柒、結案

關於刺馬一案,張之萬、魁玉、曾國藩、鄭敦謹四位大員反復公開強調說:“毫無確供。”既然沒有準確的口供,為什麽明知不應為而為之,一定要用一篇漏洞百出的口供給張文祥定罪呢?

之前慈禧太後對張之萬和魁玉的奏結大加訓斥,十分不滿,等看到曾國藩幾乎相同的奏結後,她終於明白了,刺馬案不可能再弄清了,這口氣必須得咽下去。她將不得不接受這一事實,以及稀裏糊塗的審案結果。在慈禧太後的首肯下,朝廷終於發出了諭旨,正式肯定曾國藩、鄭敦謹的奏結,以“張文祥潛通海盜圖謀報復”定案。這份漏洞百出的奏結最終成為官方認可的定讞,現存於台北故宮博物院。

同治十年(1871)二月十五日,曾國藩奉旨監斬,在江寧小營刑場將張文祥淩遲處死,並摘心致祭。馬新貽四弟馬新祐為了增加張文祥的痛苦,特命劊子手用鉤子鉤肉,鉤一下割一下,從上午九點到下午四點才割完。在殘酷的處刑過程中,張文祥始終未出一言,視死如歸,頗有英雄氣概。他的名字卻在史籍中被刻意改為“張汶祥”,“文”字加水,表示其江洋大盜的身份,有蔑視他的意思。

受到牽連的還有不少人。張文祥的兒子張長福時年十二歲,也受到牽連,被閹割後發往新疆為奴。其女張寶珍、張秀珍因許嫁已定,並不知情,各歸本夫。督標中軍副將喻吉三因疏於防護,被革去提督銜,降二級調用。把總唐得金等人均因失職罪名被斥革。

馬新貽被運回山東菏澤老家安葬。對於他的身後事,朝廷也極盡隆重之能事——同治皇帝親賜祭文、碑文;謚“端敏”;恩加太子太保,入賢良祠,以總督陣亡例議恤;在江寧、安慶、杭州、海塘、菏澤等地為其建造專祠,春秋官為之致祭。其子馬毓楨加恩賞給主事,分刑部學習行走。如此生榮死哀,實為晚清督撫中前所未有的待遇。但無論如何,隨著馬毓楨扶柩離開,馬氏在兩江再沒有任何勢力。

隨後,曾國藩具折奏請為已故督臣馬新貽於本籍建祠,奏折中稱贊馬新貽“家世謹厚,矜式鄉閭。生平踐履篤實,亦自卓然可傳”。曾國藩為人謹慎,從不輕易褒貶人,對一個從來就沒喜歡過的人,突然出這番贊語,實在叫人起疑。因為他和他的湘軍是刺馬案中唯一的受益者,因此也一度被懷疑是刺殺馬新貽的主謀。

空前絕後、轟動一時的刺馬案以張文祥一人之死落下了帷幕,但流言反而愈演愈烈。朝野議論紛紛,均說刺馬一案必定別有隱情,不能公宣於眾。從始至終參加會審的孫衣言為馬新貽寫了一篇神道碑銘,裏面寫道:“賊悍且狡,非酷刑不能得實。而叛逆遺孽,刺殺我大臣,非律所有,宜以經斷,用重典,使天下有所畏懼。而獄已具且結,衣言遂不書諾。嗚呼!衣言之所以奮其愚憨為公力爭,亦豈獨為公一人也哉!”公然指責結案太過草率,背後隱情尚未查清。

孫衣言碑銘一出,輿論大嘩。然而,即使是慈禧太後,此刻也無力回天。審案已經長達八個月之久,前後介入審訊的官員多達五十余位,依舊是最初模棱兩可的結果,再追查下去,局面實在難以預料。只有息事寧人,才是最好的選擇。

最令人玩味的是刑部尚書鄭敦謹的行為。他在張文祥未明正典刑之前,已經決意離開江寧,明顯表示出對定讞結果的不滿。曾國藩贈送他二百兩白銀作為路費,以曾之為人,這已經是很慷慨了,還特意聲明這銀子出自廉薪。不料鄭敦謹一點都不念舊情,分文不取,銀子全部退回。倒是隨行的兩名郎中伊勒通阿、顏士璋每人各自收了一百兩銀子。鄭敦謹離開江寧之時,曾國藩率眾地方官員到江邊相送。從來喜怒不形於色的鄭敦謹一改常態,憤然登船,頭也不回地揚帆而去,只留給江寧人一個蕭然而蒼涼的背影。

離開江寧後,鄭敦謹的心緒並非就此平復下來,心頭百般復雜滋味,又是痛心,又是慚愧,又是不甘。他到達清江浦後,會見了新任漕運總督張兆棟,便刻意停留了幾日。不久,張文祥被淩遲處死的消息傳來。鄭敦謹勃然變色,聲稱自己得了重病,要立即回老家長沙去養病,不能回京,只打發兩名郎中代他回京交旨,並代他辭官。

鄭敦謹是以欽差大臣的身份出京,按照清制,不回京師交旨要重重治罪。兩名郎中極力勸阻,卻絲毫不得要領。追問鄭敦謹辭官的原因,他只答了八個字:“外慚清議,內疚神明。”這句話,正是當日曾國藩處理天津教案不當、招致朝野唾罵之時有感而發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