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推原論始(第6/11頁)

“於是佩珀就布置出斯隆‘自殺’的場面,顯得仿佛斯隆就是殺害格裏姆肖的兇手。按照推測,斯隆似乎理應有此動機;再加上地下室燒剩的遺囑、斯隆房內查獲的地下室鑰匙,以及斯隆寫字間靠墻保險箱中藏有格裏姆肖的表,這些都是佩珀對其犧牲品所作的巧妙栽贓。這兒我要附帶提一下,爸爸,你手下的裏特並沒有過錯,並不是他疏忽而未察覺諾克斯空房子爐子中的遺囑殘片。因為,在裏特搜查的時候,那兒還不曾有殘片呢。佩珀是後來才燒的遺囑,他特意不讓卡基斯親筆書寫的阿爾伯特·格裏姆肖的名字被燒焦,把灰燼和殘片都放在爐子內,這是裏特踏勘之後的事了……至於殺害斯隆所用的那把斯隆自己的左輪手槍,毫無疑問,是佩珀在把鑰匙放進雪茄煙盒的時候,從卡基斯家的斯隆住處取得的。

“他為了滅口,就必須把斯隆幹掉。同時,他明知警察當局必定會追問:‘斯隆為什麽要自殺?’明擺著的理由就是斯隆曉得這些線索已被發現,自己行將被捕。佩珀會自問:警察當局必然要推敲斯隆怎麽會曉得這事呢?喏,有人給他通風報信。你們懂吧,這一切都是佩珀所可能設想到的。那麽,怎樣制造一個假象,說明斯隆曾經收到消息呢?嗨,輕而易舉!這就使我們聯想起斯隆‘自殺’的那天晚上那通神秘的電話,我們已查明那通電話是從卡基斯家打去的。

“你們還記得這事嗎?我們不就是根據這點才認為,有人已把我們的底露給了斯隆嗎?佩珀曾經當著咱們的面撥電話,說是打給伍德拉夫,要約請伍德拉夫對燒剩的遺囑殘片進行鑒定,你們還記得這事嗎?一會兒的工夫,他就把電話掛斷了,說電話中是占線的忙音;過了一會兒,他再次撥號,這一次才真的跟伍德拉夫的男仆交談了幾句。其實,他第一次撥的是卡基斯收藏品總庫的電話號碼!他也知道電話可以追查出來,這一手幹得真是漂亮;當斯隆在那邊接電話時,佩珀只需要把電話筒一掛就行了,不必開一句口。斯隆當然是被弄得莫明其妙了。但是這就夠了,已經足以造成一個事實,就是有一通從卡基斯家打到收藏品總庫的電話;尤其巧妙的是,這個手腳就在咱們眼皮子底下做的,他用撥號盤接通收藏品總庫,而不是口報電話號碼。佩珀這一手,還占了心理因素上的便宜,因為沒有一個人,特別是那些最有理由給斯隆通風報信的人,會肯承認自己打過電話。

“佩珀立刻離開了卡基斯家,推說去找伍德拉夫證實遺囑殘片。但他在去伍德拉夫那兒之前,先拐到收藏品總庫——也許是斯隆給他開的門——他把斯隆殺了,布置成自殺的樣子。最後,由於房門關上而使斯隆自殺之說不攻自破,但是這個細節卻不是佩珀的失算,他並不知道子彈穿透了斯隆的腦殼,飛到了敞開著的房門以外;斯隆的臉是順著槍彈穿出的方向而傾倒的,佩珀即使曾經移動屍體的話,他也決不會在必不可少的觸碰之外再多費手腳。穿出到房間外邊的子彈,沒有發出任何聲響,因為它掉落在墻壁上厚厚的掛毯之中。就這樣,陰錯陽差,佩珀在離去之時又做了一個合乎邏輯的動作——幾乎是出於兇手的本能:他把門關上了。他萬萬想不到這一來竟枉費了自己全部心機。

“幾乎有兩星期之久,大家對斯隆是兇手的說法深信不疑——看起來,好像是兇手知道事已敗露,就一死了之。佩珀認為現在已無後顧之憂,可以從諾克斯先生手中把畫偷過來了;由於這時警方已經圓滿地結案,所以他偷諾克斯先生藏畫的初衷,肯定不是想要借此造成諾克斯先生是兇手的假象,而是旨在造成這樣一種印象:諾克斯先生為了避免把達·芬奇作品交還博物館而自我偷盜。卻不料跳出了蘇伊查,他提供的證詞把斯隆自殺之說推翻了,並且搞得人盡皆知,佩珀曉得警方仍在緝捕兇手。何不把諾克斯先生既當作自偷藏畫的竊賊,又當作殺害格裏姆肖和斯隆的兇手呢?佩珀失著之處——但這並非他算計錯了——就在於他滿以為諾克斯先生在推理上有成為兇手的可能。要是諾克斯先生不曾把一千塊錢票子的事兒告訴我的話,情況本來會如他所料——雖然動機很難講得通——諾克斯先生來告訴我那件事時,我甚至沒有想到要把這事向我父親匯報——因為那時斯隆自殺之說早已成為定論了。於是佩珀放心大膽地把諾克斯先生構陷為兇手和竊賊,沒想到最終會被我看出破綻——雖然我起先並不知道就是他。然而,到了第二封信暗示其出於諾克斯先生之手時,我由於確知諾克斯先生是清白的,所以認定第二封信是設計陷害,並且通過演繹推理,看出佩珀本人就是罪犯,對這一點我剛才已經講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