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杜大彪捉妖

1.

多行不義難長久,

惡貫滿盈天不留;

眼見今朝閻羅喚,

生死簿上一筆勾。

上文書說到緝拿隊包圍鐵刹庵,杜大彪扔水缸砸死五鬥聖姑,屍首又被李老道收去了白骨塔。劉橫順雖然覺得有些不合常理,可也沒往多了想,他也顧不過來。因為結案之後,隔三岔五就有丟孩子的來報官,天津衛以往並不是沒有拐小孩的,卻都沒這麽邪乎。舊時將拍花賊稱為“老架兒”,多為外來流竄作案,打扮成乞丐四處討飯,趁人不備拍花子。幹這行的以女子居多,手段各不相同。讓人販子拐走的孩子,或北上遼東,或西去大漠,淪為娼奴,十之八九再也找不回來,官廳加派了巡邏站崗的警察,緝拿隊也忙於追查拍花子的拐子,外來要飯的是沒少抓,案子可沒破,謠言傳得很厲害,老百姓都不敢領孩子出門了。

一連多少天,案子遲遲沒有進展,丟孩子的仍是接連不斷,天津城裏人心惶惶,官廳也麻了爪兒,貼出懸賞布告,又在通往外省的各個路口加緊盤查。過了沒幾天,有人跑來報案,說東門裏出了一個賣人肉包子的,包子餡兒裏吃出了小孩手指頭!

從古至今,剁人肉蒸包子的不少。開黑店的用人肉做包子,主要是為了毀屍滅跡,把人剁成餡兒、吃進了肚子,那還怎麽找去?反正聽說的人多,沒幾個真正見過的,吃過的就更少了。當時被告發賣人肉包子的二混子,半夜挑燈之後在東門裏賣包子,那一帶寶局子多,給耍錢的人當宵夜。民國初年,已明令禁止設賭押寶,耍錢的卻大有人在,明的不行來暗的,下邊的警察也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雷聲大雨點小,裝裝樣子走走過場,到日子還能從中拿一份抽頭。東門裏一帶的小胡同中,有不下十來家寶局子,大半個天津城的賭棍都在這兒,耍上錢不分晝夜,往往通宵達旦。賣包子的二混子,沒有門面字號,也不擺攤兒,他白天不賣,掌燈出來賣夜宵,在家蒸得了包子放在大笸籮裏,上邊蓋上棉被保溫,挑上挑子穿梭於東門裏各條胡同,邊走邊吆喝“肉——包”,“肉”字拉得特別長、“包”字又特別短,耳朵上火的根本聽不見這個字,意思是他這包子皮薄餡大肉也多。二混子在鍋夥當過混混兒,由於沒有抽死簽的膽子,在鍋夥混不下去了,吃不成混混兒這碗飯,又幹不了別的營生,身無一技之長,還舍不得賣力氣,走投無路才出來賣包子,手上沒本錢,賃不了門面,只得走街串巷叫賣包子。雖說只算半個混混兒,但是橫慣了,身上也描龍刺鳳,惹不起有錢有勢的,欺負小老百姓綽綽有余。二混子為了賣他這獨一份兒的夜宵,一旦瞧見別人來東門裏賣包子、餛飩、秫米粥,他上去就把攤子踢了,啐個滿臉花再給罵走,做小買賣的能有多大道行,誰也不敢惹他,一來二去沒人再來了。

那天半夜,有幾個耍錢的餓了,把二混子叫進屋,買了他一屜包子,價錢不貴,倆大子兒一個,咬一口熱熱乎乎,肉也多、油也大,不過吃了沒兩口就有人罵上了:“二混子,你這包子是他媽什麽餡兒,怎麽還帶硌牙的?”吐在寶案子上一看,居然是一整塊手指甲!

二混子正在那兒看著別人耍錢,他的癮頭也不小,只不過手氣不行,掙個仨瓜倆棗的全扔裏了,一聽這話不願意了,張嘴還挺橫:“別人是雞蛋裏挑骨頭,您了這是包子裏挑指甲,多大個事啊,至於一驚一乍的嗎,剁餡兒的時候崩進去一塊半塊的,這免得了嗎?你給吐了不就完了嗎?”

倆人都不是善茬兒,你一句我一句越說越拱火兒,當場撕扯上了。有多事兒的跑去報了官,巡警過來一瞧,真是人手上整個的指甲,讓二混子把手伸出來,十個手指頭完好無損沒有帶傷的,又問他從哪家肉鋪買的肉,二混子支支吾吾說不清楚,巡警瞧出來了,這裏頭準有事,忙去二混子家搜查,這一看可了不得,肉餡兒中不僅有指甲,居然還有兩根手指頭,賣人肉包子這還了得?不容分說立馬將二混子押送巡警總局。二混子嚇尿了褲,他膽兒再肥也不敢賣人肉包子,不得不說了實話。原來這小子犯財迷,蒸包子不舍得用好肉,專使碎肉邊子、頭蹄下水,這還覺得虧,恨不得一個大子兒也不花,想到外邊偷雞摸狗,可他學藝不精,溜到人家門口沒等下手,就把狗給驚了,無奈之下出去套野狗,狗皮剝下來賣給做膏藥的,肉和下水剁餡兒摻上大油蒸包子。估摸今天套來的那條野狗,剛在墳地啃了死孩子,指甲蓋還在肚子裏沒消化,就給剁成了包子餡兒。二混子為此吃了半年牢飯,卻也保住了一條命,否則非讓吃過他包子的人打死。官廳則借這個由頭,大舉查封東門裏寶局子,罰了不少的錢。寶局子上下打點,交夠了錢繼續開,耍錢的照樣連更徹夜,當官的腰包又鼓了,案子卻沒任何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