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1870年7月第四天,就是我女兒瑪麗安滿周歲那天,我提早結束工作(我在改編《夫婦》的劇本),搭傍晚的火車到羅切斯特。我帶著一個繡花沙發抱枕,是馬莎剛搬來倫敦時做來送我的。火車上幾個孩子看見我提著手提箱又拿抱枕,笑嘻嘻地指指點點。一個將近四十六歲又七個月的老頭子,童山濯濯、胡須花白、視力模糊,帶抱枕出門恐怕有些生理上的緣由,連毛頭小子都覺得荒謬到不便開口探詢。我也報以微笑,對他們晃晃手指作為回應。

到了羅切斯特,從車站到大教堂那一千五百米左右的路程我選擇步行。狄更斯最新一章《艾德溫·祖德疑案》已經上市了,羅切斯特與大教堂和緊鄰的墓園——以粗糙的手法偽裝成“克羅斯特罕”和“克羅斯特罕大教堂”,就跟出現在前後幾頁那個老是忘記自己戴著超大假發的狄克·德徹利一樣——已經在眼尖的讀者心裏引發文學與懸疑的共鳴。

太陽剛下山,我拿著抱枕和手提箱等待最後幾名遊客——兩個怪裏怪氣地手拉手的神職人員(他們顯然是來墓園用木炭描畫墓碑上的雕刻字跡的)——走出敞開的大門,往鎮上和火車站方向走去。

遠處墓園後側傳來兩個人的聲音,但他們的身影被墓園起伏的地形、周邊樹木和屏障濕地草叢附近貧民區的濃密樹籬遮擋,甚至被托馬斯·塞普席先生這種自大又缺乏安全感的人建立的那些較為高聳的墓碑所掩蔽。托馬斯·塞普席先生至今依然活生生走來走去,神氣活現地欣賞他過世妻子紀念碑似的墓石上的冗長碑文(當然由他親手撰寫他自己的事跡,再交由那個以鐫刻紀念碑為主業的五顏六色石匠德多爾雕在石碑上)。我應該說清楚,如今神氣活現的托馬斯·塞普席先生只活生生走在那本提早隕落的連載小說《艾德溫·祖德》裏,這本小說的早夭命運就跟五年又不到一個月前那列下午二點三十八分從福克斯通開往倫敦的特快車一樣,一頭栽進斯泰普爾赫斯特高架鐵軌的縫隙,停也停不住。

“這點子蠢透了。”有個男人在咒罵。

“我覺得應該會很有趣,”是女人的聲音,“夜晚的海邊野餐。”

我在距離那對拌嘴夫妻不到六米的地方停下腳步,藏身一座高聳厚實的巨無霸大理石碑後面,那是一座頗有塞普席風格的方尖碑,碑上的姓名(某位反正早已被人遺忘的地方官員)經過鹽分、雨水和海風的侵蝕,已經模糊難辨。

“在他媽的骨頭堆裏他媽的野餐!”那男人高聲咆哮。任何不感興趣(又距離遙遠)的人無意中聽見,都會覺得這男人從來不曾為自己的嘶吼聲難為情。

“你看看這塊……石頭……多適合當桌子,”那個女人嗓音略顯疲憊,“你先坐下來放輕松,我幫你開啤酒。”

“去他媽的啤酒!”那男人又吼。接下來是瓷器被扔向永恒——至少具有紀念意義——的石碑的脆裂聲。“把東西全都收拾好!先把杯子和啤酒桶給我,你這頭蠢牛!這下子我至少要等幾個小時才有東西吃。你最好自己去賺錢還我火車票的錢,否則……喂,你是……你這家夥跑到這裏來幹嗎?你手裏拿的是什麽東西?抱枕?”

我繼續面帶笑容,直到我離他只有幾十厘米。那男人忙著照顧手裏的杯子和啤酒桶,幾乎沒時間站起來。

我笑著把抱枕緊緊貼上那男人的蒼白胸膛,扣下我藏在抱枕後方的手槍扳機。槍聲被悶住了,聽起來挺古怪。

“搞什麽!……”喬瑟夫·克羅叫道。他踉蹌地後退幾步,顯然不知道該看還拿著抱枕——有點兒冒煙——的我,還是低頭看他自己的胸口。

他洗得潔白的廉價白襯衫前襟綻放一朵血紅天竺葵。他指縫汙黑的雙手摸向敞開的背心,虛弱地撕扯著開出紅花的襯衫,扯掉了幾顆扣子。

我把抱枕按在他此時裸露的無毛胸膛上,就在他胸骨上方半個手掌的位置,又開了兩槍。兩發都是實心彈。

克羅又歪歪倒倒地後退幾步,直到後腳跟抵住一塊低矮水平石板,很類似他們選來當晚餐桌那塊。他整個人倒栽蔥,翻了一圈,仰躺在地上。

他張嘴想尖叫,卻沒有發出聲音,只有一陣陣氣泡或汩汩水聲,我發現那聲音不是來自他的喉嚨,而是出自他剛被子彈穿破的肺臟。他設法求助,兩眼瞪得大大的,露出白眼球。他的一雙長腿已經開始扭動抽搐。

卡羅琳快速趕過來,俯在她丈夫上方,拿走我穩定雙手裏的抱枕。她蹲下來,雙手將冒煙的抱枕牢牢蓋住克羅張開繃緊的嘴巴和暴凸的眼睛。

“你還有一顆子彈,”她對我說,“開槍吧,動手!”

我把手槍使勁戳進抱枕裏,力道之猛,似乎想用槍管把抱枕的羽毛和表布塞進克羅張開的咽喉裏,借此悶死他。他的呻吟聲和發不出的尖叫聲此時完全被壓抑下來。我扣下扳機,那把忠實的手槍擊發最後一次。這回傳來熟悉的聲響(至少在我聽來很熟悉,因為在鴉片夢裏聽過),是後腦勺的碎裂聲,像被敲碎的核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