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第3/5頁)

而且,沒錯,像普通過路人一樣,我好奇而隨意地往車裏一瞥,就看出是警車。

沒有預測中的家庭爭吵或破門而入。對,按理說這類犯罪行為在布魯克林的該地區時有發生,但是數據表明,很少在一天中的這個時段——在半打裝啤酒出現之前。而且不可能看到停在暗處的未標記警車,而是一眼就能看到藍白相間的巡警車。讓我們想想。他們距迪裏昂6832的家有三個街區之遙……要考慮一下。要是警長對他的警員說:“他是個強奸犯,非常危險。我們10分鐘後再進去。把車停在三個街區之外再回來。動作快點。”這也不是不可能。

我隨意地掃了一眼最近的小巷。嗯,這裏更不妙。樹蔭下停著一輛紐約警局緊急勤務小組的卡車。緊急勤務。他們通常為逮捕迪裏昂6832這樣的罪犯提供後援。但是他們怎麽這麽快就到了?我半個小時前才打了911。(這樣做總是危險的,但是如果在交易結束很久後才打電話,警察就會想你為什麽直到現在才報告說早些時候聽到了慘叫聲或看到了可疑的人。)

好的,出現警察有兩種解釋。最符合邏輯的是在我打了匿名電話後,他們進行了數據庫調查,搜索該市每一輛車齡在五年以上的米色道奇車(截止到昨天有1357輛),他們僥幸找到了這一輛。他們甚至不知道我準備在迪裏昂6832的車庫裏捏造證據,就確信他是奸殺米拉9834的真兇,此時正在逮捕他,或是埋伏著等待他回家。

另一種解釋則讓人憂慮得多。警察已經確定他是被陷害的。他們是在埋伏著等我。

我開始出汗了:這可不妙這可不妙這可……

但是不要驚慌失措。你的寶貝是安全的,你的密室是安全的。別緊張。

不管發生了什麽事,我必須查個清楚。如果警察的到場只是一個違反常理的巧合,與迪裏昂6832和我都沒有關系,那我就去捏造證據,然後迅速回到我的密室。

但是如果他們已經查出了我,他們就能查出其他人。蘭德爾6794,麗塔2907,亞瑟3480……

把帽檐壓得更低,遮住眼睛,太陽鏡高高地推在鼻梁上。我徹底改變了路線,在房子周圍兜了好大一圈,穿出小巷、花園和後院。保持在三個街區之外。兩輛停泊的維多利亞皇冠車成了信號,他們倒是幫我建立了安全地帶。

我走了半個圓圈才繞到一個長滿青草的路基上,路基通向大路。爬上大路後,我能看到迪裏昂6832所在街區房屋的小後院和門廊了。我開始數房子以找到他的家。

其實沒必要數。我清楚地看到一名警官站在一幢兩層小樓的屋頂上,就在他家屋後的小巷後面。他端著來復槍。一名狙擊手!另一個還拿著雙筒望遠鏡。還有一些穿著制服或街頭眼蜷伏在緊鄰屋子的灌木叢中。

這時,有兩名警察指著我所在的方向?我發現還有一名警察站在路對面的屋頂上。他也指著我的位置。既然我的身高不是6英尺3英寸,體重不是230磅,皮膚也不像烏木一樣黑,他們就不是在等待迪裏昂6832,而是在等我。

我的雙手開始發抖。要是我誤入圈套,背包裏還裝著證據,真不敢想!

另有十幾個警察奔向警車,朝我所在的方向迅速駛來,像狼一樣快。我轉身慌亂地爬上路基,呼吸急促,驚慌失措。我還沒爬上去就聽到第一聲警笛響起來。

不,不!

我的寶貝,我的密室……

四車道的大路很擁擠,很好。這樣16碼就會放慢車速。就算是埋著頭,我也能靈活地躲閃。我肯定沒有人看清我的臉。我的收藏愛好和其他活動使我身手矯健,我很快就全速沖向最近的地鐵站。中途只停了一次,我戴上棉布手套,把裝著準備捏造證據的塑料袋從背包裏扯出來,塞進垃圾箱。我不能帶著證據被抓?不能。離地鐵還有半個街區時,我閃進一家餐館後面的小巷,把雙面夾克翻過來,換了頂帽子,又走出來,把背包也塞進了購物袋。

終於到了地鐵站,謝天謝地,我能聞到一列地鐵即將駛來時,隧道裏散發的黴味。然後是龐大的車廂發出的轟隆聲和金屬相撞時尖厲的摩擦聲。

但是走向十字轉門時,我停了停。震驚已經消退,取而代之的是焦躁不安。我明白,不能就這麽離開。

問題的嚴重性排山倒海般襲來。他們可能不知道我的身份,但是已經知道我的所作所為。

這就意味著他們要奪走我的東西。我的寶貝,我的密室……所有的一切。

當然,這是我無法接受的。

我確保自己避開閉路電視的攝像機,輕松隨意地折回去。離開地鐵站時,我一邊拾階而上,一邊掏著手中的袋子。

“在哪兒?”艾米莉亞·薩克斯的耳機裏傳來萊姆的聲音,“他到底在哪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