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 鎖定

“我覺得,這起案子的犯罪嫌疑人,不止一個。”就在大家熱火朝天地討論著的時候,我插了一句嘴。

溫寧讓大家安靜,他說他這幾天實在也有點糊塗了,讓我好好給他分析一下我說的這句話是什麽意思。我指著地上裝書的那些麻袋,說大家都忽略了一個非常重要的線索。

在第四具屍體被發現的那座墳墓,除了其他三名死者的殘肢,造成屍體千瘡百孔的鋼筆,以及抄墓碑的鉛筆和紙,還有另外一樣重要的證物,那便是用來裝屍體殘肢和那些鋼筆的袋子。

我和溫寧看到那袋鋼筆和殘肢的時候,袋子一共有兩層,外面一層是警方的用的鑒定袋,而殘肢和鋼筆被發現的時候,是被裝好在裏面一層袋子上的,袋子上有警校的標號,因此可以確定,那是警校鑒定中心的專用鑒定袋。

四名女生全部是痕跡學專業的學生,經常要到警校的鑒定中心上課,接觸到這些案子原本無可厚非,但是問題就出在,她們為什麽要帶這些袋子出去。袋子還算比較大,摺疊起來放身上也不方便,而且農舍現場除了三名女生的衣服和褲子以及她們所穿的鞋子,沒有發現任何背包。

假設那兩個鑒定袋是死者自己帶去現場的,那她們的目的是什麽,是為了裝他們購買的那麽多鋼筆嗎?這個假設顯然不太符合常理,我認為,那麽多的鋼筆,並不是四名女學生帶去現場的,因為她們看的書籍中,不管是塗屍泥,還是抄墓碑,或者是請筆仙,都不需要那麽多鋼筆。

並且,在文具店購買十幾只鋼筆,文具店肯定會配一個袋子,四名女生沒有必要用鑒定袋,而且,現場沒有再發現任何店鋪會配送的普通袋子。當然,這只是一個按照常理推測出來的可能,也有可能那麽多鋼筆的確是四名女生出於某種目的購買的,但是那麽多鋼筆想要藏在身上不太可能,如果她們提在手上,農舍的主人耿富裕也肯定有印象。

溫寧問會不會是第四名女生帶去現場的,所以耿富裕沒有發現。耿富裕並不知道第四名女生也去了,因為向耿富裕租借農舍的時候,只有那死在農舍的三名女生,第四名女生是後來才去的。

溫寧的這個猜想也讓我否定了,根據目前的證據,可以說明前三名女生是空手去的,她們很可能為了方便,將請筆仙所用的紙和鉛筆放在了身上,至於那盞燭台,還有他們所吃的水果,都是由耿富裕有償提供的。通過詢問,耿富裕否認了那把用來截肢用的水果刀是他的。

溫寧假設前三名女生空手而去,其他東西都是第四名女生後來帶去的,但問題還是沒有解決,第四名女生沒有必要用警校的專用袋帶去現場。溫寧的說法是建立在假如第四名女生是兇手的基礎上的,如果第四名女生是兇手,她根本沒有要隱藏現場痕跡的意思,所以也不會將裝水果刀和鋼筆所用的普通袋子丟棄,讓警方找不到。

案件進展到這裏,再加上鬼書來源的線索,溫寧終於逐漸拋開了第四名女生是兇手並且畏罪自殺的假設。他點點頭,認為我說的有道理,並讓我繼續分析下去。

我認為,那麽多東西,根本就不是四名死者帶去兇案現場的,而是真正的兇手帶去的。這樣,警校鑒定袋的問題也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釋,兇手已經制造出了第四名女生是兇手並畏罪自殺的假象,那警校的專用鑒定袋,也是兇手想讓大家認為第四名女生就是兇手而留在現場的,因為能接觸警校專用鑒定袋的,也只有警校的內部人員。

警校是封閉式的,普通人想進入很困難,更不要說進入到鑒定中心偷走專用鑒定袋了,我做了一個非常大膽的假設,兇手至少有兩個人,其中一個人是警校內部的人,並且是有機會接觸到鑒定中心的人,是學生,也可能是講師。

溫寧問我為什麽會認為兇手至少有兩個人。

雖然不知道賣鬼書的人會是誰,但基本可以確定,他是個男的。那個男的是不是和犯罪有關系,還不得而知。但通過他那樣著急地低價出購那些書,而且賣給的都是警校附近的攤販,這些地方,是警校學生能夠出學校時最有可能去的地方,再加之這起案件和請筆仙等通靈遊戲有關系,可以暫時推定賣鬼書的小夥是犯罪嫌疑人。

四名女生死的淒慘,並和鬼神扯在一起,很明顯,這是有預謀的犯罪,而不是變態殺手無預謀的犯罪。所以說,四名女生很可能是在年輕小夥出購給天橋的攤販之後,故意有人引她們去買的,否則事情不可能這麽巧。

四名女生購買書籍之後,兇手想利用和筆仙有關系的方法殺死四名女生,必須時刻掌控四名女生的心理動向,如果四名女生後來不相信這些東西,兇手有預謀的犯罪計劃也就泡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