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格麗特的故事(第2/5頁)

在學校裏,我對自己在書店讀到的東西保密。我從舊語法書中學到的一些古代法語被我運用到自己的文章裏,可我的老師卻認為它們是拼寫錯誤,不過他們永遠也不可能消滅它們。有時候,一堂歷史課會碰巧涉及我通過在店裏隨意閱讀所積累起的一點深奧知識。查理曼大帝?我會想。什麽,我的查理曼大帝?我在店裏讀到的?在這些時候,我會陷入沉默,原本完全不相幹的兩個世界瞬間碰撞在一起,讓我震驚得說不出話來。

不看書的時候,我會幫我父親打下手。九歲時,我被允許用棕色的紙把書包起來,並在上面寫上離我們比較遠的顧客的地址。十歲時,我被準許獨自步行將這些包裹送去郵局。十一歲時,我接過了母親在店裏的惟一工作:清潔任務。“舊書”常攜有塵垢、細菌和多種有害物,母親過去常包著頭巾,身穿家居服,手持雞毛撣子挑剔地走在一排排的書架間,她總是緊閉雙唇,盡量不呼吸。時不時地,當雞毛撣子揚起一團虛幻的灰塵時,她便會退後咳嗽。那些裝著“危害身體健康”的舊書的板條箱子,總是碰巧被擺在她的身後,於是它們會不可避免地鉤壞她的絲襪。我主動要求承擔打掃任務。這是一項母親樂於擺脫的工作;從那以後,她就無須再出門去書店了。

我十二歲時,父親派我去尋找遺失的書。如果档案顯示書在庫,而它們卻沒有在書架的正確位置上,我們視為“遺失”。它們或許是被偷走了,但更有可能是被心不在焉的閱覽者放在錯誤的地方了。店裏一共有七個房間,每個房間從地板到天花板都堆滿了數千冊書。

“你做事的時候,檢查一下字母的排列順序。”父親說。

這是一項永遠也做不完的工作;我想知道現在他把該任務委派給我,態度是否完全認真。不過說實話,這個問題幾乎無關緊要,因為我是認真地從事這項工作的。

我把整個夏天的上午都花在父親派給我的任務上,到九月份學校開學,所有遺失的書都被找到了,每一冊被放錯的書都歸原位。不僅如此,而且回首過去時,還有一件事情顯得尤為重要——那就是,我的手指觸摸到了店裏的每一本書,盡管只是短暫的接觸。

等到我十幾歲時,我已經幫父親做了許多工作,以至於我們在那些安靜的下午幾乎無事可做。一旦我們完成了上午的工作,把新到的書擺上架子,寫完信,一旦我們在河邊吃完三明治,喂完鴨子,就會回到店裏看書。我對書的選擇逐漸變得不那麽隨意了。我越來越經常地在二樓逛來逛去。那裏擺著十九世紀的文學作品、傳記、自傳、回憶錄、日記和信箋。

父親注意到了我的閱讀興趣。他從書展和拍賣會回來時,總會帶幾本他認為我或許會感興趣的書回家。都是些舊舊的小書,多數時候是手稿,用緞帶或細繩系起來的泛黃的書頁,有時候是手工裝訂的。那些書記錄的都是平民百姓的普通生活。我不是簡單地看它們,而是貪婪地讀它們。雖然我對食物的胃口變小了,對書的渴望卻始終如一。我就此開始從事自己的職業。


我不是一個嚴格意義上的傳記作家。事實上,我幾乎根本不是傳記作家。主要是為了自娛,我寫了若幹篇短小的論文,論文的研究對象均為文學史上無關緊要的人物。我的興趣始終在於為落敗者寫傳記,這些人在世時默默無聞,去世後便陷入了無人知曉的深淵。我喜歡打開已經在档案架上塵封了一百年或更久的日記,發掘出被埋沒其中的人生。與別的事相比,復活已經絕版了好幾十年的回憶錄中的人物,差不多是最讓我高興的事情。

有時,我的研究對象恰好足夠重要到能引起當地某個學術出版商的興趣,於是我就發表了一些屬於我自己的作品。它們不是書。不是像書那麽莊重的出版物。其實只是幾篇文章,裝訂在紙質封面內的薄薄幾頁紙。我的一篇文章——《兄弟詩人》,探討了茹爾·朗蒂埃和埃德蒙·朗蒂埃兄弟以及他們合著的日記——吸引了一個歷史學編輯的注意,被收入一本有關十九世紀文學和家族的精裝版論文集。一定是那篇論文博取了維達·溫特的關注,但是它出現在那本論文集裏相當容易令人誤解。書中滿是學者和專業作家的作品,我的文章位列其中,就好像我是一個名副其實的傳記作家,但其實只是一個淺薄的涉獵者,一個有才能的業余愛好者。

研究人生——已經死去的人的生活——只是我的愛好。我真正的工作場所是書店。我的工作不是賣書——我父親負責賣書——我的工作是照料書。我常常取下一冊書,讀一兩頁。畢竟,說起來,閱讀也算一種照料。那些書單從出版年份而言,還沒有古老到值錢,也沒有重要到會被收藏家搜尋,然而,即使它們往往從裏到外都很無趣,我還是珍愛它們。無論內容多平庸,總有一些東西會觸動我。因為某個如今已離世的人曾認為那些詞語很重要,需要被寫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