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白皇後

我坐在汽車殘骸裏凝視著電胡刀。人都會有一些奇怪的想法。白皇後斷掉了。過去我之所以能抗拒我爸、我的背景,甚至我過去那一段人生的影響,都是因為有她。她曾說過她愛我,而我──雖然是在扯謊,我也曾立誓,內心會有一部分是永遠愛她的,只因她那句我愛你。我曾說她是我比較好的那一半,因為我曾經真的相信她跟我就像門神雅努斯的兩張臉,而她是比較好的那邊。但我錯了,而且我恨她。不,不只是那樣;對我來講,荻雅娜.史托姆-艾裏亞森已不復存在。但是,如今我坐在汽車殘骸裏,被四具屍體包圍,手拿電胡刀,心裏只有一個念頭:

如果我的頭發沒了,荻雅娜還會愛我嗎?

就像我說的,人都會有一些奇怪的想法。然後我不理會這想法,按下開關鈕。我手裏的電胡刀震動起來。

我要改變。我想改變。總之,過去那個羅格不存在了。我著手變身。

十五分鐘後,我透過殘存的鏡子看自己。一如我所擔心的──並不怎麽好看。我的頭型看起來就像一大顆尖頭的橢圓形帶殼花生。剃過的頭看來亮晶晶,頭皮灰灰白白,臉部的皮膚看來較黑。但是我就是我:全新的羅格.布朗。

頭發散落在我的雙腿間。我把它們都掃進那個透明塑膠袋裏,塞進艾斯基.蒙森的制服長褲裏。我還在他的褲子裏發現一個皮夾,裏面有些錢跟一張信用卡。既然我不希望因為使用烏維的信用卡遭警方追捕,我決定把他的皮夾拿走。我已經在面皰小子的黑色尼龍夾克裏發現一個打火機,接著我再度考慮是否應該點火燒掉整個浸泡在汽油裏的殘骸。這麽做可以延遲警方辨識屍體的工作,也許讓我有一天的喘息時間。但另一方面,在我逃出這個區域之前,燃燒的黑煙會讓人發覺這團殘骸,如果沒有煙的話,只要一點點好運,可能好幾個小時後才會有人發現車子。我看著面皰小子那張血肉模煳的臉,做出決定。我花了快二十分鐘脫下他的長褲與外套,然後幫他穿上我的綠色慢跑裝。奇怪的是,我居然那麽快就對割人肉這種事感到習以為常。我把他兩手的食指皮膚剪下時(因為我不記得采指紋是用右手或左手),表現得像個外科醫生一樣專注而有效率。最後我也把他的大拇指皮膚剪掉,讓傷口看來像車禍創傷,而非人為造成。我往後退了兩步,仔細觀察布置的結果。只有血與死人,到處一片寂靜。就連樹林旁的那條棕色河流好像也靜止不動,悄然無聲。眼前情景有如摩坦.維斯坎(Morten Viskum)的裝置藝術作品。如果我有相機,一定會拍張照片寄給荻雅娜,建議她掛在藝廊裏,先跟她預告接下來會發生什麽事。當時葛雷夫跟我說了什麽來著?會讓你乖乖聽話的不是疼痛,而是恐懼。

我沿著大路往下走。如果葛雷夫把車往這個方向開的話,我當然有被他看見的風險。但是我不擔心。首先,他不會認出我的,因為我是個穿著黑色尼龍夾克的光頭佬,夾克後方還印有“埃爾沃呂姆KO-DAW-YING俱樂部”這幾個字。其次,這個人走路的樣子跟他所認識的羅格.布朗有所不同,他的腰杆挺直,步伐較慢。第三個理由是,衛星定位追蹤器清楚地顯示,我還在汽車殘骸裏,根本就沒有移動。這一點顯而易見。畢竟,我已經死了。

我經過一個農場,但是繼續往下走。一輛車經過我的時候刹了車,也許駕駛在想我是誰,但是又加速開走,消失在刺眼的秋陽下。

這郊外的空氣還真棒。泥土與草地,針葉林與牛糞。我的頸傷有點痛,但是身體漸漸沒有那麽僵硬了。我大步前進,深呼吸,大口吸氣,確認自己還活著。

走了半小時後,我仍然在那條無止盡的路上,不過已經看到遠處有個藍色招牌跟一間小屋。那是一個公車站。

十五分鐘後,我搭上了灰色的鄉間巴士,從艾斯基.蒙森的皮夾掏錢付款,有人說那車是開往埃爾沃呂姆的,到那裏可以改搭火車前往奧斯陸。我坐在兩個白金發色的三十幾歲女郎對面,她們倆都不屑瞥我一眼。

我睡著了,但是警鈴聲把我吵醒,巴士減速後靠邊停。一輛閃著藍燈的警車經過我們。我心想,那是零二號巡邏車,注意到其中一個金發女郎在看我。我們四目相交,我注意到她本能地想要把目光別開──我太直接了,而她覺得我是醜八怪。但她沒有別開目光。我對她擠出一抹微笑,轉頭面對窗戶。

我這個重生的羅格.布朗回到了過往的家鄉,於下午三點十分下了火車。但是一陣冰冷的風刮過來,吹進奧斯陸中央車站前那只醜陋老虎雕像正在嘶吼的嘴裏,而我則穿過廣場,繼續往船運街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