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推原論始(第5/11頁)

瓊不寒而栗。“那——那樣一個俊秀的青年。真是無法置信啊。”

埃勒裏嚴肅地說:“這給你上了一堂無情的課啦,布萊特小姐。對於確有把握、確鑿無疑的,那就一往直前、義無返顧吧……我講到哪兒啦?對!到了這時,佩珀自以為萬無一失了;屍體已經埋掉,誰也不會想到要去尋找這個人。可是第二天,當我宣稱遺囑可能已被塞進棺材,建議掘墓開棺的時候,佩珀腦子必定頓時炸開了。他此時已無法阻止謀殺案的敗露,除非回到墓地再把屍體取出來;在這種情況下,他就得把一切都整個兒推倒重來;這要冒很大的風險。另一方面,出現了一件謀殺案,未必對他沒有用處。所以,既然可以在卡基斯家通行無阻,他就布置了一些線索,讓那死人——我指的是卡基斯——充當殺人兇手。他對我那套推理方法也有所掌握,就故弄玄虛地來對付我——他並不留下顯而易見的跡象,只造成一些蛛絲馬跡,他隱隱知道我對這些蛛絲馬跡是不會放過的。他之所以挑選卡基斯來充當‘兇手’,可能是出於兩個原因:第一,這樣一個結論,跟我的想法一拍即合;第二,卡基斯已死,隨便佩珀怎樣擺布誣陷,他都不會否認的。還有,再講得完整些吧——如果這一結論被接受的話,不會使任何一個活人受到冤枉;因為,請記住,佩珀並非殺人成癖,硬要置人於死地。

“唔,正如我在一開始就已指出的,除非佩珀知道諾克斯先生由於藏有贓畫而必不肯招惹是非自認是那天晚上在場的第三者,他就不可能制造那些針對卡基斯的假線索——佩珀針對卡基斯所偽造的假象之一就是,那天晚上在書房會談的實際上只有兩個人。然而,要能知道諾克斯手中有那幅油畫,他就必須是格裏姆肖的同黨,這一點我以前已闡述多次了;因此,在那個訪客眾多的夜晚,隨同格裏姆肖進入旅館房間的那個不知名的人,必然也就是他了。

“布萊特小姐無意之中拆穿了所謂卡基斯是兇手的假相,她回想起茶杯情況前後不符,並且向我們作了匯報,佩珀當時必定感到兜頭一盆冷水。但在那同時,他一定也會自我安慰,認為自己的安排布置並無不周到的地方——在他找到機會在杯子上做手腳之前,總難免有什麽人曾把杯子的情況看在眼裏。另一方面,當諾克斯先生出乎意料地來談親身的經歷,表明自己就是那第三個人的時候,佩珀意識到一切都成了泡影,而且他也意識到我這時已恍然大悟那些線索都是故意布置在那兒供人發現的。可見佩珀的地位很有利,他隨時隨地都知道我知道了些什麽——當我沾沾自喜、誇誇其談、自鳴得意的時候,他該是多麽地暗自好笑啊——佩珀當機立斷地作出決定,充分利用我所已經發表的觀點。佩珀明白,卡基斯一死,他所持有的期票就一文不值了。還有什麽別的生財之道嗎?他無法再抓住諾克斯先生擁有贓畫這一把柄進行訛詐,因為諾克斯先生已經把詳情給了警察當局,這就在無意之中擺脫了他。不錯,諾克斯先生曾說那幅畫沒有多大價值,是一幅復制品,但是佩珀不信這一套,他認為這無非是諾克斯先生巧施金蟬脫殼之計罷了——實際上你也確是如此,先生;佩珀精明狡猾,一猜便知你是在撒謊。”

諾克斯哼了哼,好像窘得說不出話來。

“無論如何,”埃勒裏斯斯文文地往下說,“佩珀只剩下僅有的一條財路,那就是把達·芬奇的畫多從諾克斯先生手中偷過來;他認定諾克斯先生手中有達·芬奇的真跡,而不是什麽復制品。但在幹這事之前,他必須先免除後顧之憂;這時警察當局正在四處探查兇手呢。

“這就要講到斯隆了。佩珀為什麽挑選斯隆來作為他的第二個替身呢?現在我們掌握了足夠的事實和推斷,可以回答這個問題了。其實,不久之前,我曾跟你提到過的,爸爸——你還記得那天晚上的情況嗎?”老頭子默默無言地點了點頭。“因為,如果斯隆曾見佩珀到墓地去,他這時就明白了殺害格裏姆肖的兇手是誰,也就是說斯隆掌握了佩珀的罪行。然而,佩珀又何以會知道自己已經落在斯隆眼中了呢?是這樣的:斯隆曾目睹佩珀從棺材內取出了遺囑,即使他當時並沒有看得真切,那麽,當掘墓開棺而遺囑和鐵盒已不翼而飛的時候,他心中也就雪亮了。斯隆要把遺囑和鐵盒銷毀,勢必會找上佩珀,抓住他殺人這個把柄,提出以遺囑作為封口的代價。佩珀眼看自己的安全受到了嚴重威脅,勢必與斯隆展開談判:由他保管遺囑,作為堵住斯隆嘴巴的一種武器。但在內心中,他必然會暗自盤算如何幹掉斯隆,這是唯一有害於他的活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