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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瞧見特裏·倫諾克斯時,他喝醉了,坐在舞者俱樂部露台外停靠的一輛勞斯萊斯銀色幽靈裏。車庫侍者已經把車開了出來,手還把著車門,無法關上;因為特裏·倫諾克斯的左腳還晃蕩在車外,好像他壓根兒忘了自己還有一條腿似的。他的臉看上去很年輕,可頭發已然雪白。只消瞧一瞧他的眼睛你就知道他醉得夠嗆;除此之外,他看上去和那種身著晚宴華服、在娛樂場所一擲千金的年輕人沒什麽兩樣。這種場所的存在除了讓他們揮金擲銀,別無意義。

有個女孩坐在他身邊。可人的深紅色頭發,唇邊一絲漠然的笑;肩上的一領藍貂幾乎令勞斯萊斯黯然失色。但也只是幾乎,沒什麽能完全做到這點。

車庫侍者是常見的那種不太好使喚的家夥,穿著白外套,前襟繡著紅色的酒店名。他開始不耐煩了。

“我說,先生,”他的言語有些刻薄,“您介不介意把貴腿縮進車裏,好讓我關上車門?還是讓我把門開開,好讓您滾出來?”

女孩掃了他一眼,那眼光足以刺穿他的腹背,可他並未理會。舞者俱樂部收羅了這麽一群活寶,他們能看透大把花錢玩高爾夫熏陶出的高貴人格。

一輛外國敞篷跑車拐進停車場,走出一個男人,拿汽車點煙器點燃了一支細長的香煙。他穿著格子套頭衫,黃色長褲,馬靴,信步而過時,身後煙霧裊裊,根本不瞥勞斯萊斯一眼。他或許覺得這車過時了吧。走到露台台階下時,他停住腳步,將單片眼鏡卡在鼻梁上。

女孩突然和悅媚人地說:“我有個好主意,親愛的。咱們不如叫輛出租車到你那兒,把你那敞篷車開出來?多麽美妙的夜晚,沿著海濱兜風,一路開去蒙特西托。我知道那邊有人舉辦池畔舞會哪。”

白發青年禮貌地說:“萬分抱歉,那車已經不再屬於我。我不得已把它賣了。”聽他的語調和吐字,你會覺得他剛才最多就是喝了幾口橘子水。

“賣了,親愛的?你這是什麽意思?”女孩從他身邊挪開,而聲音好像挪得更遠。

“意思是我不得已而為之,”他說,“為了換飯錢。”

“噢,明白了。”這一瞬間,冰激淩掉在她身上也融化不了。

車庫侍者湊近白發青年,一臉看待身份卑微的人的神色。“我說,夥計,”他說,“我得管車去了,回頭見吧——要是有幸。”

他放開車門。那醉鬼立即從車座裏跌了出來,一屁股坐在柏油路上。於是我走過去,彎腰幫了他一把。我想,和酒鬼糾纏無論如何是個錯誤。就算他認識你,喜歡你,他也隨時可能後退兩步,然後沖上來一拳砸在你牙齒上。我挾住他的胳膊,扶他站了起來。

“十分感謝。”他禮貌地說。

女孩移至方向盤前。“他一喝醉,就十足的英國紳士派頭。”她的聲音聽起來像不銹鋼,“多謝你扶他一把。”

“我把他弄到後座上去。”

“真是抱歉。我有約,等不及了。”她踩下離合器,勞斯萊斯啟動起來。“他不過是條喪家犬,”她冷冷一笑,又說,“你或許能幫他找個窩。他多少還算訓練有素。”

勞斯萊斯沿入口車道駛向日落大道,朝右拐了個彎,開走了。我正望著的時候,車庫侍者回來了。我胳膊上還搭著這家夥,他已經睡著了。

“啊哈,這也不失為一種辦法。”我對白外套說道。

“當然。”他譏誚道,“何苦跟醉鬼耗精神,麻煩事兒。”

“你認不認識他?”

“我只是聽那妞兒叫他特裏。除此之外我不知道他是哪家的阿狗阿貓。不過我在這裏才幹了兩星期。”

“勞駕,把我的車開過來吧。”我把停車票交給他。

等他把我的奧茲開過來時,我覺得自己好像提了只鉛袋子。白外套幫我把他弄進了前座。那主兒睜開一只眼,謝謝我們,然後又睡了過去。

“他是我見過的最懂禮貌的酒鬼。”我對白外套說。

“這些人什麽樣的都有,”他說,“都是癟三。這位好像還整過容。”

“還真是。”我給了他一塊錢,他謝了我。他沒說錯,這家夥的確整過容。我新朋友的右臉僵硬發白,橫著幾道細疤。疤痕周邊的皮膚則看上去很光滑。他整過容,而且是傷筋動骨的大手術。

“你打算拿他怎麽辦?”

“帶回家去,讓他醒醒酒,好告訴我他住在哪裏。”

白外套朝我扮個鬼臉。“得,倒黴蛋。要是我的話,就把他送到陰溝裏去。這些酒鬼只會給人惹麻煩,一點兒都不好玩。我有一套理論。如今的比賽是這樣,你得省著點兒勁,扭打時才可以保護自己。”

“看得出你從中獲益匪淺。”我說。

他先有些摸不著頭腦,接著大怒,不過這時候我已經坐進車裏,啟動了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