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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腿拉裏讓我心神不寧地等了一個下午,五點鐘時,我試著給他打電話,但他不在第三區分局,也不在“1121”[1],至少警察局總部是這麽說的。兇殺案調查組的秘書拒絕透露他的行蹤,也不肯幫我留言。到了六點,我幾乎認定被他耍了,可此時我的房門被敲響了。開門一看,正是他。

“嘿,傑克,”他沒有進屋,站在門口說道,“咱們出去兜個風。”

華盛頓把車停在專供酒店員工通行的車道上,放了塊“執行警務”的牌子在儀表板上,所以沒惹出任何問題。我們上了車,離開了酒店。他開車駛過芝加哥河,向北駛進密歇根大道。一路上大雪沒有一點變小的跡象,道路兩旁滿是大堆大堆的積雪。路上見到的許多車子,表面上都積了三英寸高的雪霜。我坐在他的車裏,可以看到自己呼出的白氣——盡管車裏的暖風調在高擋位。

“我猜你們那兒也下大雪了吧,傑克。”

“是的。”

他只是找個話題閑聊。對於他到底打算說什麽,我其實還是挺心急的,但想了想最好還是等著他按自己的節奏決定什麽時候開口。如果有必要,我總會暫時摒棄記者那一套規範,稍後再提問也不遲。

他向西駛入迪威臣街,朝密歇根湖的反方向繼續前進。奇跡之路購物區和黃金湖岸閃爍的霓虹燈很快消失在我們身後,兩側的建築也開始變得破敗,看起來很有修繕和維護的必要。我猜我們的目的地可能是波比·斯馬瑟斯失蹤時所在的小學,但他始終不提。

此時天色已經全黑下來了。我們在高架鐵路下面穿行,不久便駛過一所學校。他指了指那學校。“那裏就是那孩子上學的地方,就是那個院子。就像其他孩子說的那樣,他一下子就失蹤了。”他打了個響指,“我昨天在這兒守了整整一天。你知道,一周年嘛。我守在這兒就是為了以防萬一,說不定就會發生什麽事,比如那家夥,那個兇手,這時候會回來轉轉。”

“有什麽發現嗎?”

華盛頓搖了搖頭,陷入沉思。

他依舊沒有停車。如果華盛頓是想帶我來看看這所學校,車子就不會飛快地駛過了。我們繼續向西,最終,眼前出現了一排排林立的紅磚塔樓,不知怎的,看上去竟像這座城市的遺棄之地。我當然知道這是哪兒——政府為低收入者建的供給房,芝加哥的貧民窟。墨藍色的天空下,一棟棟塔樓看上去就像暗淡而麻木的石頭山,它們如實地呈現了住在這些房子裏的居民的面貌。好一片冰冷和絕望的樓群,無望的貧民徘徊在城市的邊緣。

“我們到這兒來幹什麽?”我問道。

“你知道這兒是什麽地方嗎?”

“當然,我可是在這裏上學的——我的意思是說在芝加哥。加布裏尼——格林貧民區誰都知道。帶我來這裏做什麽?”

“我是在這裏長大的。狂人約翰也是。”

那一瞬間,我想到了奇跡。一是因為,他們竟然能在這樣的地方活下來;二是因為,他們不僅活了下來,還成了警察。

“這裏是黑人貧民的隔離區,每一棟塔樓都是。我和約翰過去常常說,你在這兒唯一有機會在電梯裏按下‘上’的按鈕的機會,就是你下地獄的時候。”

我能做的只有點頭,我從來沒有這樣的生活經歷。

“而且,還得是電梯沒壞的情況下。”他補充道。

我意識到自己從未設想過布魯克斯是個黑人。打印出來的資料裏沒有他的照片,相關報道也沒有必要提及他的膚色,我就自然而然地認定他是個白人。為什麽我會做出這種預設?稍後我得好好想想才行,但現在我還得努力琢磨華盛頓把我帶到這兒來究竟想說明什麽。

華盛頓駛進一棟塔樓旁邊的停車場。這兒放著幾個大垃圾箱,外壁上是積攢了幾十年的塗鴉和口號。這裏還有個銹跡斑斑的籃球架,但籃圈早就不見了,只剩後擋板。他停下了車,但沒有關閉引擎。我不知道他是為了讓車內暖風一直開著,還是為了保證我們在必要時可以迅速開走。我看到一群穿長大衣的少年,臉色就像天空那樣陰沉。他們從離我們最近的一棟樓裏沖出來,穿過結冰的庭院,蜂擁跑進另一棟樓。

“眼下你大概正想著,我們他媽的為什麽跑這兒來,”這時華盛頓開口了,“沒關系,我理解,像你這樣的白人小夥子大概都會這麽想。”

我還是沉默著,想讓他把話說完。

“看那棟樓,你右手邊的第三棟。那就是我們當時住的地方。我跟著姑婆住在十四樓,約翰和他媽媽住十二樓,就在我們的下一層。這裏是不設十三樓的,畢竟運氣已經壞到家了。我們倆都沒有父親,至少沒有露過面的父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