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篇 秘轎案 第四章 小過

天下之事,有時當過,而不可過甚,故為小過。

——程頤《伊川易傳》

丁鹿已忘了自己從何時變作這般形狀。

初進宮時,他事事都怕,夜夜偷哭。他被分派到龍圖閣做雜役,管領他的是個貼祗候內品,雖只是第十一階最低微官階,卻異常兇惡,將他們幾個小黃門的月錢盡都扣在自家手裏,平日飯食裏齊整些的魚肉,也都先行揀盡。略不順意,便是一頓竹條。夜裏不願下炕溲溺,吩咐他們幾個每日輪流,半夜一喚,便得立即立到炕邊,張著嘴,溲在他們嘴中,不許吐掉,全都得咽下。

丁鹿被磋磨了三年,實在熬不住,無意間發覺那貼祗候內品偷竊閣中圖書,私帶出宮換錢。有天,他見那惡徒又趁人不備,偷偷溜進閣中。他忙跑去報給了閣中監官。監官率人去看時,那惡徒剛從閣中出來,懷裏藏了一卷楷書之祖鐘繇墨跡。那惡徒迅即被革了職,杖了八十,罰去牢城營做苦工。

丁鹿不但得了安寧,更被賞了一壺酒、一碗羊肉。那年丁鹿十三歲,從未吃過酒。他得了賞,不願分給其他同伴,自家躲到宿房裏,咧嘴笑著,飽吃了一頓,醉得又哭又叫,喚了一夜的娘。

自那以後,但凡受了欺辱,他都悄悄留意,只要瞅見仇人短處,便去偷報給上司。這宮裏,幾乎處處都有欺辱,他也便時時窺伺查探,漸漸將一雙眼練得極其敏銳。當然,有時難免瞅錯眼,或是瞅見的短並非要害,反倒招來監官斥責、仇家報復。為此,他也幾回被毒打、陷害,甚而險些送命。

從中他漸漸摸尋出三條戒律:一、小仇須忍,大仇才報;二、尋到的短處一定得是要害;三、不能舉報給上司,要舉報給仇家的仇家。

於是,他不但窺伺仇家要害,更留意仇家與何人結怨。如此一來,不但每回都能得手,且無須擔憂隱情外泄,還能得些謝賞。

由此他又悟出一條道理,大仇固然該報,但何必把心思全放在報仇上,那些仇敵之間,個個都在尋對方短處。市井那些牙人在買賣間兩頭生利謀錢,我何不拿這些短處去謀福?

生出這心思後,他不再僅刺探仇家短處,更開始環窺身邊所有人。只要瞅見某條短處,便去尋這人仇家。若是低微之人,便謀些錢物;若是高階官長,便去討好邀寵。有那三條戒律護身,二十多年來,竟一路安然,升到第六階黃門之位,更被差遣到造作所,管辦一些營造事務,其間多有油水可揩。有了這職位,又有了銀錢,事事行辦起來,便越發稱手。

這幾年,他卻漸漸發覺,登得越高便越難,升進也越來越慢。高處之人,哪個不是深機熟算、能藏善匿?不但極難探出短處,且並非只有他一人在四處刺探。尤其是行到這半高不低之處,越往上職缺便越少,人人都拼力爭競,如同雞犬爭食,既得討好飼主,又得擠開爭者。這一上一下,略有松懈,便被人踩到腳底。

他原本領到一項艮嶽營造差事,只因督造禦燭時,克扣得略多了些,被那蠟商密告給自己一個同階對頭。他雖及時將錢退還回去,那艮嶽差事卻也被對頭搶去。如今這宮中,哪裏還有及得上艮嶽營造的美差?為此,他暗自恨罵了許久,卻也再不敢大意,漸漸由攻轉守,自保為先。

最叫他悵恨的是,在這宮中,人如藤蔓,若無攀附,哪裏能立得起?攀上大樹登雲霄,附到小枝沾雨露,無攀無附爛泥塗。

那些得顯貴的,第一等親近皇帝,第二等巴附後妃,第三等倚靠中貴。丁鹿卻只算第四等,不但無緣得近梁師成、童貫、楊戩這三位極尊,連李彥、賈詳、何訴、藍從熙等幾位高階寵宦,都到不得近前。只望得著自己近前上司,因而只能一階一階慢慢挨。

丁鹿最饞羨的是楊戩那好機運。當年楊戩觸怒哲宗小皇帝,原本被貶到凈司,在皇城前院收運糞水,已低賤到那地步,照理永無再起之日。偏巧後苑凈司一班人犯了事,被罰逐去牢城營。楊戩卻因收糞水收得快凈,竟被差撥去後苑。於後苑又得遇一個花匠賞識,轉入禦苑養花木。去了禦苑,他又逢嘉運——那時高太後垂簾聽政,最愛綠牡丹。宮中只有那花匠會培植,牡丹開時,正是高太後壽誕。那年又到高太後壽誕,禦苑監不慎將那株禦綠牡丹弄折,兩人廝打起來,一個送命,一個判了徒刑。幸而楊戩跟那花匠習學,培植了一株綠牡丹,便搬出來獻了上去,得了太後歡心,將他升任為禦苑監。

這等天賜良機,等哪裏能等來?丁鹿尋思許久,倒想出一條:以往眼界窄,只見得著小蝦小魚,便是日夜撒網,哪裏能盡得飽?如今到了半山腰,便該放開眼界,盯住山頂那幾株大樹,若能甩條鉤繩上去,搭住那高枝,便能淩空飛升,再不必和身邊這些賊精貪貨爭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