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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最後一次一起在酒吧喝酒是在五月份。那天我們去得比平日早,才過四點。他看上去有些疲倦,也瘦了些,可他環顧左右,臉上緩緩浮起一抹愉快的微笑。

“我喜歡剛開始晚間營業的酒吧。室內空氣仍然幹凈清爽,什麽都擦得鋥亮,酒保站在鏡子前最後一次打量自己,看看領帶有沒有歪,頭發是不是順溜。我喜歡吧台背後精致的酒瓶,閃閃發亮的可愛玻璃杯,還有期待。我喜歡看酒保調當晚第一杯酒,看他把酒杯擺在幹燥潔凈的杯墊上,再在旁邊放上疊得整整齊齊的小餐巾。我喜歡慢慢品嘗。傍晚在一個清靜的酒吧喝第一杯清靜的酒——真是美妙啊。”

我同意他的說法。

“酒就像愛情,”他說,“初吻妙不可言,再吻代表親密,三吻便是例行公事。接著你就開始脫妞兒的衣服了。”

“就這麽糟?”

“這是高規格的刺激,但不是純粹的情感——美學意義上的不純粹。我並不鄙夷性。它是必要的,也並不一定醜陋,但必須持續地經營。使性富有魅力,那是十億美元的巨大產業,一分錢都省不得。”

他左右看看,打了個哈欠。“我一直睡不好覺。這裏很舒服。不過一會兒這裏就會擠滿酒鬼,他們大笑大嚷;那些討厭的女人們還會手舞足蹈,擠眉弄眼,手鐲叮當響,賣弄包裝好的魅力。到了夜間,這種魅力就會生出汗酸味兒,盡管淡淡的,但不容置疑。”

“寬容點兒,”我說,“她們也是人哪,會出汗,會弄臟,也得去洗手間。你指望什麽——金色蝴蝶在玫瑰色的薄霧裏飛舞?”

他喝幹了酒,把杯子倒過來舉著,望著一滴酒慢慢聚攏在杯子邊緣,顫抖了一下,落了下去。

“對她我感到遺憾,”他慢吞吞地說,“她是個不折不扣的蕩婦。興許隔著遙遠的距離,我也會欣賞她。總有一天,她會需要我,而我會是她身邊唯一一個手裏沒捏著利器的人。很可能到那時我會被踢出局。”

我只是瞧著他。“你把自己賣了個好價錢。”過了一會兒我說。

“是啊,我明白。我是個意志薄弱的人,沒膽量沒野心。我攀住了一只黃銅圈,然後吃驚地發現它原來不是金的。像我這樣的人一輩子就輝煌那麽一次,秋千架上一次完美的飛蕩。之後的人生就花在一件事上:努力讓自己別從人行道上跌進臭水溝。”

“這又從何說起?”我拿出煙鬥,開始填煙絲。

“她害怕了。她怕得要命。”

“怕什麽?”

“我不知道。我們已經不再經常交談了。大概是怕老頭子。哈倫·波特是個鐵石心腸的畜生。表面上一臉英國王族式的高貴,骨子裏卻和蓋世太保一樣殘忍。西爾維亞是個蕩婦。他知道,而且討厭這個,可他也沒辦法。他就等著看著,要是西爾維亞弄出大醜聞來,他會把她砍成兩段,頭埋在東,腳埋在西,距離十萬八千裏。”

“你是她丈夫。”

他舉起空杯子,重重砸在吧台邊緣。隨著一聲尖利的“啪”,杯子碎掉了。酒保盯著我們看,但沒吱聲。

“就像這樣,夥計,就像這樣。噢,當然,我是她丈夫。登記卡上是這麽寫的。我是那三級白台階,那扇綠色大門,那個黃銅門環,你長叩一下短叩兩下,女傭就會過來把你引入這百元档次的妓院。”

我站起身,往桌上扔了些錢。“你說得他媽的太多了,”我說,“凈是他媽的你自己。再見。”

我走了,把他撇在那裏。借著酒吧的燈光,我看到他很吃驚,臉色發白。他在我背後喊了句什麽,我沒有回頭。

十分鐘以後,我後悔了。但那時我已經在其他地方了。他再也沒有來過我辦公室。再也沒有,一次也沒有。我擊中了他的痛處。

我有一個月沒見到他。再見到他時是某日早晨五點,天剛亮。持續不斷的門鈴聲把我從床上驚起。我跌跌撞撞地穿過走廊和起居室,打開前門。他站在那裏,看上去似乎一個星期都沒合眼了。他穿著件薄大衣,衣領豎著;他好像在發抖。深色氈帽壓得很低,遮住了眼睛。

他手中握著把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