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湯普森·博伊德站在離他的安全屋十個街區遠的堅尼街和第六大道的角落裏,等著紅綠燈變信號。他一邊喘著氣,一邊擦著臉上的汗。

他沒有發抖,也沒有驚慌——呼吸急促和汗水是他向安全地帶疾速狂奔的原因——但他卻很想知道他們是如何找到他的。他跟人聯絡和使用電話總是非常小心,而且他總是會留意自己是否被跟蹤。因此,他猜想他們一定是根據物證找來的。這很有道理——他很確信,在博物館圖書館現場像響尾蛇一樣走來走去、穿著白衣的女人,也出現在了伊麗莎白街他公寓外的走廊上。他在博物館留下了什麽?強奸用品袋中的某件東西嗎?還是他的鞋子或衣服留下的蛛絲馬跡?

他們是他所遇到過的最優秀的調查人員。他必須牢記這一點。

他注視著來往的車輛,回想起剛才的逃跑。看到那些警察走上樓梯時,他迅速就將那本書和從五金店買來的東西放進購物袋,抓起他的隨身包及槍,再打開開關,將門把通上電。然後他踢開假墻,進入隔壁的貨倉,從那裏爬上屋頂,再向南逃到街區的末端。他從一個消防逃生口下到地面,接著轉向西,依照他早就規劃好,並且練習過幾十次的路線,開始奔跑。

現在,他站在堅尼街和第六大道的交會口,混在等紅綠燈的人群中,聽見鳴著警笛的警車加入搜尋他的行列。他臉上沒有表情,他的雙手沒有顫抖,他不生氣,也不驚慌。他必須如此。他曾經一次次地見過這樣的情況:很多他認識的職業殺手之所以被擒,就是因為他們在警察面前驚慌失措,失去了冷靜,在一般性的問話中崩潰。在這種情況下,或者說在工作中慌亂緊張的人,就會留下證據或證人。情感——愛、生氣、害怕——會讓你脆弱。必須冷酷。

麻木……

看到好幾輛警車在第六大道上加速行駛,湯普森緊緊握住他藏在雨衣口袋裏的手槍。這些警車疾速轉過街角,向東上了堅尼街。他們正全力搜捕他。湯普森知道,這並不令人意外。紐約最優秀的警察對有人竟敢對他們用電刑大為惱火,雖然在湯普森看來,這其實是那名警察自己不夠謹慎而犯下的錯誤。

當他看到另一輛警車在三個街區外的一個停車標志前刹車停下時,忽然感覺到一絲擔憂。警察下車,並且開始詢問路上的人。接著,另一輛警車在離他約兩百英尺處停下,而且有警察正朝向這個方向走來。他的車停在哈得孫河附近,約有五分鐘的距離。他必須現在就上車。但是,交通燈仍然是紅色的。

更多的警笛聲響起。

這開始變成一個問題了。

湯普森看著身邊的人群,他們大部分都往東看,注視著那些警車和街上的警察。他需要某些能分散注意力、能掩護他穿過街道的東西。只要有點什麽……不必太引人注目,能分散人們的注意力一會兒就行。比如垃圾桶裏起火、汽車警報、打破玻璃的聲音……還有別的主意嗎?他向左側南邊看了一眼,注意到一輛大巴正向第六大道駛去,現在正在靠近大批行人聚集的十字路口。是在垃圾桶裏放火,還是這個?湯普森·博伊德決定了。他若無其事地走到人行道邊緣,站在一名苗條的、二十多歲的亞裔女孩後面。他只在她的後背下方輕輕一推,把她送到了大巴的前面。她在驚慌中掙紮、喘氣,然後就滑下了人行道。

“她摔倒了!”湯普森大叫,“抓住她!”

那輛大巴右側的後視鏡撞上她的肩膀及頭部,將她的身體撞出去,沿著人行道打了幾個滾,她的哀號聲戛然而止。血濺在了車窗和附近的一些行人身上。大巴尖銳的刹車聲,人群中的幾個女人也發出同樣的尖叫。

大巴在堅尼街的路中間滑行了一段後停了下來,堵塞了交通,它必須停在那裏等待意外事故調查。在垃圾桶裏放火、打破一個瓶子、觸發一輛車的警報……這些可能都會起作用。但他還是覺得殺了那個女孩會更有效。

交通立刻癱瘓,那兩輛在第六大道上正要接近的警車也停了下來。

他慢慢地穿過街道,把那一群嚇壞了的路人留在身後,他們在哭泣或尖叫,或是在驚駭地瞪著那個蜷曲在一道鐵鏈圍欄下的血淋淋的身體。她那雙已經看不見東西的眼睛空洞地瞪著天空。顯然,所有的人都認為這場悲劇不過是一場可怕的意外。

人們向她奔過來,有人用手機打九一一……混亂。湯普森現在冷靜地穿過街道,在那些停著的車輛中穿梭。他已經把那亞裔女孩拋到了腦後,開始考慮更重要的事情:他失去了一個安全屋。但是至少他帶著武器、在五金行買的東西以及他的手冊逃脫了。在藏身的公寓裏,沒有留下任何線索可以指向他,或是那個雇他的人;即使是那個一身白的女人也找不到任何與他有關聯的東西。不,那不是一個嚴重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