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發酵

多年以後,埃勒裏·奎因用這樣的感慨來回憶當前這一幕:“我把諾克斯的這次啟示,作為我成熟的標志。這次啟示,整個兒改變了我對自己的認識,以及對自己能力的認識。”

連篇累牘的精心推理,能說會道的誇誇其談,一下子全都成了腳下的一堆破爛。要不是其中還摻合著個人大失面子的強烈因素的話,本來還不致於造成他如此難堪的自我感覺。他一直自鳴得意,原以為自己分析得多麽高明,多麽頭頭是道……正是那個場面——在威名顯赫的諾克斯的面前——原來促使他打算乘此顯顯身手,卻不料反而使他無地自容,羞愧得臉上發燙。

他此刻正在竭盡全力控制自己的腦子,設法消受這些反駁了自己主觀想法的活生生事實,設法忘卻自己曾是這樣一個少不更事的大學二年級生。陣陣微痛襲擾著他的頭腦,攪亂了他的思維活動。但是有一件事,他是清楚的——他必須在諾克斯身上打主意。諾克斯的聲明不尋常啊。諾克斯是第三個人。卡基斯——根據茶杯的線索,案情對卡基斯不利,可是第三個人——論點被推翻啦……雙目失明!難道這同樣也是捕風捉影的推論嗎?應該回到這一點上,另求解答……

總算天幸,當他在椅子裏蜷縮著身子的時候,大家都沒來理會他。探長連連發問,使這位大亨應接不暇。那天晚上發生了什麽事情呀?諾克斯怎麽會跟格裏姆肖搞到一塊兒去的呢?這一切到底是怎麽回事?

諾克斯轉動灰眼珠,嚴肅地打量著探長和桑普森兩人,講了事情的始末。大致是這樣:諾克斯原是卡基斯最好的主顧之一,三年前卡基斯找上了諾克斯,要做一筆奇怪的買賣。卡基斯聲稱擁有一幅堪稱無價之寶的畫,願意出售給諾克斯,但是有個條件,就是諾克斯必須答應永遠不拿這幅畫示人。多怪的要求啊!這引起了諾克斯的警惕。是什麽畫呢?為什麽要這樣鬼鬼祟祟?卡基斯顯然很坦率。他說,這幅畫原屬倫敦的維多利亞博物館所有。該博物館估計它價值一百萬美金……

“諾克斯先生,要一百萬美金嗎?”地方檢察官問道,“我對藝術品不大內行,不過我知道,即使是名畫,百萬美金也是了不起的大價錢呀。”

諾克斯微微一笑。“百萬美金對這幅名畫,並不算多麽了不起,桑普森。這是萊昂納多的畫。”

“萊昂納多·達·芬奇?”

“對。”

“但是我知道他的一切偉大作品都已——”

“這一幅,是維多利亞博物館幾年前發現的。十六世紀上半葉,達·芬奇多打算為佛羅倫薩的維肖宮的大殿作壁畫,結果壁畫並未完成,他就把構思的細節圖作成這幅油畫。個中原委,說來話長,我此刻也不想細說。此畫名為《奪旗之戰》,維多利亞博物館自稱這是珍貴的發現。這件新發現的達·芬奇作品,要按我說啊,百萬美金真是不貴。”

“請繼續,先生。”

“我當然要問問清楚,卡基斯是怎麽把它搞到手的。好像從來沒有聽到市面上有過這張畫呀。卡基斯含糊其辭——言下之意仿佛他正擔任該博物館在美國的代理人。博物館不願把這事張揚出去,他說——英國人如果得知此畫已經出了英倫三島,那就會在全國引起一場抗議的風暴。真是美得不可方物。他居然把它弄了出來。我舍不得放棄。終於按卡基斯的開價買了下來——七十五萬美金,拍板成交。”

探長點點頭。“下文怎樣,我已經有點兒數了。”

“是呀。一個禮拜之前的星期五,一個自稱是阿爾伯特·格裏姆肖的人來拜訪我——照理是根本不會放他進來見我的——然而,他在一張便條上塗了幾個字,‘奪旗之戰’,要仆人送進來給我,這就使我非見他不可了。他是個身材矮小、皮膚黝黑的人,生就一對老鼠眼睛。精明極了——是個老油子。他告訴了我一個驚人消息。大意是說,我正正當當從卡基斯手裏買進的那幅達·芬奇作品,根本不是博物館賣出來的——它是偷出來的贓物。是五年前從博物館偷出來的。就是他,格裏姆肖,偷的,對此他直言不諱。”

地方檢察官桑普森這時已經完完全全被吸引住了;探長和佩珀也全都朝前傾著身子。埃勒裏一動不動,目不轉睛地望著諾克斯。

諾克斯繼續往下講,不慌不忙,不動感情,簡潔明了。格裏姆肖化名格雷厄姆,進了維多利亞博物館當職員,五年前,想方設法把那幅達·芬奇多作品偷到手,攜畫潛逃美國。這一膽大包天的盜竊案,直到格裏姆肖出境之後才被發覺。這時他早已來到紐約,私下把畫賣給了卡基斯。卡基斯是正派人,可他是個藝術迷,能把一件稀世奇珍據為己有,這不能不使他動心。他決定買下來;格裏姆肖以五十萬美金的價格賣給了他。但在交款之前,格裏姆肖由於早先造假貨的罪名在紐約被捕,送進了興格監獄吃了五年官司。在這期間,格裏姆肖關了兩年之後,卡基斯大概由於投資失敗,虧損了大部分手頭可動用的財產;他手頭周轉不開,只好把這幅畫轉讓給諾克斯,上面已經講過了,以七十五萬美金成交,諾克斯聽信了卡基斯所編造的那套說法,壓根兒不曉得此畫乃是賊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