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第4/4頁)

·現場被嚴重破壞。

·有一些指紋。

·除傑裏·唐外,其余指紋無吻合對象。

·三名同夥的鞋子尺碼比“幽靈”的小,推測體型也比“幽靈”小。

·由微量證物判斷,“幽靈”藏身處應在市中心,可能在炮台山公園一帶。

·嫌疑犯為中國少數民族。目前正在追查其下落。

·來自土耳其社區和皇後區的伊斯蘭中心。

·手機呼叫的地址是下城帕特裏克·亨利街八○五號。

堅尼街槍戰犯罪現場

·另有證物顯示,嫌犯藏身處應在炮台山公園一帶。

·被盜之雪佛萊開拓者休閑旅行車,無法追查其車主。

·無可辨識身份之指紋。

·藏身處的地毯是阿諾德公司的拉斯特—萊特地毯,鋪設時間不超過六個月;正在聯絡承包商清查鋪設用戶名單。

·地毯鋪設地點:炮台山公園有三十二處。

·發現新鮮的育苗覆蓋士層。

·“幽靈”同夥的屍體:來自中國西部的少數民族。無法根據指紋確認身份,使用武器為沃爾特PPK手槍。

·關於非法移民:

·張家:張敬梓、梅梅、威廉和羅納德,張敬梓的父親張傑祺,以及一名嬰兒:寶兒,張敬梓已經有了工作,但雇主和工作地點不詳,開一輛藍色貨運車,無標志,無車牌。張家居住在皇後區。

·吳家:吳啟晨、永萍、青梅和朗。

藏身處槍擊案犯罪現場

·由指紋和張傑祺手部照片,得知張家父子皆為書法家。張敬梓可能會去印刷廠或油漆公司工作。給皇後區的各個商店與廠家打電話確認。

·死者鞋底的有機泥說明他們可能住在離汙水處理廠不遠的地方。

·“幽靈”請風水師替他布置居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