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米•艾略特•鄧恩 事發當日(第3/3頁)

尼克總是笑我列了一張張沒完沒了的清單(他說“你就永遠不肯讓自己心滿意足,有些憾事,結果永遠也無法享受當下”),但現在誰是贏家呢?贏家當然是我,因為我那張名叫“尼克•鄧恩下地獄”的超級清單精確無比,堪稱有史以來最一點兒不漏、最吹毛求疵的清單。我的清單中有這麽一條:撰寫從2005年到2012年的日記。那可是整整七年的日記哪,倒是用不著每天都記,但至少每個月要記兩次,你知道做到這一點需要多少自控力嗎?“酷妞”艾米做得到這一點嗎?那可要研究每個星期的時事,徹查當時的日常規劃以確保不漏掉重要事項,然後要構想日記裏的那個艾米對每件事會有什麽反應。記這本日記在大多數時候還是挺有趣的,我會等到尼克離家去“酒吧”或去見小情人的時候再動手,他的那個情婦不是手裏一直在發短信,就是嘴裏一直嚼著口香糖,為人寡淡無味,塗著指甲油,穿著屁股上印有商標的運動褲(其實她並不一定恰好是這副模樣,不過她也有可能是這副模樣),那時我就會給自己倒些咖啡或開一瓶酒,從我那三十二支筆中挑出一支來,開始重新書寫自己的人生。

每逢寫上了日記,我對尼克的恨就會少上幾分,這是真的,只要染上幾分“酷妞”的氣質就行。有時尼克回到家中,身上會有一股難聞的啤酒味,要不然就透出一股消毒劑的味道,他在和情婦廝混之後常把消毒劑抹在身上(不過這一招從來都不能徹底地去掉騷味,那女人的騷味一定大得不得了),那時他會面帶微笑內疚地望著我,變得親切可人且十分聽話,而我幾乎冒出了一個念頭:我撐不下去了。但隨後我就會想象尼克和她在一起的景象,她穿著玲瓏的丁字褲,扮出一副“酷妞”的模樣,裝作喜歡“吹簫”和足球,還喜歡喝得爛醉,好讓尼克糟踐她。那時我便會想:“我居然嫁給了一個上不得台面的傻瓜,我嫁的男人只知道找‘酷妞’,當厭倦了和他在一起的蠢娘們兒,他就會去找另一個扮成‘酷妞’的佳人,那他這輩子就不需要挑任何重擔了。”

於是我的決心又再次堅定起來。

日記總共有一百五十二篇,從頭到尾都沒有偏離日記裏那位艾米的腔調。我寫得非常小心,確保日記裏的那位艾米要向警察傾吐,如果這些日記裏有一部分被公開了的話,她還要向公眾傾吐。讀到這本日記的人們必須要有一種讀到哥特式悲劇一樣的感覺:那是個心眼多好的女人哪,她還有整整一生的錦繡年華(總之就是人們用來評價已逝香魂的那些字眼),結果挑錯了丈夫,付出了生命的代價。人們沒有辦法不愛我——說錯了,人們沒有辦法不愛她。

當然了,我的父母會為我擔心,但他們把我變成了現在這樣又拋棄了我,我為什麽還要替他們難過?他們從來沒有充分意識到正是我的存在為他們賺來了鈔票,而他們應該為此付我版稅。等到榨幹了我的錢,盡管我的父母口口聲聲堅持“男女平等”,卻還是任由尼克把我一路帶到了密蘇裏州,就好像我是一個仆從或一個郵購新娘,要不然就是一項易了手的產權。他們還給了我一只該死的布谷鳥鐘,好讓我記住他們——“感謝這三十六年來的關照!”他們要是認為我已經死了,那也純屬活該,因為我的父母也把我推到了這個境地:沒有錢、沒有家、沒有朋友,因此他們活該受這份苦。如果你們在我活著的時候不能照顧我,那就等於奪取了我的生命,就像尼克一樣,他一點兒一點兒、一步一步地摧毀和拒絕了真實的我,說什麽“你太嚴肅了,艾米”,“你這個人繃得太緊了,艾米”,“你想得太多了,你腦子動得太多了,你已經了無生趣了,你讓我覺得自己很沒用,艾米”,“你讓我感覺很糟糕,艾米”。我在一味地付出,他則在不斷地攫取,他奪走了我的獨立、我的驕傲和我的自尊,把我徹底榨幹了。

他居然為了那個小賤貨拋棄了我。尼克扼殺了我的靈魂,而這堪稱一項重罪,至少在我看來,那徹頭徹尾就是一項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