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脅迫 第21章 綁架

雖然他從沒來過魯德婁,但卻知道做什麽和怎麽做。

斯達克夢中常來這裏。

他開著一輛偷來的破本田車駛離大道,在距波蒙特家一英裏半的地方停下來。泰德去學校了,這很好。有時他搞不懂泰德在做什麽或想什麽,雖然他努力的話總能知道泰德的情緒狀態。

如果他發現和泰德聯系很困難的時候,他就擺弄一枝貝洛爾鉛筆,那是他在休斯頓街文具店買的。

這很有用。

今天很容易,這是因為不管泰德對警察說了什麽,他去大學只有一個理由:因為他已經超過最後期限了,他相信斯達克會跟他聯系的。斯達克的確想跟他聯系,的確很想。

只是他並不準備像泰德預期的那麽做。

當然更不是從泰德預期的地方跟他聯系。

快中午了。在他停車的地方有些野餐的人,但他們或是圍在草地的桌子邊,或是聚集在河邊石頭的烤肉架旁。當斯達克從車上下來走開時,誰也沒有看他一眼。那很好,因為如果他們看見他,他們一定會記住他。

對,記住他。

但無法描述他。

他邁步走過柏油馬路,然後沿路向北面的波蒙特家走去,這時斯達克很像H.G.威爾斯筆下的隱形人。一條寬寬的繃帶裹住了他的前額,另一條繃帶裹住了他的下半邊臉,頭上扣著一頂棒球帽,戴著一副墨鏡,穿著一件馬夾,手上戴著黑手套。

一種黃黃的膿狀液體像樹脂一樣不停地流出來,浸透了棉紗,弄臟了繃帶。更多的黃色液體從墨鏡後點點滴滴地流出來,他時不時地用他那副薄薄的仿羊皮手套把它們從面頰上抹去。由於這些液體在慢慢變幹,手套的掌部和手指部都變得粘乎乎的。繃帶下面的很多皮膚都已脫落,剩下的也不像是人的肌肉,而是黑色的、海面一樣的東西,不停地滲著液體,這種液體看上去像膿水,黑乎乎的很難聞——像濃咖啡和墨水的混合物。

他走路時頭稍稍向前低著。迎面開來得幾輛車上的乘客看到的只是一個男人,這個男人戴著棒球帽,低頭避開刺眼的陽光,兩手插在口袋裏,帽舌下的陰影幾乎遮住了一切,如果他們更仔細地看,也只能看到繃帶而已。從他身後開來向北去的汽車上的乘客當然只能看到他的背影了。

離班戈爾和布魯爾這兩個姐妹城市越近,就越難走。離城市越近住宅發展得越快。波蒙特家所在的魯得婁仍處在郊區外圍可稱作邊遠社區的地方——但它又不算偏僻地區,可也肯定不屬於城市。每座房屋占地面積都很大,它們之間不是用灌木樹籬隔開的,而是被狹長的樹林帶和石墻分開的。碟形衛星接收器在地平線上時隱時現,看上去像入侵的外星人的先頭部隊。

斯達克沿著路邊一直走到克拉克家。泰德家就在隔壁。他從克拉克家前院拐角抄近路穿過,院子裏幹草比青草還多。他向房子瞥了一眼,窗簾拉下來擋著陽光,車庫門緊關著,克拉克家房子有一種孤零零的感覺,好像已經很久沒人住了。雖然紗門內放有一堆報紙證明這一點,但斯達克相信克拉克一家出去度假了,這很好。

他走進分開兩家的樹林,跨過一堵倒塌的石墻,然後單腿跪下。生平第一次,他親眼看到他倔強的孿生兄弟的房子。車道上停著一輛警察巡邏車,兩個警察正站在旁邊的樹陰下,一邊抽煙一邊聊天。很好。

他已經得到他所需要的了,剩下的就很容易了。不過,他還是多停留了一會兒。他不認為自己是個想象力豐富的人——除了在那幾本主要由他創作的小說中——也不是一個感情沖動的人,所以當他發現自己胸中燃燒著憤怒與憎恨之火時,有點兒吃驚。

那個狗雜種有什麽權利拒絕他?有他媽的什麽權利?因為他先成為一個真人?因為斯達克不知道怎麽、為什麽或什麽時候他自己變成了一個真人?那是瞎扯。喬治·斯達克覺得年齡大小毫無關系。他沒有義務一言不發的死去,泰德似乎認為他就應該那樣做。他要對自己負責——那就是活下來。不僅如此。

他還要考慮到他忠實的崇拜者,不是嗎?

瞧那座房子,瞧瞧它。一棟寬敞的殖民地時期的房子,除了一個廂房外,完全可以稱之為大。一大塊草坪,旋轉的噴水器不停地噴水以保持其長綠。木頭柵欄沿著又黑又亮的車道一側向前延伸,斯達克認為這種柵欄稱得上很漂亮了。在房屋和車庫之間有一條加頂的走廊——天哪,加頂的走廊!屋內裝飾得非常典雅,以與外部協調一致。餐廳裏有一張長長的橡木餐桌,樓上房間裏放著高大漂亮的衣櫃,還有精致悅目的椅子,並不很貴,你可以欣賞但也敢於坐在上面。墻上沒有墻紙,而是漆了以後,再印上花紋和圖案。斯達克見過所有這些,在夢中見過它們。波蒙特作為喬治·斯達克寫作時,他甚至不知道斯達克正在做那些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