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瑞斯頓花園街慘案(第4/5頁)

“我向他們詢問了斯坦節遜這個人。”

“還問了別的嗎?難道這麽大個人就找不出一個關鍵性的問題?你就不能多拍個電報?”

葛萊森有些生氣,他說:“我已經把能想到的都說了。”

福爾摩斯輕輕笑了一下,剛要說些什麽,這時雷斯垂德走了過來,他得意揚揚地搓著雙手。剛剛我們和葛萊森在屋裏說話的時候,他正在前屋。

“葛萊森先生,”他說,“剛剛發現了一個極其重要的線索。要不是我去檢查那面墻,恐怕就會把它漏過了。”這個小個子說話的時候,眼睛裏閃著得意的光芒,顯然是在為自己勝過了同僚而高興。

“看看這裏,”他一邊說著,他一邊快步回到前屋。屍體已經被擡走了,所以屋裏的空氣似乎清新了許多,“好,請站在那裏!”

他在靴子上蹭著了一根火柴,舉起來照向墻壁。

“看看這個!”他的語氣非常得意。

我在前面提到過,墻上糊的花紙已經有許多都開始剝落了。就在他站著的那個墻角裏,一大片花紙剝落了下來,露出一塊粗糙的黃色粉墻。就在這塊裸露的粉墻上,有一個用鮮血寫成的潦草的字跡:

RACHE

“你是怎麽看這個字的呢?”這個探長像個馬戲班老板誇耀自己的把戲一樣地大聲說道,“你們之所以會忽略這個字,是因為它寫在最黑暗的角落裏,誰都不會想到來這裏查看的。這是那個兇手蘸著死者或者自己的血寫的。看,還有血順著墻往下流的痕跡呢!從這就能夠看出來:死者無論如何都不可能是自殺。那麽又為什麽要在這裏留下字跡呢?我可以告訴你們,壁爐上的那截蠟頭,當時是點著的,如果有火光,那麽這個墻角在當時就是最亮而不是最黑的地方。”

葛萊森不屑地說:“就算你發現了這個字跡,但那又意味著什麽呢?”

“意味著什麽?寫字的人應該是要寫一個叫做‘瑞契兒’(Racel)的女人的名字,但是卻被什麽事打攪了,因此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總之是沒來得及寫完。請先把我的話記住,等到案子真相大白之後,你一定會發現一個叫做‘瑞契兒’的女人和這個案子有關。現在你盡可以笑話我,福爾摩斯先生,或許你的確非常聰明能幹,但是歸根結底,姜還是老的辣。”

我的同伴聽了他的話,忍不住大笑起來,這樣就把這個小個子激怒了。福爾摩斯說:“真是對不起!這個字跡的確是你第一個發現的,功勞自然應當屬於你。而且就像你所說的,從這裏可以看出,字跡是昨晚慘案中的另一個人所寫。我還沒來得及檢查這間屋子,如果你允許的話,我現在就要檢查一下。”

說著,他麻利地從口袋裏掏出一個卷尺和一個圓形的放大鏡。他拿著這兩件東西,在屋裏一語不發地四處走動,時而站住,時而跪下,有一次居然幹脆趴在了地上。他聚精會神地工作著,好像忘了還有我們在場。不久之後,他開始自言自語地小聲嘟噥著,一會兒嘆氣,一會兒驚呼,有時吹起了口哨,有時又充滿希望地小聲叫了起來。我在一旁看著他工作的樣子,不禁想起了那些訓練有素的獵犬,在叢林中跑來跑去,狺狺吠叫,直到嗅出了獵物的蹤跡才肯甘休。他檢查了有二十多分鐘,非常仔細地測量了一些痕跡之間的距離——至於那些痕跡,是什麽我也看不出來。有時候他還用卷尺測量墻壁,這多少讓人覺得不可思議。後來他很小心地從地板上捏起一小撮灰色的塵土,並把它們裝到了一個信封裏。然後他又用放大鏡去檢查墻壁上的血字,仔細地逐個觀察了每個字母。最後,他好像覺得很滿意了,將卷尺和放大鏡收回衣袋裏。

他笑著說:“有人說所謂的‘天才’就是能夠忍受一切勞苦的本領。這個定義下得其實並不準確,但是用在偵探工作上倒還很恰當。”

葛萊森和雷斯垂德十分好奇又帶著一點兒輕蔑地一直關注著這位私家同行的一舉一動。很明顯,他們還不清楚我現在已經漸漸認識到的——福爾摩斯的每個行為,哪怕是最細微的,都具有其現實而又明確的目的。

他們兩人不約而同地問道:“先生,你對這個案子是怎麽看的呢?”

我的同伴說:“如果我給你們提供幫助的話,那我恐怕會搶走你們二位的功勞了。目前你們進行得還算是順利,旁人不便插手其中。”他的話裏明顯帶著諷刺的味道。他又接著說:“如果你們願意將偵查到的線索隨時通知我,我也會盡自己所能協助的。現在我想和發現屍體的警察談一下。你們能告訴我他的姓名和住址嗎?”

雷斯垂德查看了一下自己的記事本說:“他叫約翰·欒斯,現在下班回家了。想找他的話,你可以到肯寧頓花園門路,奧德利大院46號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