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推原論始(第4/11頁)

“不錯,佩珀曾親口指認格裏姆肖是他五年前為之辯護過的人,他作為罪犯,這樣做很聰明,免得日後萬一發現他跟被害人之間以前有過交往,而他明明有機會指認卻不指認,引來懷疑。這個細節並不能確證什麽,卻很有意思。十之八九,這個交往的開始至少應在五年以前,乃是律師與委托人之間的關系。格裏姆肖在從維多利亞博物館偷出畫來之後,就找上了佩珀,當格裏姆肖坐牢的時候,那幅畫已在卡基斯手中,款還未付,說不定他曾委托佩珀替他關心照料。格裏姆肖從監獄一出來,當然會去向卡基斯收取款子。毫無疑問,佩珀是幕後的人物,其後發生的一切,都有他插手,但他從不露面,一直是幕後指揮。格裏姆肖和佩珀之間的交易,有可能會被佩珀過去的法律合夥人喬丹揭穿,盡管喬丹也許完全清白。”

“我們正在調查他,”桑普森說,“他是位有聲望的律師。”

“毫無疑問,”埃勒裏冷冷地說,“佩珀決不會公開去跟一個歹徒合作——不是佩珀這號人……但是這還有待核實。佩珀勒死格裏姆肖的動機,又是什麽呢?

“格裏姆肖、諾克斯先生和卡基斯在那個星期五晚上會面之後,格裏姆肖到手了一張‘付給持票人’的期票,諾克斯先生跟格裏姆肖一塊兒出來後就走掉了,而格裏姆肖卻站在房子前面。為什麽呢?也許就是等他的同黨——這個結論倒並非純粹出於想象,格裏姆肖自己也曾稱他還有個‘唯一的搭档’。所以,佩珀必定是在附近等著格裏姆肖。他們必定一塊兒躲進黑影中,格裏姆肖把進房交涉的經過全都告訴了佩珀。佩珀覺得再也不需要格裏姆肖了,格裏姆肖對佩珀甚至還有危險,而且甩掉了格裏姆肖之後,他就可以獨吞從卡基斯先生那兒敲來的竹杠,不必分贓——這時他必定對同黨起了殺心。那張期票不啻是一道催命符,因為,期票是‘付給持票人’的,當時卡基斯還活著,請各位記住,誰持有期票誰就有了潛在的五十萬美金;另外,還有那位不出面的詹姆斯·諾克斯先生,也是日後可以敲詐勒索的另一個對象。佩珀無疑就把格裏姆肖幹掉了,或者是在隔壁諾克斯空房子的地下室進口處的黑影中幹掉的,或者幹脆就在地下室幹掉的,地下室的鑰匙他必定早就配好了一枚。不管怎樣吧,格裏姆肖死在地下室之後,他就對屍體進行了搜查,得到了期票和格裏姆肖的表——說不定當時就懷有想法,將來可以作為栽贓之用——還拿到了斯隆前夜為了要格裏姆肖離開紐約而塞給他的五千塊錢。在他動手掐死格裏姆肖的時候,他對於屍體如何處理必定胸有成竹;很可能他打算讓屍體永遠留在地下室。可是到了第二天早上,卡基斯暴病身亡,佩珀立刻意識到這是千載難逢的機會,大可把格裏姆肖塞進卡基斯的棺材。也是合該他走運,在卡基斯下葬那天,伍德拉夫親自打電話到檢察官辦公室報失,佩珀就開口要求——桑普森,這是你自己講起過的,有一次,你在責備佩珀對布萊特小姐太感興趣的時候,曾經提到這件事——他請求承辦這件搜查遺囑的案子。可見,這是另一個顯示佩珀先生心理的跡象。

“如今,他能自由出入卡基斯的房子了,他發現事情是多麽好辦啊。下葬之後的星期三晚上,他把格裏姆肖屍體從諾克斯空房子地下室取出,屍體原是塞在地下室的舊箱子內,他拖著屍體經過黝黑的後院,進入了更暗的墓地,挖開了地下納骨所上面的泥土,打開了地下納骨所的臥式鐵門,跳了進去,打開卡基斯的棺材——立即發現了放著遺囑的鐵盒;在這之前,可能連他也不知道遺囑到哪兒去了。他想到,遺囑也許有朝一日可以派上用場,用來對這出悲劇中的另一角色,斯隆,進行敲詐勒索——斯隆是獨一無二的具備偷遺囑動機的人,並且只有他才會在下葬前把遺囑塞進棺材——於是佩珀收起遺囑,準備用來作為另一個敲詐勒索的工具。他把格裏姆肖屍體塞進棺材,放上棺蓋,爬了出來,再把地下納骨所的門拉上,把淺坑填滿了土,收拾好所用的工具,揣起了遺囑和鐵盒,離開了墓地。巧得很,這兒有著另一個關於佩珀是兇手的小小印證。因為,佩珀自己告訴我們,在這一天的夜裏——星期三夜裏,深更半夜的——他看見布萊特小姐到書房去進行翻查。這樣,佩珀就親口供認了那天夜裏他沒睡;我們不難設想,他是在布萊特小姐離開書房之後,去幹那件埋屍的勾當的。

“這就跟弗裏蘭太太反映的情況對得上號了,弗裏蘭太太曾見斯隆在那天夜間到墓地去過。斯隆諒必是覺察出佩珀在這房子中形跡可疑,就暗中窺察,看到了佩珀的所作所為——包括埋藏屍體和攫得遺囑——從而知道佩珀是個殺人兇手……至於殺的是誰,那個時候烏漆墨黑,斯隆也許看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