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春 卡洛琳之死 第八節(第4/5頁)

十天後,尼奧要上庭了。他像瘋了一樣,不停地說被騙了之類的話,但我們到了法庭以後,檢察院的律師卻告訴法官,案子已經撤銷了。我一直努力回憶這個律師的名字,但就是記不起來。有那麽一兩次,我問過尼奧那個人叫什麽,我也說過了,他真的不想說,他只是告訴我,讓我別多管閑事。我現在給你寫了這封信,我已經差不多兩年沒見過尼奧了。老實說,這並不是他做過的最壞的一件事,如果你了解他,你會明白的,但這確實是唯一一件我親眼看著他做過的壞事。我不是想懲罰尼奧,但我認為,這名檢察官收受賄賂、利用別人是很不對的,我想給你寫信,希望你能有所行動。我曾經跟幾個人說過這件事,當然,我沒有告訴他們任何人的名字,他們都說,你對這件事恐怕是無能為力了,因為時效已經過了,但我認為,這樣的事不可能只發生了那一次,也許他們現在還在做著同樣的勾當。老實說,我甚至都認為,我剛剛寫下的這一切都不是真的。我也希望你能懲罰尼奧,但我不想讓他知道是我告訴你這件事的。如果你從別人那裏知道了他是誰,我求你不要給他看這封信。我相信你。

當然,這封信沒有署名。我們辦公室每天都要收到很多這樣的來信,我們還安排了兩個專職文員,基本上別的什麽都不幹,就是給這類信件回復,再就是和各種各樣親自上門找碴兒的人打交道。如果投訴的內容越嚴重,也就越容易往上傳送,大概這也是這封信到了雷蒙德手中的原因。有很多信件的內容都是垃圾,但這一封,讓人感覺是確有其事的。當然,也有可能這位告密者只不過是被他的朋友尼奧騙了錢,而在這件事情上,他是最有發言權的。

雷蒙德不願意讓這份档案在競選期間到處流傳,原因是顯而易見的。尼可如果知道了這件事,會非常高興,因為它能證明雷蒙德在掌管檢察院期間確實用人失察。寫這封信的人也在猜測,他朋友尼奧的這件事可能並不是個例。我們手頭上拿著的是一個驚天醜聞:一個正在檢察院裏的某個地方秘密活動著的受賄圈子,更糟糕的是,一切還無人察覺。

利普蘭澤點燃一根香煙。他已經沉默了很長一段時間。

“你覺得這是無中生有?”我問。

“那倒也不是。”他說,“應該確實是發生了點什麽,也許不是這個寫信的人想的那樣,但確實有點什麽。”

“你覺得要調查一下嗎?”

“調查一下也無妨,反正我們現在也沒有其他什麽線索。”

“我也是這樣想的,卡洛琳覺得這個尼奧可能是因為同性戀被捕的。”我說。“我覺得,她這個方向可能是對的。”我指著她寫的備注,她寫下了州刑法法典中社會公德部分一些規定的編號,還在旁邊打了個問號。“你還記得以前在城郊小樹林的那次突擊掃蕩嗎?應該差不多是那時候,我們當時抓來的人都是一車一車裝的,而且這個案子被分到了北區分局,是不是?”

利普蘭澤在點頭,一切都對得上號。那個案子確實有些令人尷尬,難怪尼奧要努力遮掩。從時間上來說,也是對的。在雷蒙德第一任任期內,他的一個重要政策就是,如果性犯罪案的雙方當事人都是你情我願的成年人,那麽基本上會既往不咎。警察把案子遞來,但我們一般都不會起訴。到了雷蒙德開始為第二次就任競選時,有一些群體,尤其是妓女和同性戀,已經有了很浩大的聲勢,基本上快失控了。那些同性戀經常在城郊的小樹林進行各種不堪入目的活動,造成了很壞的社會影響。普通家庭在周末的大中午都不敢去那裏,生怕小孩子們看到了不該看的東西。很多人到警局投訴,繪聲繪色地描述著光天化日之下在野餐桌上發生的不端行為,媽媽們會特別強調,那可是別人還要吃東西的地方呢。當時,距離雷蒙德參加競選還有九個月,我們開展了一項大規模的聯合整治行動。每天晚上,都有幾十個人會被警方逮捕,往往還是被抓個現行。他們的案子一般都判定為法庭監管,也就是說,只要肯認錯,基本上都能消除記錄,之後,這些人也就消失不見了。

但這正是問題所在。利普蘭澤和我都意識到,要找到這個尼奧非常困難。那年夏天被警方逮捕的總人數大概有四百多,而我們連尼奧是不是他的真名都不知道。卡洛琳的調查有沒有結果,档案中沒有任何記錄。記錄單上的日期表明,她是在被殺前五個月拿到這份档案的,她寫的備注中也沒有什麽有價值的線索。在那張紙的一角,她寫了“尼奧”兩個字,然後在下面畫了很多道橫線。再往下一點兒,她寫了一個“利昂”。一開始,我沒看明白,後來我想到,她一定是覺得尼奧應該只是化名,而真名很可能是和尼奧諧音的兩個字,比如“利昂”。最後,在紙的最下角,她又寫了另外一個名字——“肯尼利”,還有他所屬的分局。肯尼利全名叫利昂內爾·肯尼利,是名很好的警察,現在已經是警長了。我們在辦“暗夜聖徒”的案子時一起工作過。他當時在警局三十二分局負責巡邏,而該警局的案子一般都是在檢察院北區分局舉行聽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