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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節之後的那個星期,我又見到了特裏·倫諾克斯。那時,好萊塢大道兩邊的店鋪裏充斥著漫天要價的聖誕節垃圾,報紙上也開始叫囂說要是你不早點置辦節日所需,就會麻煩無窮。其實無論如何都會麻煩不斷。向來如此。

在離開我辦公室所在大樓約莫三條街的地方,我瞧見一輛警車並排停放著,車裏坐著兩名警察,正朝街邊一家店鋪櫥窗旁的什麽東西張望。那“什麽東西”竟是特裏·倫諾克斯——或者說是他所剩的東西——而這點東西看上去實在叫人不敢恭維。

他倚靠在店鋪門口,好像不靠著什麽就要倒下去似的。襯衫臟兮兮的,領口敞著,領子一邊縮在外套裏,一邊耷拉在外面。看樣子他有四五天沒刮過臉了。他揉著鼻子,臉色慘白,連細長的疤痕都幾乎看不見了。眼睛好像雪地上的兩個窟窿。很顯然,巡邏車裏那兩名警察正準備動手,於是我急忙跑過去,抓住他的胳膊。

“站好,走吧,”我裝得兇巴巴的,一邊朝他眨眼,“能行嗎?醉啦?”

他茫然地看著我,露出他那半邊臉的微笑。“剛才是醉了,”他吸了口氣,“眼下我想我只是有些——飄。”

“得了,擡擡腳。你一只腳已經踏進醉鬼拘留所了。”

他努力配合著,讓我扶著他穿過人行道上的流浪漢們,走到街沿上。那裏停著輛出租車,我一把拉開車門。

“他先。”司機朝前面一輛出租車翹翹大拇指,說道。然後他扭頭看見了特裏。“要是誰肯接這單生意的話。”他補充道。

“緊急情況,我朋友不舒服。”

“是嗎?”司機說,“他可以去別的地方不舒服。”

“五塊,”我說,“該滿意了吧?”

“噢,好吧。”他說著把一份封面印著火星人的雜志塞到鏡子背後。我伸手進去,打開車門,把特裏·倫諾克斯弄進了車裏。這時,巡邏車的影子堵住了另一側的車窗。一名灰頭發的警察跳下車走過來。我繞過出租車,迎上前去。

“等等,小子。這裏怎麽回事?這位衣服臟兮兮的先生真是你的熟人?”

“熟到我知道他需要朋友。他沒喝醉。”

“當然,沒錢嘛。”警察伸出手,我把我的證件放在他手上。他看了看,還給了我。“啊哈,”他說,“私人偵探釣了個雇主。”他的口氣變得強硬起來,“那玩意兒只告訴我你是什麽人,馬洛先生。可他呢?”

“他叫特裏·倫諾克斯,在影藝圈供職。”

“不錯嘛。”他彎腰把頭伸進出租車,瞪著角落裏的特裏。“可我敢說他最近沒差事幹。我敢說他最近沒在屋裏睡覺。我甚至敢說他是個流浪漢,我們應該把他抓進去。”

“你抓的人還不夠湊數?”我說,“在好萊塢這是不可能的。”

他還是盯著特裏。“你朋友叫什麽名字,夥計?”

“菲利普·馬洛,”特裏遲緩地說道,“他住在絲蘭街,月桂谷區。”

警察把腦袋從車窗裏退出來,轉身打了個手勢。“可能你剛才告訴了他。”

“是有這個可能。不過我沒有。”

他盯著我看了一兩秒鐘。“我就信你這一次,”他說,“別讓他再混在街上了。”

我鉆進出租車,穿過三條街,到我停車的地方。我拿出五塊錢給司機。他橫了我一眼,搖搖頭。

“計程器上是多少就多少,老兄。你要是樂意,一塊錢湊個整也行。我也倒黴過,在弗裏斯科。沒哪個肯搭把手,也沒出租車肯拉我一程。沒人情味的地方。”

“聖弗朗西斯科。”我不由得說道。

“我就叫它弗裏斯科,”他說,“去他的那些個少數族裔。謝啦。”他收下一塊錢,開車走了。

我們去了個有車道銷售窗口的快餐店,他們做的漢堡味道還行,至少沒糟到連狗都不吃的地步。我給特裏買了兩個,還給他要了一瓶啤酒,帶著他回了家。他爬那長台階依舊很費力;可他只管咧著嘴,氣喘籲籲地往上爬。一小時後,他剃了胡須,洗了澡,又人模人樣了。我們坐下來喝了一杯很淡的酒。

“多虧你記得我的名字。”我說。

“我特地記住的,”他說,“我還查過你。這事我還辦得到。”

“為什麽不給我打個電話?我一直住在這裏。我還有間辦公室。”

“我幹嗎要麻煩你?”

“看起來你不得不麻煩某個人,而且你好像沒多少朋友。”

“噢,我有朋友,”他說,“勉強算得上的那種。”他轉著茶幾上自己的酒杯。“開口求助不容易——尤其是自作孽的時候。”他擡起頭,臉上浮起疲倦的微笑,“也許哪天我就戒了酒。他們都這麽說,不是嗎?”

“得花三年工夫。”

“三年?”他有些驚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