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守口如瓶(第4/9頁)



  “而且,”他說,“我們不會逮捕一個警察兄弟。”

  “謝謝你們,夥計。”我說。

  他們舉手觸了觸警帽,然後坐回到黑色福特裏,熄滅探照燈,向伯班克馳去。

  幾分鐘以後,我將車開進朗曼汽車旅館,一路上思忖著自己到底卷進了什麽樣的旋渦中,如果米勒果真是軍方情報局的人,而且能買通當地警察找我的麻煩,我最好趕快回家,盡快同《論壇》報聯系,這些事情越早登載出來越好。

  我不記得離開旅館的房間時開著燈,現在回想起來,從事我這種行業的人應該是比較聰明的,但事實是:如果我聰明,我就不會幹這一行,也就不會讓人闖進我的房間了。我的小屋是最裏面的一間,當我走進房間,發現兩個家夥正在亂翻我的東西時,我真的大吃一驚。

  看到我,他們也很吃驚,畢竟我此刻應該被關在伯班克或其他什麽地方的監獄裏。於是,我僵在那裏,他們也僵在那裏。

  他們是我所見過的衣著最考究的搜查專家,將近三十歲的年紀,胡子刮得幹幹凈凈,穿著講究的西服,打著有品位的領帶,衣領潔凈,胸前的口袋裏插著一束鮮花,戴著淺色的軟呢帽。靠近我的那一位身材高大,坦率的表情宛如大學裏獲得運動員獎學金的學生;另一位個子矮小些,但身體強健,相貌英俊,就像襯衫廣告中的模特。他們兩個人在搜查我的房間時都沒有脫下外衣,而房間裏卻一片狼藉,床被掀開了,床墊子扔到了地上,抽屜脫離了梳妝台,兩把椅子翻倒在地上,台燈躺在地毯上,我的手提箱也扔在地上,衣服散得滿地都是。他們就好像保險公司的調查員,在龍卷風造成的災難前巡視。

  梳妝台上的抽屜雖然被抽出來,扔在地上,但它們並沒有翻過來。其中的一個抽屜裏裝有我的寶貝,尤其是我的小記事本與九毫米口徑的勃朗寧手槍。

  房間內寂靜了一秒鐘,然後,一位衣冠楚楚的客人——離我最近的那個高個子,他一直在翻動著從床頭櫃的抽屜裏找出來的《聖經》,可能是在尋找指引——沖向我,一邊伸直手臂砰地關上了門,把我關在這間屋子裏,一邊用那本《聖經》砸向我。

  那本書給我上了一課,讓我跪了下來;但我很久以前就學會了另一課,我用手肘擊在他的小腹上,不是一次,而是接連三次。他怒吼了一聲,向後跟踉蹌蹌地退過去,地板上的床墊子擋住了他後退的腳步,然而我認為這對他來說並不是件好事。

  那個矮個子人侵者,臉色白皙,睜大的眼睛裏充滿了警覺,正伸手在上衣口袋裏摸索著,反正不會是尋找證件。我仍跪在地上——那個大家夥像球一樣在床墊上翻滾著,發出痛苦的呻吟聲——手指觸到了那本《聖經》。我抓起它擲向那個小雜種,書在空中飛舞,書頁像翅膀一樣展開了。他避開了那本書,那本書飛到了對面的墻上,但他的軟呢帽也隨著書一同飛走了。他驚然一驚,而我則乘這個機會站起來,從地板上抓過床頭櫃上的台燈,像投擲炸彈一樣投向他。

  他又閃過去了,台燈撞到梳妝台的鏡子上,鏡子與台燈的碎片一起落下來,他的腳步又慢了一下。那個高個子的身體已經從球形伸展開,掙紮著想要站起來,我在他的胃上又踢了一腳,然後沖向那個小個子,他仍在西服口袋裏摸索著什麽。如果他想要一只槍,我的那只勃朗寧就放在梳妝台的抽屜裏,我撲向他,順手抓過那只九毫米口徑的手槍,躲開玻璃鏡子的碎片,用槍管砸在他的臉上。他的鼻子開了花,兩道猩紅的血注從他的鼻孔裏流下來。他的手從西服口袋裏掏出來了,他果然在掏手槍,一只點三八短管手槍。他跌跌撞撞向後退著,手指似乎已失去了知覺,然後他絆倒在一堆東西上,這對他那做工考究的西服可絕沒有好處。

  我轉向那個高個子人侵者,他正掙紮著要從床墊上爬起來,他的帽子也飛了,眼中燃燒著怒火,看來我撞在他腹上、踢在他胃上所引起的疼痛已過去了,他把手伸進口袋裏,當然絕不會是在掏木梳。我用手槍指住他的臉,說:“讓我們來演西部片,看看誰更快。”

  他的眼睛裏浮上了某些東西,他的手僵在西服口袋裏,我向前彎了一下腰,用手槍砸了他一下,就像他用《聖經》砸我那樣。他的眼睛翻上去,再次倒在床墊子上。

  有什麽東西抓住了我的褲管,我回頭向下看去,那個矮個子正趴在地上——眼淚同鮮血一齊流進他的嘴裏——我擺脫開他,似乎他是一只正準備撲到我身上的狗。我用槍指著他,對他說:“這是我最好的一套西服,別把血弄到我衣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