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第3/4頁)

甚至還暗藏殺機。一次,他們不得不拉著繃索走過一根原木,下面就是一片毒葉藤,他對那些藤有過敏反應。臉上要是碰到,就會出皮疹,最後腫得連眼睛都睜不開。有些植物雖然已經死了,但仍很危險。蒙斯走在一個石坎上,上面覆蓋著去年的落葉,人踩上去一滑,葉子紛紛落下,還帶下一片沙土灰塵,就像一次小小的雪崩。一根樹枝正好在他頭上,被他一把抓住了,才沒有摔下二十英尺深的陡巖。

他們轉來繞去地往山下走,不斷地尋找著最安全的路徑。格雷厄姆不由得想到,踩到幹樹枝,或者不小心踢到一堆幹燥的樹葉,都會發出響聲,這很可能會驚動那些殺手。

他們找到了一些小路,都是夏天的時候那些徒步旅行者踩出來的,零零星星的,往往走不了多遠就沒有了,所以兩個人不得不自己開路而行。有時一條小路延伸到懸崖邊就消失了,他們只好往下爬六七英尺。每當這時,蒙斯就會先把霰彈槍上的保險關上,遞給格雷厄姆,等他下去後,格雷厄姆再把槍還給他,只是還得有點依依不舍。

他們現在離州際公路只有一百碼遠了,峽谷就在左邊不遠的地方,上面就是危巖絕壁。

為了保持安靜,蒙斯只能做手勢。他用手勢表示稍停、向右、往左、看這、瞧那。格雷厄姆覺得這挺傻的,就像是把臉塗上泥一樣,可說服蒙斯跟他一起行動的是他,既然這年輕人要扮軍人,他無所謂。

他們停下腳步,朝一個極陡的斜坡之下望去。他們得抓著樹幹樹枝才能下得去。蒙斯做了個鬼臉,正要伸手去抓一棵樹,格雷厄姆突然發出一聲低喝,“別動!埃裏克,別動!”

這位警官急轉身,眼睛瞪得大大的,手緊張地在槍身上摸索著,腳下在斜坡上一滑,一頭就栽了下去,那地上積了一層松針,滑得就像冰一樣。格雷厄姆急忙伸手抓住他的袖口。

“耶穌啊。怎麽了?”蒙斯吃力地轉過身來,抓住格雷厄姆的手,兩人摸索著爬到了一塊平地上。“你看見什麽了?”

“對不起,”格雷厄姆說。“瞧。”

蒙斯皺著眉頭,半天沒反應過來。隨即他看到了格雷厄姆所指的東西,是一根細細的樹幹,就是剛才他差點抓到的那根。樹幹上長著利刺,每根差不多有兩英寸長。

“這是棵皂莢樹,森林中最危險的樹。栽這種樹在很多地方是違法的。那些刺一根就可以刺穿你的手。然後人就會因為感染而死。”

“主啊,我壓根兒就沒看見。這種樹這地方有很多嗎?”

“哦,是啊,只要有一棵,就會還有別的。就在那?看見了嗎?”格雷厄姆指著一棵又粗又短的樹幹說,“那叫海格裏斯的狼牙棒【注】。天黑看不清,那也是有刺的。樹越稀就說明陽光越多,黑莓——就是懸鉤子——和野玫瑰也就越多。黑莓的刺刺進皮膚會折斷。如果不馬上弄出來,就會嚴重感染。”

【注】:一種帶刺的植物。

“該死,進雷區了,”蒙斯嘀咕了一聲。突然他一動不動地站住了。這回,沒有打他那些深奧的手語了,他輕聲說,“那下邊。有光閃了一下。你看見了嗎?”

格雷厄姆點點頭——一個微弱的淺藍色光點。可能是手電筒光,也可能是月光照到一塊金屬或玻璃上的反光。距離大約在四分之三英裏開外。

蒙斯打開扣在他那把黑色手槍上的皮扣,示意格雷厄姆跟在他後面。

哈特低頭看著GPS,先前貨車墜毀的時候,幸好沒有摔壞,不像他自己摔得那麽慘。骨頭倒是沒有摔斷,只是渾身酸疼。身上的每個地方都在酸疼,手臂上的槍傷又開始流血了。

謝謝你,蜜雪兒。

謝謝你,布琳。

一陣怒火灼在心頭,一時間,他也顧不上玩什麽該死的工匠手藝了;一心只想著要找她們算賬。他要加倍地償還她們。甜蜜蜜、血淋淋的復仇……

也許坎普頓·劉易斯正在尋思著什麽。

他們站在蛇河的岸邊,河水緩緩地從地勢較為平坦的森林中流出,就在東邊,在他們的右側,流進了西邊被山體擠壓的峽谷。

他在汽車墜毀時丟了地圖,好在還有GPS,他們才走到了這裏,GPS雖然標示不夠詳細,但也夠用了。“我看哪……”他的話說了半截又沒有了,他瞥了一眼劉易斯。“你沒事吧?”

“沒事。”

劉易斯站在一旁,手垂在兩側,拎著那把霰彈槍。若不是一臉的落魄相,他看上去倒真像是個正在站崗的士兵。

“殺了那個女的,心裏煩,是嗎?”

“沒想到會這樣。可是……看見她那雙眼睛,你知道的。”

“這是不容易,”哈特說。但心裏卻在想:也許是第一次吧。以後你就不會在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