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哈利·馬克思是世上最最幸運的人。

他的母親總說他運氣好。他的父親雖然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死了,但他還有個堅強能幹的母親把他撫養成人。她是給辦公室打掃衛生的,整個“大蕭條”期間都沒失過業。母子二人住在巴特西區的廉租公寓,各戶配有一個冷水龍頭,廁所則是外置公用的。好在他們有一群好鄰居,誰家有困難了大家都會互相幫襯。哈利生來就有擺脫麻煩的神技。男孩兒們在學校被教工責打時,就快該輪到哈利的時候,教鞭就折了。他從馬車上摔下來,車從身上碾過去,卻沒蹭著他一點皮兒。

他成為小賊乃是出於對珠寶的愛。

他少年時喜歡到西區的豪華購物街上漫步,往珠寶店櫥窗裏張望。陳列在明晃晃的燈光下的鉆石寶石嵌在深色天鵝絨墊上,總能讓他欣喜若狂。他喜歡它們的美,更喜歡它們所代表的書裏講的那種生活。那生活裏有寬敞的鄉村別墅,有大片綠油油的草坪,有名叫彭妮洛小姐或者傑西卡·查理的美麗女孩兒。她們會打一下午的網球,然後氣喘喘地進屋找水喝。

他給珠寶師當過學徒,可這活兒太無趣,還忙得沒日沒夜,需要馬不停蹄地修理斷表帶或者為風燭殘年的肥婆們把戒指改大。他做了六個月就走了。不過他倒是學會了如何分辨紅寶石和石榴石,看得出什麽珍珠是天然的什麽是人工的,也辨得了鉆石的刀工是現代的普麗亮鉆切割還是十九世紀老礦切割。他知道鑲工好壞區別在哪兒,識得出什麽樣的是優雅設計,什麽樣的是沒品的賣弄。這樣的鑒別力更是進一步點燃了他對漂亮珠寶的渴望,讓他更加向往與之相應的生活方式了。

最後他發現了一條能滿足兩個欲望的路,利用瑞貝卡·毛艾福林這樣的女孩。

他和瑞貝卡是在愛斯科賽馬場相遇。競技集會是他挑選富家女的常用據點。室外場地加上擁擠的人群讓他得以在兩波年輕觀眾之間穿梭徘徊,這樣每個人都覺得他是另外一波的。瑞貝卡人高馬大,還有個大鼻子,衣著品位極差:身穿背帶裙,頭戴羅賓漢帽,上面還插了根羽毛。身旁所有人都不會對她有一絲絲在意,哈利跟她搭話的時,她巴巴地感激得不得了。

他並沒有急於和她相識,顯得太過急切不好。但一個月之後在藝術展廊撞見她時,她卻像見著老朋友似的朝他打了招呼,還把他引見給了自己的母親。

當然,瑞貝卡這樣的女孩是不應該在沒有監護人的情況下單獨和男孩去餐廳電影院的。她們會跟父母佯稱她們是一群人一起出去玩。為了看起來更像真的,她們選擇雞尾酒會作為夜生活開始的地方,然後成雙成對地偷偷溜走。這對哈利來說再合適不過了:由於他沒有正式地“追求”瑞貝卡,她的父母就不覺得有細查他背景的必要,更從不追根究底地問他在那座約克郡的鄉村莊園、那所他在蘇格蘭上的小型公學、那位住在法國南部的殘疾母親,或是那項即將執行的皇家空軍飛行任務。

他發現,上層社會裏那些扯漫天大謊的人太多了,不想承認自己窮困潦倒、有長期酗酒無藥可救的父母或是家族名聲敗壞的年輕人們都會說。只要無跡象表明這個家夥深深依戀上了某有教養的女孩,不會有誰去把他查個底兒掉。

哈利就這麽模棱兩可地陪瑞貝卡玩了三個星期。周末,他帶著她給他爭取的莊園聚會邀請函,到肯特郡去玩了幾把板球,還偷了那裏主人的錢。主人害怕冒犯到那些客人,一直羞於報案。她又帶他參加了幾場舞會,會上人的口袋錢包都叫他一掃而空。還有一回他拜訪她父母家,還順便順走了點兒錢、若幹銀制餐具以及三枚維多利亞式胸針。她母親現在都不知道那些胸針已經丟了。

他不覺得自己的所作所為有什麽不道德的,被他偷的人根本不配擁有他們的財富。他們絕大部分一輩子一天工作都沒幹過。個別算是有工作的,也不過是仗著自己在公學裏結交的人脈,拿著高薪水做的卻是些虛職:大使、公司董事長、法官或保守黨議員之徒。偷他們的東西就跟殺納粹分子一樣,是為人民服務,不是犯罪。

他在這行已經幹了兩年,他也知道這種事兒幹不了一輩子。英國上層階級的圈子雖大,但畢竟還是有限的,有一天總是會有人發現他。戰爭爆發後,他正打算找個別的方式生活呢。

不過他可不打算像個普通士兵那樣參軍。難以下咽的食物、又紮又癢的衣服、強硬霸道的軍紀都不適合他,再說了,橄欖褐色會讓他看起來病懨懨的。空軍藍則和他的眼睛相襯,他輕易就能想象得到自己作為飛行員的樣子。所以他要當一名皇家空軍軍官。他還沒想明白要怎麽做,但他做得到,他就是那麽幸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