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案 自殺少女(第2/5頁)

“現在的孩子,學習壓力真的有這麽大嗎?不至於動不動就自殺吧?”我感慨道。

“聽說她家裏人很少關心她。感受不到家庭的溫暖,估計也是一個重要的原因。”飆哥一邊分析著,一邊和我一起脫掉了小女孩的校服。

意外出現了。小女孩的身體上居然發現了隱約的疤痕。

“看來我們要重新分析小女孩自殺的動機了。”飆哥皺了皺眉頭。

“疤痕呈類圓形,與皮下組織無粘連,表面皺縮,多個疤痕形態一致。”我邊檢查邊描述形態。

“這……是香煙燙傷的啊!”飆哥感嘆道,“雖然她不是瘢痕體質10,疤痕形成得不明顯,但是這麽多處形態相似的疤痕,還是應該考慮是香煙燙傷的。”

“她才初二,沒聽說有什麽不良記錄,是個老老實實的小孩子。”我說。

“看來,通過這次屍表檢驗,我們發現了新的犯罪。”飆哥惋惜地搖了搖頭,“虐待。”

我的腦子裏迅速浮現出小女孩父親的模樣:“你是說,是她爸爸幹的?沒有依據啊。”

“調查反饋回來的情況,小女孩除了上學就是在家做作業、做家務,沒有其他的活動軌跡,誰又有機會能夠這樣欺負小女孩而不會被她的家人發現去報案呢?再說,你仔細想一想小女孩的遺書,她是在和她的媽媽告別,並沒有提到她的父親。”飆哥分析道,“這是很反常的現象。小女孩的母親在外打工多年,她一直都由父親照顧,自殺前卻不提她的父親,這是為什麽呢?”

我點頭表示同意。

一分鐘不到,飆哥又改變了他的判斷。

“這可能不只是一起虐待案件了。”飆哥檢查完死者的會陰部,說,“是強奸。”

我國的刑法規定,凡是和十四周歲以下女性發生性關系的,一律以強奸罪論。

“處女膜可見多處陳舊性破裂口。而小女孩到她死的那天,剛剛才十三歲半。”飆哥補充道。

“這個,不會也是她爸爸幹的吧?”我頓時一陣作嘔,惡心的情節在腦中浮現。

“依據上述的分析,不是他,還能是誰呢?”飆哥用止血鉗夾著紗布,提取了死者的陰道擦拭物,“不管怎麽樣,趕緊做出DNA結果再說別的。另外,得找辦案單位趕緊把她的父親控制起來。”

通知過辦案單位,我們將檢材送往DNA實驗室。

四個小時以後,DNA實驗室傳來消息:在死者陰道擦拭物中檢出人的精斑,但是和死者的DNA比對後,確證精斑的主人和小女孩無親緣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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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嘛,這麽惡心的情節也只能編編電視劇,怎麽會在現實中發生?”否認了這是一起亂倫事件後,我感覺如釋重負。

“DNA的結果只是肯定了不是她的父親幹的,但是,沒有肯定不是李斌幹的,對嗎?”飆哥說。

“你的意思是說,李斌可能不是她的親生父親,所以李斌的犯罪嫌疑還是最大的,是嗎?”我很快理解了飆哥的意思,問道。

“是的,如果這孩子不是李斌的親生女兒,那麽李斌作案的嫌疑就更大了。”飆哥說,“打電話問問,這麽久了,怎麽辦案單位還沒反饋抓人的消息?”

我剛把電話拿起來,發現偵查員小張卷著褲腿、滿頭大汗地跑了進來:“這邊結果怎麽樣?”

“有生物檢材,但是不能肯定是不是李斌幹的,人抓到了嗎?”飆哥緊張地看著小張。

“他……可能畏罪潛逃了。”

原來,偵查員趕到李斌家裏時,發現家裏只有小女孩的母親陳玉平一個人。據陳玉平陳述,她知道女兒自殺以後,就去工廠結了工資、辭了工作,但當她傍晚回到家裏的時候,發現丈夫李斌並不在家,而且他平時捕魚用的工具和工作服也都不見了,當時她以為李斌是去捕魚了,可等了一個晚上,一直到民警到家裏找人時,李斌仍沒有回來。幾名民警在他家附近可能藏身的地方都進行了搜索,依舊一無所獲。

“我先趕回來了,他們去李斌經常捕魚的水塘附近找去了。”小張一口氣喝了一杯水後說道。小張看到飆哥一籌莫展的樣子,神秘地笑道:“飆哥,你看我帶回了什麽?怎麽樣,有證據意識吧?”

我們擡眼一看,小張的手裏拿著一把破舊的牙刷。當時的南江市,基層民警對提取DNA證據都有了一定的認識,這次小張在搜查李斌住處的時候,順便提取了李斌的牙刷,這根牙刷上面,很有可能提取到李斌的DNA。

飆哥很是高興,把牙刷送到DNA實驗室,對DNA實驗室的同志說:“看來,你們又要辛苦了。”

話音剛落,飆哥的手機鈴聲驟然響起,飆哥一看是前線偵查員打來的,迅速接通了電話:“怎麽樣?有什麽情況?”

“我們在一個水塘邊找到了李斌的一些捕魚工具和他的膠鞋,還有他平時當作小船劃的木盆,懷疑他可能是在捕魚的時候落水了,現在正在打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