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第2/3頁)

“那個周末我從家裏跑出來——也不為什麽大事,那時我就是這副德性——丹尼爾在‘日本園’旁看到我。他坐了下來,我們就開始聊天。丹尼爾在這方面很有天賦。他傾聽你的說話,就好像你成為了宇宙的中心。真的,你知道的,這很有誘惑力。”

“你再也沒回過家嗎?”

“不,我回去過。我總是想離家出走,然後就不斷地往外跑。我哥哥也一樣。他18歲離開家,就再也沒回來過。但我可沒那麽勇敢。我父母——我們住在聖馬特奧——他們非常嚴格,像軍隊的教官似的。我父親是聖塔克拉拉銀行和信托公司的總裁。”

“等等,你說的是那個惠特菲爾德嗎?”

“是的,億萬富翁惠特菲爾德。就是那個給矽谷許多企業提供融資渠道的人,而且在市場崩潰時並沒有垮掉。他曾試圖步入政界——直到他的一個女兒成為媒體的焦點。”她露出一絲自嘲的笑容。“你有沒有見過被父母斷絕關系的人?現在,這個人就近在眼前……不管怎樣,在我成長的過程中,他們都是獨裁者。我做任何事情都必須服從他們的教訓,比如我該怎麽整理房間,我該穿什麽,我在學校該學什麽,我的成績應該達到多少。在我14歲之前,他一直打我。我想他之所以後來不再打了,是因為我母親對他說,女兒到了這個年齡,體罰便不是個好主意了……他們卻說,是因為愛我才不再打了,還編了其他的謊言。但他們總是有控制別人的癖好。他們試圖把我變成洋娃娃,這樣就能替我隨意打扮,還能帶出去玩玩。

“所以,我又回家,但在家裏,我總是忘不掉丹尼爾。我們只聊了大概幾個小時,具體我也記不清了。但這種感覺太棒了。他把我當作一個真正的人來對待。他告訴我要相信自己的判斷力,還說我很聰明,很漂亮。”她苦笑一下。“哦,其實,我不怎麽——既不聰明,也不漂亮。但是當他這樣說的時候,我相信了他的話。

“一天早晨,我母親來到我房間,讓我起床,穿好衣服。我們要去看我姨媽或者別的什麽人。我本該穿裙子,但我卻想穿牛仔褲。也不是要去什麽正式場合——我們只是吃頓飯而已。但是她卻小題大作,朝我大吼:‘你不配做我的女兒……’你能想象那種場面的。於是,我拿上背包,就離開了。我擔心再也找不到丹尼爾了。但我記得他曾告訴我,那個星期他會在聖克魯斯,出現在木棧道旁的一個跳蚤市場上。”

木棧道是海邊著名的遊樂場。很多年輕人會去那兒玩,呆上一整天。丹斯心想,如果丹尼爾·佩爾想要尋找獵物的話,那裏真是一個絕妙的捕獵點。

“所以,我就沿著1號公路搭了一段車,就在那裏找到了他。他看見我顯得很高興。我覺得我父母從沒流露過這樣的情感。”她笑了一聲。“我問他能否給我提供一個安身之地。我對這種帶有暗示意味的問題覺得挺緊張,但他說:‘這沒問題。和我們住一起吧。’”

“在錫賽德嗎?”

“嗯,我們在那裏有一幢小平房,很不錯。”

“你,薩曼莎,吉米和佩爾嗎?”

“是的。”

她的身體語言告訴丹斯,她的這段回憶非常美好:雙肩放松,眼周出現細小的皺紋,說話時雙手做出相應手勢,這些都強調了說話的內容,暗示出說話者對所說內容的強烈反應。

琳達再次拿起茶杯,抿了一口。“無論報紙上怎麽說——邪教、濫用毒品——這都是假的。那裏確實是個家,很溫馨。我是說,根本沒有毒品,也沒有烈酒。有時吃飯時會喝一些葡萄酒。哦,那感覺真好。我喜歡周圍的人能看重你的本色,他們不想改變你;相反,他們尊重你。我負責操持家務。就像母親的角色,我猜你可能會這麽說。這樣我就徹底翻了身,成為了主宰者,有自己的主見也不會遭人呵斥,這樣的感覺真好。”

“那些犯罪行為怎麽解釋呢?”

琳達有些緊張。“確實有過犯罪行為。有一些。但不像人們說的那麽多。有一些店內行竊什麽的。我從來都不喜歡這樣,從來都不。”

她做出一些抵賴的手勢,但丹斯覺得她沒有撒謊;之所以她表現出表意壓力,是因為她試圖將犯罪的嚴重性降低到最低限度。丹斯很清楚,“佩爾家族”犯過比店內行竊更為嚴重的罪行。這些罪行包括入室行竊、巨額盜竊以及偷包和扒竊行為——這些罪行都是針對人身的威脅,依據刑法法典,它們比針對財物的罪行更為嚴重。

“但我們別無選擇。作為‘家族’的一員,你必須參與其中。”

“跟丹尼爾一起生活感覺怎麽樣?”

“不像你想的那麽糟。你只要按他說的做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