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的巧合(第3/14頁)

“手機是在什麽地方找到的呢?”

“掉到沙發底下了。楊建梅回憶說,她們回到金雨住所的時候,他正一個人喝悶酒,情緒很低落,幫陳雪芳找手機的時候也一言不發。她們也就沒多待,找到手機就告辭了。”

“喝悶酒?他喝的是紅酒嗎?”

“對,就是那瓶紅酒。我懷疑,陳雪芳是故意丟下手機,然後趁楊建梅和金雨幫忙找手機時在酒杯中投毒——這樣她就有了作案的機會。不過,時間上還是有問題。”秦思偉一個勁兒地搖著頭,“十點二十五分下的毒,也不可能在午夜才發作。除非金雨一直沒有喝那杯酒,直到午夜——但這也太奇怪了。”

“是挺奇怪的。你不是說有三個人回來過嗎?還有誰?”

“還有就是第二天早上八點五分,李賀回到名流花園取他的車子。因為前一天晚上喝了酒,他沒開車回家,是和劉洋一起坐出租車回去的。他是八點四十分駕車離開的,按理說,取車用不了這麽久。”

“他怎麽解釋呢?”

“他的車子沒有停在地下車庫,因為沒有車位了。那天晚上氣溫很低,零下十四度,車子受了凍,早上發動不起來了。他想找物業借工具修車,但人家八點半才上班,所以耽誤了。”

“他怎麽沒去找金雨幫忙?不是鐵哥們兒嗎?”

“就因為是鐵哥們兒,李賀說金雨習慣淩晨一兩點才上床,不到十一點不會起床,所以沒敢打擾他。”

“倒是合情合理。而且他回到名流花園的時候,金雨已經死了至少七個小時,屍體都涼透了。”

“沒錯。李賀也沒有殺人動機,至少目前我看不出他有任何殺死金雨的理由。”

“那個楊……楊建梅呢?按你的理論,她也有投毒的機會。”

“一來她和金雨關系一直很好,屬於青梅竹馬,所以沒有殺人的動機;二來嘛,還是時間問題。”

“時間……時間……”我開始明白秦思偉頭疼的根源,看起來很簡單,卻怎麽都說不通,“有沒有可能有人在午夜前又回到了金雨家呢?如果是蓄意謀殺,他肯定不會走小區的大門。”

“這個我也想過,但是沿著名流花園小區的圍墻查了一圈之後,沒發現有人潛入的痕跡。為了確保安全,物業公司在圍墻上裝了電網,那可不是鬧著玩兒的,至少目前進入我們視線的這幾個人不可能有那麽好的身手。要說是你幹的,也許我還能信。”他嬉皮笑臉地說道,“不過案發的時候你和我在一起,所以你沒作案時間。”

“找打是不是!”我輕輕戳了他額頭一下,“沒正經。”

“開玩笑嘛。”他揉揉腦袋,“我查過了,四個人在案發時都有不在場證明。李賀到家後被同事叫去打麻將,快淩晨兩點才離開同事家;劉洋當晚沒有回研究所宿舍,而是在醫院陪住院的母親,直到第二天上午才離開,很多人都可以證明;楊建梅那天晚上和被派到國外工作的父母通了兩個小時的視頻電話,淩晨一點才下線;至於陳雪芳,她說那天晚上心情不是很好,就到她家附近一個叫‘蝴蝶夢’的酒吧喝酒,淩晨一點多才回家。她是酒吧的常客,所以服務員可以給她作證。”

“也就是說,他們都沒時間趕回名流花園殺死金雨啦?”

“沒有,我查過了,證人的證詞都是可靠的。”秦思偉伸了個懶腰,“我真的是沒轍了。兇手到底是怎麽做到的呢?”

“你確定除了陳雪芳,其他人都沒有作案動機嗎?”我提醒他,“比如……有沒有人會從金雨的死中獲利呢?住名流花園那種獨棟別墅的人應該很有錢啊。”

“應該說他曾經很有錢,不過大部分的收入都用來購買名流花園那套小別墅了,還有就是投資餐館被人騙走了一百萬。最近這幾年,金雨一直沒有作品問世,也就沒有收入,坐吃山空,他的銀行賬戶上目前只有兩千多元錢了。”

“但是那套房子怎麽也值幾百萬呢。”

“大概六百多萬,可如今房地產不景氣,再好的房子也是有價無市。而且金雨沒有留下遺囑,沒有結婚,更別提有子女了,所以他的遺產全部由他父母繼承。你該不會認為他們為一套別墅毒死了自己的獨生子吧。”

“沒有其他的遺物?比如名表、珠寶、莫奈的真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