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星期天是最美的時光。

因為在大多數星期天,我能隨心所欲地做自己喜歡的事。

我喜歡收集東西。

凡是你想象得到的東西,我都收集。如果某樣東西吸引了我,我就能把它塞進背包或者裝進卡車,據為己有。有人會說我像一只林鼠,收集各種各樣的雜物。那些嚙齒動物撿到了新東西,就會丟掉一些舊東西。我可不一樣。一旦我發現了某樣東西,它就是我的。我絕不撒手。

星期天是我最喜歡的日子,因為這一天是大多數人的休息日。對那些把這個美妙的城市當作家園的16碼來說,也是如此。男人、女人、孩子、律師、藝術家、騎車的人、廚師、小偷、老婆和情人(我也收集DVD)、政治家、慢跑的人、圖書館館長……想想16碼能找的樂子可真多啊!

他們像快樂的羚羊一樣在城市裏、新澤西的公園裏、長島和紐約的北部四處漫遊。

任由我隨心所欲地捕獵。

我現在要做的就是這個,不去想星期天的其他無聊消遣:早午餐、電影,甚至受邀去打高爾夫球。哦,還有禮拜,羚羊們總是喜歡做禮拜。當然,前提是去教堂後能吃一頓前面提到的早午餐或是到高爾夫球場打打球。

捕獵……

此時我在想最近的一次交易,那是藏在腦海深處的回憶——我和年輕的愛麗絲·桑德森,3895-0967-7524-3630,之間的交易。她很美,非常美。當然,是在死於刀下之前。

愛麗絲3895一身漂亮的粉色衣裙,襯托出她美好的胸部,臀部搖曳生姿(我還記得她的三圍是38-26-36,不過在我那只是一句空話)。人長得夠標致,身上的香水是亞洲花卉的香氣。

她幸運地(就後果而言,或許是不幸地)從市場上搶購到了哈維·普雷斯科特的畫。不過,我在她身上打的主意和那幅畫也不完全相關。在確定她收到了包裹之後,我本應該拿出銀色寬膠帶,然後在臥室裏和她纏綿幾個小時。但是她把一切都毀了。我剛走到她的身後,她就轉過身,發出了驚恐的尖叫。我沒辦法,只好像切西紅柿皮似的把她的脖子一抹,抓起那幅漂亮的油畫,溜之大吉。說起來,我還是從窗戶跳出去的。

不,我無法不想念愛麗絲3895,那個穿著粉色緊窄衣裙的美人兒,皮膚像茶館一樣散發著花香。說到底,我需要女人。

我在人行道上閑逛著,透過太陽鏡注視著那些16碼。他們卻沒有注意到我。我喬裝打扮,隱身街頭,要的就是這種效果。再沒有比廁身曼哈頓這樣的地方更容易不被注意了。

我轉過街角,飛快地穿過小巷,買一點東西——當然是用現金買——然後在蘇荷區附近找個荒無人煙的地方隱匿起來。以前是工業區,現在是住宅和商業區。這裏很安靜。很好。我希望與米拉·溫伯格,9834-4452-6740-3418,的交易能平靜地進行。我已經注意她一段時間了。

米拉9834,我很了解你。數據資料已經告訴我一切。(啊,還是那個有爭議的問題:數據……是單數還是復數?動詞要不要體現出單復數?《韋氏詞典》上的解釋是單復數均可。我講究語言純正,傾向於用作復數。但是在公眾場合,我還是像大多數人一樣,努力把它當作單數,希望自己不會犯口誤。語言是一條河,它隨意流淌;你若逆流而上,就會被人注意。當然,我最不希望發生的事情就是被人注意。)

米拉9834的數據資料如下:她住在格林威治村威弗利區的一幢大樓裏。房東打算把租房收回,把它當成合作公寓賣掉。(那些可憐的房客們還不知情,我就知道了。從他們的收入和信用記錄來看,他們中的大多數人都是被騙了。)

一頭烏發的米拉9834是個帶著異域風情的美女。她畢業於紐約州立大學,在紐約市的一家廣告公司工作了幾年。她的母親依然健在,父親已經去世了。那人是闖了禍逃走的,過了這麽多年,那個無名氏逮捕令還是沒有執行。對付這樣的犯罪行為,警方是不會全力以赴的。

此時,米拉9834周旋於兩個男朋友之間,而且肯定和朋友鬧了矛盾,因為她只在西4街的湖南王朝買了一份木須肉(不錯的選擇)和一瓶凱慕斯康農莊白酒(花了28美元從葡萄酒莊高價買來的),就打發走了32歲的生日。接下來的星期六她去長島旅行時,碰巧遇見在當地旅遊的親戚朋友。於是在一家城市花園酒店(《新聞日報》盛贊過這家酒店),暢飲了布魯奈羅紅葡萄酒,消費了一大筆錢,算是對那個孤獨的夜晚做了補償。我想。

米拉9834睡覺時穿著“維多利亞的秘密”T恤。我推測真正的原因是她有五件這樣的T恤,號碼都太大了,穿不出去。一想到恩特曼的丹麥糕點(她從不吃低脂的,對此我頗以她為榮)和自釀的星巴克咖啡,她很早就醒了。她很少去咖啡店,真是遺憾。因為我很喜歡親眼觀察被我盯上的羚羊,而星巴克是大草原上的最佳觀察點之一。8點20分左右她離開公寓,去中城的廣告公司上班。她是一名初級客戶業務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