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第2/2頁)

接著,他轉過身,慢慢地沿著車道走向一個男人的住宅,這人曾對佩爾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行,這種罪行會讓這個男人拿命來償還:他就是退休的檢察官詹姆斯·雷諾茲。

丹尼爾·佩爾透過前面窗簾的縫隙向裏窺探。

他看見雷諾茲一手拿著無繩電話,一手拿著一瓶葡萄酒,正從一個房間走到另一個房間。一個女人——佩爾猜想這應該是他妻子——走進一間貌似廚房的地方。她在開懷大笑。

佩爾本以為這年頭想要找一個人會非常容易,因為有電腦、因特網和谷歌搜索引擎。他找到一些關於凱瑟琳·丹斯的很有用的信息。但詹姆斯·雷諾茲似乎已經變成了隱身人。沒有電話簿登記、沒有繳稅記錄,在本州和本縣的舊黃頁本和律師協會名單上都找不到他的地址。

佩爾心想,最終他本可以通過政府档案找到這位檢察官,但他根本不可能去探查他剛從裏面逃出來的那幢縣政府大樓。而且,他也沒時間。他必須在蒙特雷縣的任務完成後立即離開。

但接下來,他靈機一動,轉而在因特網上尋找當地的報紙档案。他在《半島時報》上發現檢察官女兒的婚禮廣告。於是他打電話給婚禮舉辦場所,德爾蒙特溫泉度假地,找到婚禮策劃公司的名稱,布洛克公司。憑借一點咖啡——再加一瓶辣椒水噴霧劑——佩爾就從蘇珊·彭伯頓那裏得到了档案,裏面包括支付婚禮費用的人名及其地址——詹姆斯·雷諾茲。

現在,他已經現身此地。

房子內有了更大的動靜。

一個二十八九歲的小夥子也在裏面。可能是雷諾茲的兒子——也就是新娘的哥哥。當然,他必須把他們給殺了,殺死屋裏的所有人。用什麽手段來傷害這家人,佩爾都無所謂,但他不能留下任何活口。他們的死只是為了一個實際的目的,那就是為佩爾和珍妮留下更多的時間用於逃跑。在槍口的威逼下,他可以強迫他們進入一個封閉的空間——例如衛生間或小書房——然後用刀結果他們的性命,這樣就不會有人聽見槍聲。幸運的話,直到他完成半島地區的另一項任務之前,屍體都不會被人發現。

而到了那時,他早已遠走高飛了。

此刻佩爾看到檢察官掛斷電話,準備轉身。他趕緊往後一閃,檢查一下手槍,然後按響了門鈴。房間裏傳來一陣沙沙的腳步聲。一個人影擋住了貓眼。佩爾身著警服站在貓眼視野所及的範圍之內,而眼睛則很隨意地往下看著。

“什麽事?誰啊?”

“雷諾茲先生,我是拉莫斯警官。”

“誰?”

“我是來換崗的治安官,先生。我想跟你談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