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鏡(第5/10頁)

是的,居然來了回信。雖說這看來不切實際,可我的確收到了拉朗德夫人的回信,我所崇拜的美麗而富有的拉朗德夫人的回信。她的眼睛,她那雙漂亮得驚人的眼睛,沒有辜負她高貴的心靈。像她那樣一個真正的法國女人,她服從了她理智的坦率指令,服從了她天性的強烈沖動,因為她鄙視世俗的假裝正經。她沒有對我的求婚不屑一顧。她沒有讓自己躲避在沉默之中。她沒有把我的去信原封不動地退回。她甚至用她的纖纖玉指親筆寫給我一封回信。信的內容如下;

辛普森先生,請原諒我不能像應該的那樣用貴國優美的語言寫好此信。這是因為我最近才來貴國,還沒有機會學好英語。

在為此辯護的同時,我現在想說,唉!辛普森先生真是猜得太準了。我還需要說什麽嗎?唉!我是不是已經多嘴了?

歐仁妮·拉朗德

我把這封心地高尚的回信吻了無數遍,而且當然因它之故而有過上千種我現在已不記得的其他癡言癡行。塔爾博特還不想回來。天哪!要是他能稍稍想到他的離去給他的朋友帶來的痛苦,難道極富同情心的他還不想立即飛回來拯救我?然而他還沒回來。我去了信,他回了信。他被急事耽擱,但很快會回來。他在信中求我不要急躁,勸我控制住自己的激動,讀點輕松讀物,別喝比白葡萄酒更刺激的飲料,並且要求助於哲學的安慰。這個白癡!即使他本人不能回來,可他為什麽不能動動腦子,在信中給我附寄一份引見信呢?我再次給他寫信,懇求他馬上寄一份引見信給我。可這封信被那位仆人退回,信封上用鉛筆寫著如下簽名附言。那條惡棍已經去鄉下和他的主人做伴:

昨天離開S,去處不明,沒說去什麽地方,也沒說啥時回來。所以認為最好把信退回,因為認識你的筆跡,並知道你總是多少有點著急。

你忠實的斯塔布斯

讀完這段附言,不消說我早已把那主仆二人一並獻給了地獄之神。可生氣發怒毫無作用,任何抱怨也都於事無補。

不過我還有一條出路,那就是我天生的冒險精神。這種精神一直使我獲益匪淺,而這次我決定用它幫我達到目的。此外,在和拉朗德夫人有過書信來往之後,只要我不太過分,那什麽樣的不拘禮節會被她認為是無禮呢?自從收到那封回信以來,我已經習慣於監視她的住處,並由此發現每天傍晚時分,她習慣在她住處窗戶俯瞰的一個花園廣場散步,跟隨她的只有一名穿仆人制服的黑人。就在那個公共廣場,在茂密而陰涼的小樹林間,在仲夏黃昏的薄暮之中,我看準了我的機會並上前與她搭話。

最好是能騙開伴隨她的那名侍從,所以我招呼她時露出一副老朋友的姿態。以真正的巴黎式的鎮定自若。她馬上接過話頭向我問好,並伸出了她那雙迷人的小手。那名仆人立刻知趣地躲到了一邊。於是,懷著兩顆激情洋溢的心,我倆長久而坦誠地談起了我們的愛情。

由於拉朗德夫人講英語甚至比她寫英語更糟,我們的交談必然是用法語進行。用這門最適合談情說愛的甜蜜語言,我任憑一腔火熱的感情宣泄無遺,並以我所具有的全部口才,懇求她答應立即同我結婚。

看我這麽急切,她莞爾一笑,接著便大講禮儀規範這個古老的故事。正是這無端的恐懼阻止了多少人去獲取幸福,直到幸福的機會永遠失去。她說,我極其輕率地讓我的朋友都知道我渴望認識她,因而讓他們知道了我並不認識她,結果我們就不可能隱瞞我們初次相識的日期。然後她紅著臉談到了我們相識的時間太短,馬上結婚不太恰當,不合禮儀,有悖常規。她以一種天真可愛的神態談起這一切,這使我傷心,使我信服,又使我入癡入迷。她甚至笑吟吟地責備我太急躁、太輕率。她要我記住,我實際上甚至不知道她到底是誰,不知道她的前程、她的社會關系和社會地位。她請求我重新考慮我的求婚,不過她請求時嘆了口氣。她把我的愛稱作是一時糊塗,是磷火的閃現,是片刻的遐思或者說懸想,是想象力飄忽不定的產物,而不是出自心底的真情實感。她說話之間暮色越發深沉,我們周圍變得越來越暗,然後隨著她仙女般的小手輕輕一摁,她在一個美妙的瞬間結束了她那番窮根究理。

我的回答之精彩只有真正的戀人才能做到。最後我不屈不撓地談起了我忠貞不渝的愛,她超凡絕倫的美,以及我對她的熱誠渴慕。結束時我以一種令人心悅誠服的說服力,詳論了愛情之路上充滿的種種危險。真正的愛之歷程絕不會一帆風順,因此無謂地延長這歷程其危險顯而易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