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

十一月

傍晚吃飯時,媽媽對任蓉蓉說她昨晚上樓時,在電梯裏看見鬼影,是鐘姐姐的影子,她說得煞有其事,即使鐘姐姐已經死去一個月了,她卻說鐘姐姐陰魂不散,因為真兇還沒找到。

媽媽歇斯底裏地吵著說要搬家,但是爸爸一直不付剩下的贍養費,她們沒錢搬家。這裏不能住了,發生這麽可怕的事,她不敢去中庭洗衣房,也不敢去垃圾間,一個人在家時會害怕,晚上總是睡不著。媽媽說下午她一個人在家,一直感覺屋裏有人,她不斷去陽台查看,覺得有小偷躲在那裏。她說命案沒破,誰能安心住在這裏?鐘小姐會被殺,那她也可能被殺,蓉蓉可能會被綁架。“這裏的房子不好,我們就是住在這裏才會離婚的!”媽媽大叫。

任蓉蓉安撫她,說報紙雜志都沒再寫這件事,因為兇手已經抓到了,大樓管委會也進行幾次法會,爸爸說不要迷信,現在房子貴,搬離這裏,一下子要去住哪呢?

一旦開始把話題繞到爸爸身上,媽媽就會大聲哭鬧,然後打電話去給爸爸或打給爸爸的新太太,吵鬧至少半小時。但今天她沒打電話,只是把自己關在房間裏,拿出紙箱打包東西,後來好像是累了,就攤在地板上睡覺。

去年十一月命案發生之後,任蓉蓉跟媽媽到外婆家住了兩個月,後來媽媽跟舅媽吵架,一氣之下又搬回來,這中間一直聽說她要換房子,中介公司也來看過,無奈媽媽想要同等級的大樓,換到台北去根本買不起。

任蓉蓉很習慣媽媽的脾氣,本就是神經質的人,回到這有夢魘的地方,真是辛苦。她自己卻不以為意,她覺得咖啡店的鐘姐姐是好人,好人即使變成鬼也會是好鬼,更何況,她認為世上沒有鬼,頂多,只是還未意識到自己已死的靈魂吧。在生死兩界之間徘徊,這樣的靈魂是最可憐的,就像她,徘徊在媽媽與爸爸之間,不管在哪兒都覺得不是自己的地方。

媽媽對她控管很嚴,只因她覺得凡是人類都會說謊。她沒有手機,家裏電腦放在客廳,媽媽答應的時間裏才可以上網,內容都要由她查核。每天早上到學校,她都會借用同學的手機上網看新聞,看同學的臉書。班上有一半的人有手機,學校有些地方可以無線上網,比如圖書館、老師的休息室,其他的時候,要靠3G吃到飽,不過這些都與任蓉蓉無關,她沒有手機,只有電話卡。公用電話雖然變少了,但學校跟便利商店還是找得到,而且用到的機會真的很少,媽媽如果要找她,會打給她的死黨王甄繹,她的名字很怪,是算命算的,她媽什麽都要算命,她才十五歲已經改過兩次名字了,真可憐,越改筆畫越多。比起來任媽媽算是不迷信的,不然蓉蓉會活得更累。

照理說她只是小孩,才初中二年級,大人要結婚、離婚、同居、分手,都不是她能決定的,她只是被安排的對象,接受父母的安排,設法讓自己在這些安排裏適應良好,是她作為小孩的人生態度。王甄繹常說她講話太深奧了,聽不懂,她倒是覺得像王這麽頭腦簡單的人很幸運,一定是因為她媽是用農民歷決定家人的作息與生活方式,至少有準則可遵循。任媽就不這樣,她是靠著她混亂的頭腦決定她對世界上所有事物的看法,不但沒有準則可遵循,也無法預料,唯一能做的就是盡可能不要反抗她、質疑她,但也不要因為她講的話而太過在意或認真。任蓉蓉早就學會了,讓那些話語像中庭的噴水池那樣,無論噴出多少水,都會回流到水池裏,反復回收,她只要記住幾點,媽是善良的,她是個好人,她不會刻意要傷害自己,或使做孩子的她難過;倘若發生令人難過或有傷害性的事件,那一定是媽媽頭腦裏不好的東西在作怪,“沒有理智”、“理智發揮不了作用”、“理性崩潰了”,大約是這樣,這樣的人你不能太過怪罪他們,這也不是他們願意的。

任蓉蓉養成哼歌的習慣,柏油路上陽光反照,熱氣蒸騰,行人紛紛撐傘,她一路哼著歌,往小徑走去。

她閉上眼睛就能看見那棟建築,從雲霧裏淡淡浮出,輪廓逐漸清晰,那是占地寬闊的樓房,外觀每次都不太相同,近來則固定為附有庭院的雙拼木造日式建築,其來源出自她上周讀過的日本小說。

這建築全憑想象,形貌時時更改,只存在她的白日夢中。說夢並不準確,因為她未曾入睡,把眼睛合上只是習慣,經過練習,她已能睜著眼睛構想,但她仍喜愛在黑暗中讓那屋子慢慢浮現出來的感覺,像從海中或霧裏升起的,一座海市蜃樓,隱身於她個人才得以見識的幻夢中,非常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