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格裏諾滅門慘案(第2/4頁)

年僅7歲的阿瑪拉同樣在睡夢中遭到了襲擊,她遭受的攻擊十分殘忍,這名暴徒就像是一名屠夫一樣殺害了她。殺死阿瑪拉以後,兇手又走進了卡特琳娜的臥室,他一斧頭砍死了這名年僅5歲的小女孩。在將凱倫一家全部殺死之後,這名暴徒從容不迫地走進浴室,他將身上、手上以及斧頭上的血跡沖洗幹凈,又仔細清洗了案發現場,將所有可能帶有他指紋的東西全部帶上車後揚長而去。

上午11點鐘左右,澳大利亞刑事情報科的探員莫夫·卡森斯及法醫布林·瓊斯趕到案發現場。警方被這起慘絕人寰的兇案震驚了,他們從未見過如此殘忍的殺人手段及案發現場,警方十分憤怒,他們怎麽也想不通這名暴徒為何要殺死兩名尚且年幼的孩子,而且兩個孩子都是死在睡夢之中。警方決定不論花費多大的精力,都要將這起滅門慘案破獲。

由於當時天氣非常炎熱,而且還刮著很大的風,澳大利亞警方連續多次增加警力,才將兇案現場的證據全部采集完畢。這些證據包括案發現場留下的鞋印、輪胎印、指紋以及其他法醫證據。凱倫一家人的屍體在2月23日淩晨4點鐘的時候被空運到澳大利亞最權威的法醫中心進行屍檢。警方隨即安排了大量志願者對凱倫家附近的大片區域進行搜索,整個搜索行動持續了7天,警方必須將兇手可能遺留下的線索全部掌握。

在搜索行動進行到第三天的時候,警方開始在案發現場采集指紋。警方采用了一種高級指紋采集方法——“碘熏顯現法”,在這種方法的幫助下,警方順利采集到了兇手遺留在案發現場的一枚掌紋,這個掌紋來自兇手的右手小指下邊的手掌邊緣。犯罪心理畫像專家認為,兇手留下的這枚掌紋說明在案發現場中他曾做出了一個用右手扶墻的動作,這個掌紋的印記很淺,說明連續殺人的舉動讓他覺得有些疲累,但並不是很累,這就意味著兇手很可能是從事體力勞動的。

當時警方並沒有數碼照相機這種設備,他們只能用石墨照相機將掌印拍下,留作證據。警方還用紫外線燈對案發現場做了二次掃描,在各種濾色鏡的幫助下,警方又在發現掌紋的那間屋子的房門上找到了一些油乎乎的痕跡,警方隨即將這扇門送到法醫部門進行檢驗。

法醫發現這些油乎乎的東西是一種護手霜,這種護手霜在當地很常見,但法醫鑒定組檢查了整個房間內所有的護手霜,都沒能找到這種護手霜的來源。此外警方還在門的內側發現了3根手指的指紋,但這3枚指紋只有指尖部分,看起來這應該是兇手在關門的時候不小心留下來的。警方現在還有一個疑問,那就是兇手的指紋中為什麽會帶有護手霜的成分?

在一些特殊的性侵犯案件中,兇手會在淩辱被害人屍體的時候使用護手霜,這些兇手把護手霜當成了潤滑劑。在警方的要求下,法醫部門專門檢測了凱倫下體上是否曾被使用過護手霜,而法醫的回復是:“使用過。”

犯罪心理畫像專家發現,凱倫一家在整個地區內的風評很好,人們都認識這家人,於是專家就建議警方開通有關兇案的熱線電話,並通過媒體將凱倫一家遇害的事件報道出來。熱線一經設立,社區內的人們就踴躍地撥打該熱線電話,他們爭先恐後地向警方提供線索,希望這些線索能夠幫助警方,讓警方將那個殘忍的暴徒繩之以法。

犯罪心理畫像專家告訴警方凱倫家的位置很偏僻,她家周圍也沒有其他居民居住,這樣的地理位置在夜間是很難找到的,兇手可以在淩晨3點鐘準確找到凱倫家,這說明他肯定認識凱倫,甚至還是凱倫的好友。警方懷疑過凱倫的前夫,但他有十分明確的不在場證明,他的嫌疑很快就被排除了。

警方還懷疑過黑幫組織,因為這個區域的大部分人都吸毒,凱倫也是一個輕微吸毒者,所以她很可能是得罪了一些人。當警方調查了所有在附近活躍的黑幫以後,這些黑幫的嫌疑也都被洗脫了。而且案發現場遺留下的腳印很少,這說明作案者應該是一個人,如果是黑幫作案,一般是團夥作案,而且會選擇使用槍械而不是使用斧頭。

警方在得知了凱倫曾經在案發前參加過一個派對以後,就對該派對的所有成員做了調查。經過調查之後,警方首先懷疑起一名叫比爾·米奇爾的24歲男人,這個人是一名農場工人,他在參加派對的時候曾經和凱倫發生過爭吵。2月20日淩晨5點鐘,凱倫曾乘坐比爾的車回家,上午11點鐘左右,比爾離開凱倫的家,有目擊者證實了這一消息。

警方還懷疑凱倫的前男友以及另一個曾經在凱倫家住過的人,此外還有60多名輕度嫌疑人。警方從這些人身上都獲取了指紋、頭發、唾液等DNA樣本,但當時的DNA技術還很落後,警方只能通過DNA化驗確定一個範圍,剔除掉一些完全不具備嫌疑的人,所以案件的調查進展依然十分緩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