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發酵(第3/9頁)

“諾克斯先生,你最後一次看見格裏姆肖是什麽時候?”探長問。

“就是那次呀。總算擺脫了他。我在第五大街的轉角處,叫了一輛出租車,就回家了。”

“格裏姆肖呢?”

“我最後一眼,是瞧見他站在人行道上望著我。我看得清清楚楚,他臉上掛著不懷好意的獰笑。”

“就在卡基斯房子的前面嗎?”

“是的。另外還有件事。第二天下午,在我已經獲悉卡基斯死訊之後——那是上個星期六——我收到卡基斯寫給我的私人信。從郵戳上看,是當天早上卡基斯亡故之前寄出的。必定是星期五晚上,格裏姆肖和我剛離他家後,他就寫好了,次晨發出的。這信我帶來了。”諾克斯從口袋裏掏出了一封信。他遞給探長,探長從信封裏抽出一張便條,把那字跡潦草的信件大聲念了出來:

親愛的詹姆斯·諾克斯:今夜之事,已使我陷入狼狽不堪的絕境。但我無能為力。我賠蝕了錢,實屬無奈。我原不想連累您,想不到格裏姆肖這惡棍會找上您,也想不到他居然敲詐勒索到您的頭上。我向您保證,從今以後,此事將與您毫無瓜葛。我將設法封住格裏姆肖及其同黨的嘴,即使這意味著我也許不得不變賣產業,把自己收藏品總庫的藏件來個大拍賣,而且如果必要的話,我不惜舉債。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使您蒙受損失的,因為知道這畫在您手中的人,只有你我和格裏姆肖——當然還有他那個同黨,但我會依照他們的要求辦,以封住他們的嘴。關於這筆達·芬奇的交易,我未向任何人吐露只字片言,甚至替我經營業務的斯隆也毫不知情。

卡基斯

“必定就是這封信啦,”探長大聲說道,“上星期六早晨卡基斯交給布萊特這姑娘寄出去的。字寫得歪七扭八。一個瞎子能寫成這樣,也算不錯了。”

埃勒裏平靜地問:“諾克斯先生,這件事你沒對任何人講過吧?”

諾克斯咕噥著說:“確實沒對任何人講過。到上星期五為止,我對卡基斯那套謊話始終信以為真——而博物館方面始終未曾宣揚。經常有人來我家參觀我的私人收藏品——來的有朋友,有收藏家,有鑒賞家。所以我一直把這幅達·芬奇作品秘藏起來。從不向任何人透露一點兒消息。而到了星期五之後,我當然更加不會透露了。在我這方面,沒有一個人知道達·芬奇這件作品,更沒人知道我有這樣一幅畫。”

桑普森顯得有些擔憂。“當然嘍,諾克斯先生,你明白你現在的處境很特殊吧……”

“嗯?怎麽啦?”

“我的意思是說,”桑普森支支吾吾地說,“你手裏有贓物,這在性質上是——”

“桑普森先生意思是說,”探長解釋說,“從法律上來講,你的行為已經構成了犯罪。”

“胡說八道。”諾克斯突然嘻嘻地笑了,“你們有什麽證據呢?”

“你自己承認有這幅畫。”

“哼!要是我否認自己曾講過這些話呢?”

“現在你絕不會否認的,”探長堅定地說,“我能肯定。”

“畫就能證明你所講的話。”桑普森說道;他正在神經質地咬嚙自己的嘴唇。

諾克斯不為所動。“諸位,你們拿得出那幅畫嗎?拿不出達·芬奇的那件作品,你們就是無憑無據。是空口說白話。”

探長眯起了眼睛。“你的意思是說,諾克斯先生,你蓄意要隱瞞這幅畫——拒絕交出來,也拒絕承認自己擁有這幅畫,是嗎?”

諾克斯手撫下巴,對桑普森望望,再對探長望望。“請注意。你們處理這個問題的方法不對頭呀。你們究竟在偵訊什麽——是要捉拿兇手呢,還是在追查罪犯?”他仍保持著微笑。

“在我看來,諾克斯先生,”探長站起身來說道,“你采取了一種非常奇怪的態度。我們的職責,就是要查辦公共關系中一切犯罪行為。照你這樣的想法,你又何必把一切都告訴我們呢?”

“你可講到點子上啦,探長,”諾克斯輕松地說,“我有兩個理由。一是,我打算協助偵破這樁謀殺案。二是,我另有私心。”

“你說什麽?”

“我上當了,這就是我所要說的。我花了七十五萬美金吃進的那幅畫,根本就不是達·芬奇的作品!”

“原來如此。”探長狡黠地望著他,“中了個圈套,是嗎?那麽,你是什麽時候才察覺的呢?”

“昨天,昨天晚上。我拿這畫讓我的私人專家鑒定了一下。我準保此人靠得住——他絕不會講出去的;只有這一個人知道我有這幅畫;而他是直到昨天晚上才知道的。他認為,這畫是出自達·芬奇多一位學生的手筆,也可能是與達·芬奇同時代的洛倫佐·迪·克雷迪的作品——他們都是韋羅基奧的弟子。我現在所講的,全是復述這位專家的話。技巧上與達·芬奇惟妙惟肖,他這樣說——不過他有根有據地從畫的本身找出了立論的例證,這些我現在就不必談了。這幅倒黴的作品,充其量只值幾千塊錢……我中圈套啦。買的竟是這樣一幅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