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節

在美國,刑事案件中檢方是不得對審判結果提出上訴的,這是美國最高法院宣布的一條憲法準則。站在法官席前的有各種各樣的人,有慣犯,也有初犯,有穿著劣質西裝的小律師,也有穿著定制套裝的大律師,有破產到身無分無的昔日富豪,也有哭著喊著要離婚的夫妻,還有桑迪·斯特恩這樣的老手,他們來自大的律師公司,對法庭上的一套程序早已駕輕就熟,但在這所有人中,只有檢方沒有權力對法官的審判結果提出異議。無論檢方派出的這位檢察官職位有多高,權力有多大,也無論陪審團對他有多偏愛,他都必須沉默接受這種看似不公平的待遇。

而當我在擔任檢察官時,這一點在拉倫·利特爾法官的法庭上表現得再明顯不過了。拉倫精明能幹、博學多才,討厭裝模作樣那一套。他曾經當過二十年的辯護律師,那時候就經常給檢察院和警方難堪。他也看不起他們,這個習慣直到他自己當上了法官也沒有改變。除此之外,作為一個黑人的成長和教育的經歷又讓他認為,在很多時候,檢方的起訴理由只是主觀武斷的借口。他在街頭巷尾親眼見到的各種種族歧視和社會不公,早已潛移默化地影響了他。在他身上仿佛形成了一種條件反射,在作決定時總喜歡和州檢察院對著幹。雷蒙德一開始在他的法庭上擔任了兩三年的辯護律師,便幹不下去了,因為他們倆一上法庭就開始劍拔弩張,休庭以後又能夠把酒言歡。

斯特恩和我達到法庭時,拉倫法官正坐在法官席上看其他案子的報告。他的存在總是那麽醒目,讓人眼裏只看得到他,他個子高大,有一米九五左右,身材健壯、英俊瀟灑又靈活機敏,頗有魅力。他在讀大學時已嶄露頭角,他是學校足球隊、籃球隊的明星球員,也因此獲得了豐厚的獎學金。他滿頭都是非洲人典型的小卷發,中等長度,大半都花白了。他臉大手長,聲音洪亮,言行舉止有種皇室的風範。有人說他未來的目標是成為聯邦大法官,還有人猜測,他真正的目標是成為繼阿爾布萊特·威廉森之後北區的眾議員,因為威廉森已經到了退休的年紀,而且心臟狀況也不好。但無論拉倫·利特爾法官的打算是什麽,他都是一個以自己的立場和能力贏得了眾人尊敬的人。

昨天早上,拉倫法官的助理給我們打了電話,把我們叫來。說法官已經在兩天前收到了我們的開庭前申請,希望能夠就我的案子舉行一次聽證會。我猜,他是要對我們的一些申請作出回應,說不定還會決定開庭審判的日期。

斯特恩和我靜靜地等著,肯普沒有來。昨天我們三個人一直在一起,我把我所知道的關於每一個證人的情況都告訴了他們。斯特恩對我提出的問題依然很精確、很謹慎,但他還是沒有問我那天晚上到底和卡洛琳發生關系了沒有,也沒有問那個敲碎卡洛琳頭顱的兇器是不是在我這裏。

我一邊等,一邊打量著周圍。記者們又都來了,但這回素描師沒到場。拉倫法官對記者的態度一直很好,在法庭靠西邊墻壁,有一條專門為記者準備的桌子,而他在宣布一些重要的決定前,也總是會提前通知媒體。這個即將決定我余生命運的法庭很漂亮,一側的陪審員席用胡桃木的欄杆隔開,欄杆上面還有漂亮的小圓球裝飾。證人席的風格和陪審員席的差不多,緊挨著法官席。法官席高高在上,旁邊有兩根紅色的大理石柱撐著一個胡桃木的圓頂。法庭的文員、法警和記錄員都坐在法官席的前面,離他們幾步遠的地方是兩張深色胡桃木的桌子,制作十分精美,這是雙方的律師席,桌子的擺放方向很有講究,要和法官席保持垂直。並且,按照傳統,原告會坐在離陪審團比較近的那張桌子。

法官處理完其他事情後,便輪到了我們的案子。有些記者偷偷跑到我們的桌子旁,想聽得更清楚一些,雙方律師和我都被法官叫到了前面。斯特恩、莫爾托和尼可按法庭規定,首先報出了各自的姓名。斯特恩代我報出了姓名。莫爾托偷偷朝我詭異地笑了一下。我敢打賭,他已經聽說了我們上周和雷蒙德會面的情況。

“先生們。”拉倫法官開口了,“我把你們叫來,是因為我認為我們可以做點工作,加快這個案子的進度。我已經收到了被告遞交的申請,並且已經準備好作出決定了,原告有什麽要反對的嗎?”

莫爾托對著尼可的耳朵說了幾句話。

“關於撤銷莫爾托先生證人資格的申請,我們反對。”尼可說。

他還是這樣,這個家夥有那麽多人在替他工作,他還是不敢把自己的想法寫在白紙黑字上,只敢在最後一刻說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