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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誕節前三天,我從拉斯維加斯一家銀行收到一張百元支票,附了一封寫在旅館信紙上的短箋。他對我表示感激,祝我聖誕愉快,萬事順利,還說希望很快能再次與我相見。精彩的是附言:“西爾維亞與我開始了二度蜜月。她說想再努力一次,請你別對她心存芥蒂。”

余下的情況我是在報紙社交版某個趨炎附勢的專欄裏讀到的。這類專欄我一般很少看,只有想找東西來惡心自己時才去翻一翻。

記者驚悉愛侶特裏和西爾維亞·倫諾克斯於拉斯維加斯再結伉儷。西爾維亞是舊金山和圓石海灘的千萬富翁哈倫·波特的次女。受西爾維亞之邀,馬塞爾和讓娜·迪奧克斯正在重新裝修她位於恩西諾的府邸,下至地窖,上至頂棚,都將裝潢成最引人注目的新潮式樣。親愛的讀者,或許您還記得,這座擁有十八個房間的小宅子是科特·韋斯特海姆,西爾維亞在特裏之前的丈夫贈予她的結婚禮物。您或許會問,科特如今安在?答案是聖特魯佩斯,聽說他將永遠在那裏定居,陪伴他的是一位血統非常非常高貴的法國公爵夫人與一雙美麗絕倫的孩子。您或許還會問,哈倫·波特如何看待次女與女婿的再度結合?那您就只好猜一猜了。波特先生是從來不接受采訪的。這些社交界的寵兒們還能怎樣排斥公眾呢?

我將報紙扔進角落,打開電視。看過社交版的狗屎,就連摔跤也變得入眼了。不過事實或許就是如此。上社交版的,一般都確有其事。

我能夠想象那種有十八個房間的“小宅子”,外加波特的幾百萬資財,再添上迪奧克斯那最新潮的雞巴崇拜風格的裝潢。但我實在無法想象特裏·倫諾克斯穿著百慕大花褲衩,一邊在某個泳池邊晃悠,一邊用電話指揮管家冰香檳、烤松雞。無法想象!要是那家夥想要做別人的毛毛熊,這不會傷我一根毫毛,我只是不想再見到他而已。可我知道我還會再見到他——要是因為那只見鬼的鑲金豬皮手提箱就好了。

那是三月份一個雨天的傍晚,五點鐘光景,他走進了我那邋遢的頭腦商店。他看上去變了。老相了些,非常冷靜、嚴肅而沉著,像是個學乖了的人。他身穿牡蠣白的雨衣,戴著手套,頭上沒扣帽子。白頭發一如鳥羽般伏貼順滑。

“我們找個安靜的酒吧喝幾杯吧,”他說,似乎已經來了有十分鐘的樣子,“我是說,要是你抽得出時間。”

我們沒握手。我們從未握過手。英國人不像美國人那樣握手握個不停,他不是英國人,但他有些英國人的派頭。

我回答說:“去我那兒,拿走你那只高級箱子吧。那東西讓我不安心。”

他搖搖頭。“就請你行行好,替我保管著吧。”

“為什麽?”

“我覺得那樣更好。你不介意吧?那東西讓我想起過去,那時我還不是一只酒囊飯袋。”

“胡扯。”我說,“但那是你的事。”

“你是不是因為擔心被偷走——”

“你的事你自己看著辦。我們走吧。”

我們去了維克托酒吧。他開的是一輛鐵銹色的丘比特-喬伊特(1),一頂輕飄飄的遮雨帆布車篷下只容得下我們兩個人。車裏包著淺色皮革,配件好像是銀的。我不太講究車,可對那玩意兒還是流了點口水。他說可以在一秒鐘內加速到六十五英裏。還有個不及他膝蓋高的短胖小排擋。

“四速的,”他說,“這種車,他們還沒有發明自動擋。其實你也不需要。哪怕上坡發動也可以放三擋,反正在車流之中想要再快也快不了。”

“結婚禮物?”

“屬於‘碰巧在櫥窗外瞄見的小意思’那種隨便的禮物。我被寵得厲害。”

“只要不墜個價簽,”我說,“那也不錯。”

他飛快地瞥了我一眼,又把視線收回到潮濕的路面上。雙雨刷簌簌地輕掃著小擋風窗。“價簽?什麽東西不墜個價簽,朋友?你大概以為我不幸福?”

“對不住,是我失言。”

“我有錢。他媽的誰要幸福?”他語氣裏有一種我不曾聽見過的苦澀。

“還貪不貪杯?”

“文雅透頂,老兄。出於某種很奇怪的原因,我好像能夠控制這事兒。不過誰知道呢,是不是?”

“也許你從來就不真的是個酒鬼。”

我們坐在維克托酒吧的吧台一角喝琴蕾。“這兒的人不懂怎麽調酒,”他說,“他們所謂的琴蕾不過是檸檬汁或者酸橙汁摻上杜松子酒,再加些糖和幾滴苦味液。真正的琴蕾是一半杜松子酒一半玫瑰牌酸橙汁,其他什麽都不要。比馬提尼強多了。”

“我對酒向來不太講究。你和蘭迪·斯塔爾相處得如何?我們這邊誰都知道他是個不好惹的家夥。”

他往後靠了靠,若有所思的樣子。“我想他的確不好惹,他們都那德行。不過在他身上不明顯。我可以告訴你幾個混在好萊塢的家夥,同樣路數。蘭迪不找人麻煩。他在拉斯維加斯是個正兒八經的生意人。下回你去那裏不妨會會他。你會和他交上朋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