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接觸(第2/4頁)

利瑪斯雙手插在褲子口袋裏,沒有往回走,只是扭頭看著那個穿風衣的男人。那人猶豫了一下,很顯然是等著利瑪斯回去拿,至少對他手上的東西有些反應。可利瑪斯一點反應都沒有,他反而聳了聳肩,繼續往前走。他又聽到那人喊了一聲,他沒有理睬,但知道那人追了上來。他聽到了那人在石子路上小跑的腳步聲,很快又一個聲音響起,有點氣喘,有點氣惱。

“喂,你,說你呢。”男人趕到的時候,利瑪斯停下腳步,轉身看著他。

“什麽事?”

“這是你的紙袋沒錯吧?你忘在那邊位子上了。剛才我叫你,你為什麽不停下來?”

那人是個大個子,一頭棕色的卷發,穿著淡綠色的襯衫,打著橙色的領帶。利瑪斯估摸這個人脾氣急,有點娘娘腔,像是個學校校長,或是改行經營底層戲劇俱樂部的老師,眼光不銳利。

“你可以把它放回去,”利瑪斯說,“那東西我不要了。”

那人火氣大了起來。

“你不能把它放在那裏,”他說,“你這是亂扔垃圾的行為。”

“我願意,怎麽啦?”利瑪斯反駁說,“說不定有人還覺得那東西有用呢。”他想繼續往前走,那人站在前面擋住他,雙手捧著紙袋,像抱孩子一樣。“別擋路,”利瑪斯說,“讓開行嗎?”

“你看,”那個陌生人提高了聲調說,“我剛才是好心幫你,你為什麽對我這麽不客氣?”

“如果你熱心幫我,”利瑪斯說,“你又何必跟在我後面跟了半小時?”

利瑪斯想,這個人算有點本事了。還沒退縮,不過心裏肯定有些發抖了。

“我是看你像我在柏林認識的一個人,如果你一定要問的話。”

“所以你就跟蹤我半小時?”

利瑪斯語調裏的諷刺意味很濃,他那棕色的眼睛一直盯著對方的臉。

“哪有半小時,我就在不遠的地方看到你,以為你是阿歷克·利瑪斯,我曾向那個人借過一些錢。我以前在英國廣播公司的柏林站工作,那時候向他借了一點錢。我有良心,一直記著要還錢,所以才跟過來看看你,就想證實一下。”

利瑪斯仍然一言不發地看著他,覺得對方事情做得不算很漂亮,不過也還過得去。對方編的故事不太可信,那也沒關系。重要的是他在利瑪斯不配合的情況下,能演完這場戲就行。

“我是利瑪斯,”他最後說,“你到底是誰?”

他說他叫阿什,什麽的“什”,他很快地加了一句說。利瑪斯知道那是他編出來的假名。在一起吃午飯時,他裝作不太相信利瑪斯就是他要找的那個利瑪斯,因此還查看了利瑪斯在棕色紙袋裏的國民保險卡,讓利瑪斯覺得這個娘娘腔很是可笑。阿什點菜的時候,對價格顯得很不在意。他們喝高档的紅酒,回憶過去的好時光。利瑪斯開始的時候一直堅持說他不記得阿什,阿什說他對此覺得很吃驚。他用一種很受傷的語調對利瑪斯說,他們是在一次聚會上認識的,聚會地點是德裏克·威廉姆斯在庫達姆的住處(這點他說準了)。那次去了不少新聞從業人員。他問阿歷克想起來了嗎?利瑪斯說沒有,想不起來。那好,又問他記不記得《觀察家報》的德裏克·威廉姆斯,那個在家裏提供美味比薩給聚會者吃的好人?利瑪斯說他經常記不住別人的名字。後來他們又談了很多,發了很多感慨……阿什說別人也叫他比爾,那是他的教名昵稱。說他對過去很多事情還記憶猶新。他們喝了不少酒,威士忌、白蘭地和薄荷甜酒混著喝,兩人都有點醉意了。阿什又說,那時候德裏克還給他們找了不少漂亮姑娘,都是從那家有名的夜總會找來的,問阿歷克還記不記得。利瑪斯說好像有點想起來了,讓比爾繼續說下去。

比爾還真的繼續編故事給利瑪斯聽,謊話也說得很動聽。他稍微提了一點找女人玩的事情,說他們在聚會後同三個女孩子一起去了夜總會。說阿歷克那時是領館的工作人員,那次比爾沒帶錢,後來是阿歷克幫他付的錢。那天比爾要帶個姑娘回家過夜,利瑪斯就又給了他十鎊……

“天哪。”利瑪斯說,“想起來了,我全想起來了。”

“我就知道你會想起來的。”阿什開心地說,又對面前的利瑪斯點著頭說,“你看,這事很有意思吧,我們要再接再厲啊。”

有種人和人相處的原則就是得寸進尺,別人退讓他就變本加厲,別人強硬他就退縮,阿什就是這種人的典型。他做人沒有自己的原則和偏好,常常是人雲亦雲。他這種人喜歡追逐流行、自命風雅。聽到什麽慘劇發生,一定會表現出非常的同情;聽到什麽惡行,一定會表現得十分憤慨。利瑪斯對眼下扮演的被動角色很不滿,於是不斷地逗弄阿什。談話中,利瑪斯經常把阿什弄得難以自圓其說、狼狽不堪。他有時顯得很無賴、很固執,有意讓他們的交談幾乎繼續不下去。他們附近的餐桌旁,坐著一個戴眼鏡的矮個子男人,愁眉苦臉地讀著一本有關球狀軸承制造的書。那人如果在聽他們談話,一定會認為利瑪斯是個虐待狂;如果那人更聰明一點的話,就會知道只有別有用心的人才能忍受利瑪斯的冷嘲熱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