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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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子撞上十字路口的分隔島,引擎蓋部份壓扁,活像一張被揉成一團的紙。汽油雖然沒有外漏,但破碎的擋風玻璃碎片灑滿整個路面。駕駛是一名年輕男子,車上沒有乘客。他身上穿著印有公司名稱的深藍色制服,看來是某電子機器制造商的維修員。車子也是公司的小貨車。不愧是業務用車,裏程數隨便就超過十萬公裏。

  

男子立刻被送往醫院,頭部與胸部確定遭到強烈撞擊。若是原本系了安全帶,應該可避免這種傷害的。

  

康正與同組的阪口巡查一同進行車禍現場勘驗。處理這類單方面的事故時,心理負擔較小,因為不必擔心與被害者溝通不良。事故處理的手續也單純得多。

  

雖然已是深夜,但車燈明亮,觀察路面的情況相對簡單。沒有煞車痕,而且道路是和緩的彎道,可推知駕駛可能是行駛中打瞌睡。

  

“和泉兄,這個。”查看駕駛座的阪口找到一個小提包。

  

“裏面有駕照嗎?”康正問。剛才他們在男子身上找過,沒有找到駕照。

  

“有。呃,岡部新一,住在安城。”

  

“有家裏的電話嗎?”

  

“請稍等。呃……啊!”

  

“怎麽了?”

  

“這個,”說著,阪口從提包裏拿出一盒藥,“感冒藥。”

  

康正皺起眉頭。“那麽,果真是打瞌睡了。”

  

“如果他吃了這個藥,可能性就很高。哦,找到名片了,上面有夜間聯絡電話。”

  

“那你先打電話問家人的聯絡方式。”

  

“好。”

  

康正目送阪口離開的背影後,轉頭看表。現在是深夜兩點多。昨天早上八點四十五分開始值事故班,這是第四件車禍。前天晚上他才從東京回來,體力負擔實在不小。

  

看這個情況,他淮測天亮之前還會出勤個兩、三次。愛知縣的交通事故很多,康正目前為止的最高紀錄,是一天出動十二次。

  

現場勘驗結束,將事故車交由業者處理後,康正搭著阪口駕駛的廂型車回警署。所幸還沒有接到下一件車禍的通報。

  

“聽家人說,他果然是感冒了,所以很可能是吃了藥。”阪口邊開車邊說。

  

“大概是以為不過是吃個感冒藥,不會怎麽樣。”

  

“就是啊,可是其實感冒藥比喝酒還危險。喝醉的想睡可以忍,吃藥的想睡卻是沒辦法忍的。不過平常就有吃安眠藥習慣的人另當別論。”

  

“是啊。”

  

這時,康正的記憶裏浮現出安眠藥的空藥包。放在園子寢室的桌上,藥包有兩個。

  

兇手把藥包放在那裏,用意是表示吃安眠藥是出自園子的意願吧。但有必要吃到兩包嗎——?

  

康正對於安眠藥幾乎一無所知,因此看到兩個藥包時,單純只認為那就是服用量。

  

他心想,必須好好查一下。

  

抵達警署,康正一回自己的位子,便看到桌上有一個信封,上面潦草地寫著“和泉收”。他心想,一定是野口。

  

野口是康正在鑒識科的朋友。昨天早上,他請野口幫忙鑒定幾根頭發。當然,這種私人委托是被禁止的。野口也是聲明“只能大致看一下”,才答應的。

  

信封裏除了裝有毛發的塑料袋,還有一張紙。野口在上面寫了這段話:

  

“依毛發的損傷狀態、剪發後的日數與外表特征,X1與X2的來源相同。而以染發的時期與發質等,可判斷Y1、Y2、Y3屬於同一人物。若需更詳細的檢驗,請填申請單。”

  

看來無法請他做血液檢查和微量元素分析,但得到專家這樣的意見,對康正來說就綽綽有余了。

  

X1、Y1是在園子房裏采集的毛發當中,不屬於園子頭發的兩種。而X2、Y2則是佃潤一丟在垃圾筒裏的黏紙上的頭發。Y3是弓場佳世子掉落的頭發。

  

這個結果可以導出兩個結論:弓場佳世子與佃潤一的行動都與他們的口徑不一致,最近兩人都去過園子的住處;而且,弓場佳世子去過佃潤一的房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