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陰陽之屍 第一章 陰陽屍

身為法醫,我常年跟屍體打交道,要說沒有遇到過詭異的案子,那是騙人的。

寫下這些文字,我並非想故弄玄虛,而是想將那些不可思議的案件還原出來,讓大家更了解法醫這神秘的一行。由於法律和道德等原因,我不能在書中公開一切真實資料,只能點到為止,大家請勿對號入座。

我的名字叫朱明川,生於廣西,一介草民。恢復高考後,我考上了原南寧地區衛生學校,畢業後就分配到馬山縣貢川衛生院工作。1986年,我開始在馬山縣公安局從事法醫工作,95年後兼任馬山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負責法醫鑒定及主持刑事技術工作。前幾年,公安局只有我一個法醫,在基層做法醫,接觸高度腐敗屍體是家常便飯,兇案現場也極具震撼力,搞得我一度想逃走。

世事多變,後來有一個案子讓我改變了心態,決定繼續幹下去。

我記得,那是1988年夏天,廣西的一座縣城發生了碎屍案。根據群眾舉報,有人在縣城外一個下水道井口聞到惡臭,找人掀開蓋子一看,裏面泡著一袋屍塊,袋子已經破掉了。這案子震驚全縣,公安局經過盤查和搜索,總共找到六個黑塑料袋包裝的屍塊。因為那個縣城同樣只有一個法醫,我就被借調過去,幫忙做屍檢。

那個法醫叫謝增龍,曾和我一起在南寧學習,後來我們還有過多次聯手辦案的經歷,但這都是後話了。先說,我趕去事發縣城時,謝增龍已經把能找到的屍塊按人體形態標志拼接排列了。可是,兇手碎屍碎得太徹底了,屍塊被砍剁得成肉沫了,骨頭沒有完整的,別說死者的身份識別檢驗,甚至不能從骨盆或恥骨來鑒定死者的性別了。

在這種情況下,法醫可以提取血液或軟骨細胞做X、Y染色體檢驗,以判明死者的性別。可是問題就出在這兒,我們居然檢驗出來,死者有XX和XY兩種染色體。那意味著什麽?這是違反科學的!男性的染色體是XY,女性的染色體是XX,按理說,不應該檢驗出死者有兩種染色體才對。當然,世界無奇不有,也許真的會有一個人有兩種染色體,即嵌合體,但那幾率太小了。

若非死者身體異常,那麽為什麽會檢驗出男性與女性的染色體?碎屍案中,是不是有兩名死者?屍塊被我們搞混了?

與此同時,公安局經過數天的走訪調查,發現一個叫李秀華的女人失蹤了,確定她是縣城裏唯一失蹤的人口。聽到這消息,我和謝增龍就納悶了,假設不是警方疏忽,死者亦非陰陽人,那為什麽有兩種性別的染色體呢?

這一點看似對刑偵工作不造成困難,可正是這細微的一點,成了日後我們偵破碎屍案的關鍵所在。

國際著名法醫學家托馬斯?野口先生有過這樣一段精辟的描述:“面向生者轉述死者的慘痛經歷,使得法律發揮效能,這正是法醫的職責。”這話不假,要轉述死者的話,就必須先從屍體那裏認真地聽。我和謝增龍面對碎屍,檢測出兩種性別的染色體,進了死胡同,只得從另一方面著手。

在碎屍案中,罪犯與被害人往往有親緣關系或社會的交往關系,殺人現場一般即為分屍現場,但也不一定,這要從屍體的分解方式、包裝方式、附著物及拋、埋範圍來分析。事發縣城的屍塊包裝得很緊密,每袋都有五層黑色塑料袋,而且拋屍範圍非常廣,這些都表明分屍極可能是在室內的。如果是在室外分屍,那麽屍塊的包裝物就不會那麽多,而拋屍範圍也會很集中,甚至是在兇手居住處附近直接掩埋。

可是,李秀華的家中幹幹凈凈,找不到一點血跡,鄰居也說她很多天沒回來過了,但經常看見一個中年男人出入她家。由於鄰居多為老年人和小孩,他們講不清中年男人的長相,只依稀記得那個人比較胖。

在刑偵過程中,兇案第一現場要盡快確定,這樣才能進行兇案現場重建。我們手上的證據只有屍塊,還有黑色塑料袋,突破口只能從這兩樣著手,不能指望警察從攝像頭找線索,因為那時候縣城連電腦都沒有,更別提DNA庫了。同樣地,警察沒有在李秀華家裏找到用得上的證據,她上班的單位是一家紡織廠,平時與她生活有交集的員工都是女性,一個嫌疑人都沒有,中年胖男人像是蒸發了一樣。

遺憾的是,我和謝增龍在黑色塑料袋上沒有找到一枚指紋,想必兇手怕被查到,戴了手套之類的東西。我們再度檢查屍塊,這時注意到屍體很幹凈,可能曾經過清洗,但有的屍塊上沾著黑色砂粒,塑料袋裏還有黑色砂粒沉澱和草葉等異物——這一點很古怪!

室內分屍和室外分屍還有一個區別,那就是屍塊的附著物,通常室內分屍,屍塊會比較幹凈,很少有附著物粘附;室外分屍的話,屍塊上往往會有泥沙、草、葉等異物,有時屍塊的皮膚上還可檢見樹樁、磚石等造成的拖擦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