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行為藝術 第十二章 冰封之夏(第2/2頁)



劉明邊走邊說:三年後,我會獲得諾獎,我的詩集會擺在這個書架上。

工作人員說:對不起,先生,請您等一下。

劉明繼續往門口走,說:怎麽,要找我簽名,改天吧。

工作人員說:先生,這幾本書,我們怎麽賣?

劉明說:即使我獲得諾獎,我也拒絕領獎,我謝絕一切來自官方的榮譽。

工作人員在門口攔住劉明,說:這幾本書被你損毀了,你貼的膠紙,都撕不下來,按照規定,你得買下。

劉明說:我沒錢。

書店領導走過來詢問怎麽回事,工作人員說這個人——亂丟垃圾。

“亂丟垃圾”四個字使得劉明火冒三丈,他無法接受這個說法,那些貼在文學名著上的小詩都是他的作品,居然被人當成垃圾。大詩人劉明憤怒了,爭吵過後,大打出手,最終被扭送進公安機關。

兩名店員擰著他的胳膊,他脖子裏青筋畢露,對街上的圍觀群眾喊道:我是大詩人劉明,我腐爛成大便的時候,我的文字還栩栩如生呢!

當時,處理這起治安案件的警察把這件事當做奇聞發布到了公安內網上面,詳細記錄了整個過程。

特案組沒想到,犯罪嫌疑人就這麽不經意間進入警方視線,然而找到他卻不是那麽容易。當時處理此事的警察回憶,劉明是單身,沒有孩子,交了罰款,寫了份保證書後就釋放了。案卷存档中的地址是個出租屋,劉明沒錢交房租,被趕走後,現在早已換了好幾個住戶。

梁教授說:劉明曾經說過童屍身上的字,這不是一種巧合。

蘇眉說:他到底是詩人還是行為藝術家,還真有創意,把自己寫的爛詩貼到書裏,那樣買書的人就會讀到他的詩。

包斬說:劉明有嫌疑,但這還不能證明他就是殺死男童制造琥珀的人。

畫龍說:這個人確實很怪異,性格偏執,還有點暴戾,肯定被公安機關打擊過不止一次。

黃副書記說:梁教授,請您下達指示吧!

梁教授部署工作,首先要擴大排查範圍,對全市樹脂工藝品生產廠家和小作坊進行摸底走訪,尋找與此案相關的人員;同州警方再次向各公安機關單位發布協查通報,一是要核實屍源,二是獲取劉明的各種信息,此人很可能有犯罪前科,盡快找到嫌疑人劉明是刑偵工作的重點。劉明當年被警方處理時,寫下過一份保證書,應盡快與童屍身上的字做筆跡鑒定。

筆跡鑒定結果很快出來了,童屍身上的字是劉明所寫,此人有重大殺人嫌疑。

地鐵公安分局接到協查通報後,匯報了一條線索,兩名執勤民警曾經抓到過劉明。

幾個月前的一天夜裏,三元橋地鐵站D出口附近地下通道有一名女孩被人劫持。女孩是一名大學生,乘坐最後一班地鐵回學校,走到地下通道的時候,一個邋遢青年與她擦肩而過,隨即轉身跟隨著她。女孩有些慌亂,加快腳步,地下通道只有他們兩個人,她不時的回頭看,那人跟在後面,自言自語,嘴裏念叨著什麽。

女孩想跑,那人追上來,用手拍了一下女孩的肩膀。

女孩嚇得大聲尖叫,問道:你這個人想幹嘛,搶劫啦。

邋遢青年把女孩推到墻邊,說:別誤會,我不搶錢。

女孩雙手抱胸,求饒道:不要非禮我,好不好。

邋遢青年說:我不是流氓,我是詩人,我剛寫了一首詩,念給你聽一下。

三元橋地鐵站D出口附近的地下通道有一名女孩被人劫持,那人在深夜尾隨女孩,既不搶劫,也不非禮,而是脅迫女孩聽他念自己寫的一首詩:

我要對你說,春風對小草說過的話。

我要對你寫,夏雨對百花寫過的詩。

我要對你唱,秋月對樹葉唱過的歌。

我要對你做,冬雪對大地做過的事。

邋遢青年要女孩點評一下自己的詩作,女孩嚇得瑟瑟發抖,兩名執勤民警正好路過地下通道,將其抓獲,帶到治安站審問。這名青年就是大詩人劉明,他聲稱自己並沒惡意,但警方還是以“尋釁肇事”為由把他拘留了幾天。

根據地鐵分局提供的案卷資料,畫龍、包斬、蘇眉帶著一隊武警趕到劉明租住的屋子。

那是一間陰暗潮濕的地下室,房間被清理過,空空蕩蕩,只有一張上下鋪的鐵架床,床上鋪著木板,沒有被褥,地面有血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