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案 自殺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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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已經說過,一名基層公安機關法醫的日常工作,很大一部分是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的前期處置工作。法醫對死者死亡方式的判斷,關系著這起案(事)件的定性。看似簡單,其實是一件非常復雜而且責任重大的工作。法醫的老祖宗宋慈的著作《洗冤集錄》概括了此類工作,在看似普通的死亡中,通過細致的檢驗、分析、探索,明察秋毫,發現犯罪的痕跡,便是法醫之所以能夠為死者洗冤的關鍵。

為了防止在非正常死亡案(事)件中出現紕漏,大部分法醫會用非常謹慎的態度對待此類現場和屍體。一般情況下,法醫會去非正常死亡的現場,對現場進行勘查,對屍體進行簡單的屍表檢驗,初步排除他殺可能,查清事情的原委,然後再將屍體運回法醫中心或者殯儀館,對屍表進行進一步檢驗,防止有一些不易被發現的線索遺漏。綜合上述的全套步驟,法醫會給辦案單位提供一個綜合報告,寫清死者的死亡原因和死亡方式。所謂的死亡方式就是指他殺、意外、事故、災害、因病猝死或者是自殺。

每天早晨9點,是南江市公安局法醫中心法醫集中進行屍表檢驗的時間。前一天出現場後拉回中心的屍體,會在這個時間統一進行屍表檢驗,以便進一步排除他殺可能。

這一天很平靜,只出了一起初二女學生跳樓的現場,沒有其他的現場。

這個小女孩是在新豐中學的教學樓下被晨練的老大爺發現的。我們早晨8點趕到現場的時候,小女孩的屍僵已經形成得比較堅硬了,結合其他的屍體現象,推斷她是在前一天晚間10點左右死亡的,也就是說是在晚自習結束一個小時後死亡的。這個時間,教學樓周圍確實很少有人。這所中學位於郊區,是一所私立中學,一半學生住校,剩下的一半學生基本都是住在附近的村民家的孩子。學生們每天晚上9點自習結束後,便會各自回宿舍或回家。

根據前期調查,這個小女孩的家離學校較近,不住校。她的母親在20公裏外的工廠打工,住在工廠;父親在自家村邊的小魚塘以捕魚、賣魚為生,酗酒。父母對這個小女孩關心極少,也從未去學校接過小女孩下自習。經查,事發當晚,小女孩的父親李斌因和村民聚會酗酒,在家中睡了一晚,直到村幹部通知他女兒死亡,才迷迷糊糊地跑到了現場。

通過現場勘查,教學樓的樓頂鐵門上只發現了小女孩的指紋,證實是小女孩自己走上樓頂。樓頂邊緣發現了小女孩整齊的足跡,證實小女孩確實是在樓頂邊緣站立過一段時間。

小女孩穿著整齊的校服,校服的口袋裏放著一張紙條。紙條上工整地寫著幾個字:“活得痛苦,不如去死,媽媽我先走了,您保重。”

這是一紙遺書。經過文件檢驗技術人員的比對分析,確證就是小女孩自己所寫。

有了以上的結論,結合初步的屍表檢驗,這起事件確定為一起自殺事件,結論鐵板釘釘,毋庸置疑。

在我們結束現場勘查的時候,現場旁邊飛快地駛來了一輛面包車,車門一開沖出來一個30多歲的女人。她沖到小女孩的屍體旁邊,凝視著小女孩蒼白的臉,眼神中充滿了憐愛,卻並沒有過激的表現。隨後,她又扭頭看了一眼傻在一旁的孩子父親李斌,重新回到面包車裏。

經過對李斌的詢問,我才知道剛才的女人是小女孩的母親。雖然失去親人的悲痛表現各不相同,但是這個女人的淡定實在讓我有些吃驚,她用兩個眼神就完完全全表達了心中所想?尤其是投向丈夫的那個眼神,說不清是責怪,還是怨恨,總之,是一種難以描述的眼神。

早晨9點,法醫中心屍體解剖室。

今天似乎應該是輕松的一天,只有一個已經明確了性質的事件的屍表檢驗。小女孩依舊穿著那身整齊的校服,安靜地躺在解剖台上。天氣已經有些熱了,屍庫的管理員清晨6點就將小女孩的屍體擡進解剖室裏進行化凍,以保證屍表檢驗的順利進行。

小女孩其實長得非常可愛,濃眉大眼、鼻梁高挺,13歲的她發育得比同齡的孩子更成熟。這是一個應該天真懵懂的美麗年齡,小女孩卻寫下了那麽絕望的一句話,然後輕易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高墜傷的特征是外輕內重,全身損傷應該是一次形成,內臟破裂,出血卻較少。女孩的全身都沒有發現開放性損傷,只有鼻腔和外耳道流出少量殷紅的血跡,加上眼周伴隨著的青紫痕跡,都是顱底骨折的表現。沒有開放性損傷,也就意味著沒有多少體外的出血,現場也不血腥。小女孩就那樣幹凈地躺在那裏,安安靜靜的,像睡著了一樣。

我伸手探查了小女孩的後枕部,發現有一塊巨大的血腫,於是我用止血鉗輕輕敲打了小女孩的額頭,發出了“砰砰砰”的破罐音。可以肯定,這個小女孩是高墜致顱底骨折、顱腦損傷而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