留的暮色相爭的煤氣燈光此刻已終於占了上風,在所有的物體上投下一陣陣絢麗奪目的光亮。所有一切都黑暗但又輝煌,就像一直被比喻為德爾圖良風格的黑檀木。

燈光的強烈效果使我的目光只能局限於每個行人的臉;盡管窗前燈光閃爍非常急促,只允許我對每張臉匆匆瞥上一眼,但我在當時特殊的精神狀態下,竟似乎能在那麽短促的一瞥之間,從一張臉上讀出一部長長的歷史。

我就那樣把額頭靠在窗玻璃上,凝神細看街上的行人。突然,一張面孔閃進我的視野(那是一位大約65歲或70歲的老人的臉),由於那副面孔所具有的絕對獨一無二的神情,我一下就被完全吸引住了。我以前從不曾見過哪怕與這種神情有絲毫相似的任何表情。我現在還清楚地記得當我第一眼看見那張臉時,腦子裏閃過的第一個念頭,我想假若雷茨希[2]見到了這張臉,他一定會非常樂意把他作為他畫那個魔鬼的原型。當我在那轉瞬即逝的一瞥之間力圖從那種神情中分析出某種意義之時,我腦子裏閃過一大堆混亂而矛盾的概念:謹慎、吝嗇、貪婪、沉著、怨恨、兇殘、得意、快樂、緊張、過分的恐懼、極度的絕望。我感到異常的激動、震驚和迷惑。我暗自嘆道:“那胸膛裏書寫著一部多麽瘋狂的歷史!”接著我產生了一種想再看見他、更多地了解他的強烈欲望。匆匆穿上外套,抓起帽子和拐杖,我一頭沖上大街,匯入人流,朝我剛才看見老人消失的方向擠去。經過一番磕頭碰腦摩肩接踵,我終於看見了他的背影。我向他靠攏,緊跟在他的身後,小心翼翼地,以免引起他注意。

我現在有機會把他仔細打量一番。他身材又矮又瘦,看上去非常虛弱。他的衣著總體上又臟又破,但借著不時強烈閃亮的燈光,我發現他的亞麻襯衫雖說很臟,但質地精良;要麽是我的眼睛欺騙了我,要麽就是我真的從他那件顯然是二手貨的紐扣密集的長大衣的一個裂縫間瞥見了一顆鉆石和一柄匕首。這一發現更加激起了我的好奇心,我決定緊緊跟著這老人,無論他去什麽地方。

此時天色已完全黑下來,懸浮於城市上空的一層濃雲密霧不久就化作了一場持續的大雨。這一天氣變化在人群中產生出一種奇妙的效果,他們頓時陷入一場新的騷動,全部躲到一把把傘下。人群的晃動、推擠和嘈雜聲比剛才增加了十倍。我對那場雨倒不很在乎,一種長期潛伏於我體內的熱病使澆在我身上的雨水雖說危險但卻令人感到幾分愜意。我用一張手巾蒙住嘴,繼續跟蹤前行。老人用了半個小時費力地擠過那條大街。我一直緊跟在他身邊,唯恐把他丟失。他一次也沒有回頭張望,因而也沒有發現我在跟蹤。不久他拐上了一條橫街,雖然那條橫街也人來人往,但不如剛才那條大街擁擠。這時他的行動有了明顯的變化。他比剛才走得更慢,更顯得沒有目的,更露出幾分遲疑。他毫無目的地忽兒走到街的一邊,忽兒又走到另外—側。街上行人依然很多,他每次穿過街道我都不得不緊緊相隨。那條橫街又窄又長,他差不多走了一個小時,其間路上的行人慢慢減少,最後降到了中午時分百老匯大街靠近公園那一段的行人密度——美國最繁華城市的人口與倫敦的人口相比也有天壤之別。第二次拐彎把我們帶到了一個燈火輝煌、人聲鼎沸的廣場。一進廣場,陌生老人又展現出他在大街上時的風采。他下巴垂到胸前,緊皺眉頭,眼睛飛快地轉動,掃視他身邊的人群。他堅定不移地擠開他前行的道路。可我吃驚地發現,當他繞著廣場走完一圈之後,他又轉身開始繞第二圈。更令我驚訝的是他竟這樣反反復復地繞著廣場走了好幾圈,有次他猛然調頭時差點發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