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變態殺人狂魔(第4/4頁)

1954年12月8日下午,一位卡車司機來到霍根酒館,他想給自己的女兒買一支冰激淩,但酒館內的情況讓他感到恐懼。酒館內的地板上有大片大片的血跡,桌椅板凳散落得到處都是,地板上還散落著很多錢幣,而瑪麗卻不見了。這名司機趕緊報了案,但由於當時警方偵破兇案的手段十分有限,瑪麗本人又消失不見了,警方根本無從下手,所以這起案子就被歸為懸案。

犯罪心理畫像專家認為,吉恩其實是想讓瑪麗變成自己家庭裏的一員,而殺死她就是他將“新娘”帶回家的方式。在吉恩看來,只有不會說話也不會逃跑的屍體才能永遠地陪伴著他,而他也不用費盡心思和屍體交流,因為他並不善於溝通。

1958年1月6日,警方以吉恩謀殺柏妮絲·沃頓將其告上法庭,但為吉恩進行精神診斷的醫生認為吉恩患有精神分裂症。吉恩經常將自己幻想成上帝的使者,他認為自己擁有一種能夠將死屍復活的能力。吉恩還會用非常平淡的語氣說起一些極其恐怖的事情,這種變態的行為是常人難以理解的。

犯罪心理畫像專家認為,吉恩變成現在這副樣子,主要是受到他母親的影響,一方面,吉恩是想讓母親重新回到自己的身邊,但另一方面,吉恩又有著褻瀆屍體的罪惡念頭,也正是這兩種想法的糅合才使得吉恩做出了殺死女人並褻瀆死者屍體的行為。

在舉行聽證會的那一天,記者倫納德就坐在艾德·吉恩身邊,當時吉恩表現得非常恐懼、緊張,他的樣子完全就是一個病態的“小男人”。吉恩曾與倫納德交流,他多次詢問倫納德法庭會怎麽處置他,在聽證會即將結束的時候,吉恩甚至一把抓住了倫納德的手,就好像倫納德是陪伴他的母親一樣,倫納德還可以清楚地感受到吉恩正在顫抖。

犯罪心理畫像專家認為,吉恩的種種表現都證實了他們的猜測,從法律的角度來講,吉恩是不具備承擔法律責任能力的。當天下午,法官宣布艾德·吉恩在法律意義上是無辜的,他不符合接受審判的條件,吉恩將會被送到美國專門收納患有精神疾病的罪犯的地方,他將在那裏接受關押及治療。

1958年3月30日,平原鎮將舉行一場拍賣會,這次拍賣會進行競拍的商品就是艾德·吉恩的房子和農場,但就在競拍當天的早上,吉恩家被一把大火付之一炬,所有“有意思”的事物都消失了。平原鎮的居民們很高興,因為這意味著所有的事情都將塵埃落定,他們再也不用面對吉恩以及來自世界各地的媒體記者了。

在精神病院,吉恩表現得很正常,他很安靜,並不與其他人進行交流,但每當滿月的時候,他就會談論女人以及他想對女人做的事情。在談論的時候,吉恩的眼睛裏還會閃現出一種奇怪的光芒,但滿月的時間一旦過去,吉恩就會再次恢復正常。

1968年,醫生認為吉恩已經具備了承擔法律責任的能力,在經過為期9天的審判以後,法庭宣判吉恩有罪,62歲的吉恩將在精神病院接受關押,直至死亡。

犯罪心理畫像專家認為,陪伴吉恩的只有幻想、孤獨和精神疾病,這造就了他奇特的精神狀態,他也因此跨越了道德底線,成為一名殺人兇手。1984年6月26日,艾德·吉恩死於呼吸衰竭,終年77歲。

【背景知識】

天生邪惡?

犯罪心理畫像專家研究發現,很多殺手在孩童時代都被暴力因素所影響著,在那個時候,暴力已經成為他們的選擇。這些殺手在孩童時代,都會表現出欺淩比他們更小的孩子或者攻擊、殺死小動物的行為,有些還會表現出一些不恰當的情緒,比如頻繁爆發的憤怒。縱火、尿床和傷害小動物是犯罪的最初形式,很多殺手在幼年的時候就會通過這些行為來獲得他人或者社會的關注。

加拿大著名心理學家戴維·萊肯認為,在所有的犯罪者中,僅有很少的一部分是天生具備反社會特質的,大部分的違法犯罪者,尤其是青少年違法犯罪者大都是在模仿年長親屬的行為或者受到其他成年人影響才犯罪的,有些青少年犯罪者則是因為將自我克制視為缺點,才最終導致了犯罪行為的出現。

從某種意義上來講,具備反社會行為的犯罪者,在幼年的時候都會具有非同尋常的無懼、無畏等情緒,並且這些人的自我控制能力非常差。出現這種結果的原因其實與父母管教不良或者過於嚴苛、長期虐待孩子、忽視孩子的感受等種種行為有著直接關系。